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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四兩撥千斤(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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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把別人當人是吧?你們就不要做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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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廨,湘東王府諮議參軍徐君蒨正在提審李笠,不久前,他收到姊夫、湘東王的親筆信,信中行文十分『生動』,仿佛姊夫從信里跳出來,對他破口大罵。

因為詹良中毒身亡一案,湘東王被廬陵王彈劾,天子讓湘東王上表自辯,徐君蒨能感受到姊夫的怒火,不敢怠慢,要趕緊把命案審理清楚。

雖然李笠已經被提審數次,但徐君蒨還是決定再審一次,以表明自己的『態度端正』,不然姊夫又要不高興了。

徐君蒨看著眼前這個小吏,問:「你和賈成從王府翻牆逃出來,天亮前躲在何處?」

「回上官,小人和賈成躲在郊外,待得天亮,到城南碼頭,和許多等著受人幫傭的少年們求助,他們聽說小人受了冤屈,要到郡廨伸冤,便如影隨形。」

「那麼,你在郡廨門口,主動入公廨等候發落,怎麼賈成不一起進去,反倒是自己跑了?」

「回上官,我倆商量了一個辦法,為防萬一,小人在郡廨伸冤,賈成去尋陽,在州廨伸冤。」

「實在不行,賈成就去襄陽,在雍州州廨伸冤,畢竟大王是雍州刺史,而賈成是王府的僕人。」

「李笠,賈成是如何去的尋陽?」

「小人不知他如何去的,不過小人當時的想法,就是讓賈成在城外碼頭搭乘過路客船,先去鄱口,再去湓城,轉去尋陽。」

「李笠,王府典府丞馮幀對你的指控,你有何辯解?」

「小人是冤枉的,馮典府冤枉小人,小人無法自辯,按理,既然他說小人為兇手,也該是他來找證據,而不是讓小人來找,誰主張,誰舉證。」

徐君蒨本來是例行公事的問話,聽李笠說了句「誰主張、誰舉證」,不由得多看了李笠幾眼。

李笠之名,徐君蒨去年年底就聽過,發生在鄱陽郡的『魚腹藏書』,李笠就是當事人,所以這個案子上達州廨後,徐君蒨便有所了解。

所謂的『魚腹詩』,亦真亦假,不過徐君蒨覺得,此詩極有可能是李笠自己寫的,所以,他認為此人心術不正,定然是奸滑小吏。

到了今年年初,鄱陽郡又出大案,鄱陽王府放債的掌柜呂全,誣告不成反坐,丟了性命。

而這個本來是鐵案的案子被一個人給翻了,那人就是李笠。

相關卷宗,徐君蒨後來看過,李笠這個小吏接連受了鞭撻和測罰,硬是不認罪,才有了鄱陽內史柳偃的破案。

鞭撻和測罰,許多成年人都熬不住,而連半丁都不是的李笠,居然扛下了,這還是其他人都已經招供的情況下硬扛。

徐君蒨對此犯了嘀咕:骨頭這麼硬的人,心術真的不正麼?

現在,徐君蒨聽得李笠「誰主張、誰舉證」的說法,覺得這個小吏蠻有意思的,於是來了興趣。

「李笠,這六個字,你從哪裡聽來的?」

「上官,小人以為這不是應該的麼?」李笠把手一攤,他見這『徐參軍』一表人才,說話又好聽,感覺是個好官,便嘗試『講道理』。

「譬如,小人說同村王甲偷魚,那麼,應該是小人拿出王甲偷魚的證據,而不是讓王甲拿出自己沒有偷魚的證據。」

「若王甲說不是自己偷的魚,卻說是隔壁趙乙偷的,王甲提出如此主張,也該是他拿出趙乙偷魚的證據,否則,就是誣告。」

「噢,你到是蠻會說話。」徐君蒨點點頭,和一同提審的鄱陽郡長史裴匡交談幾句,又問:「那麼,本官接下來,要給你說的六個字,挑挑錯了。」

李笠趕緊回答:「上官,小人斗膽,小人話還沒有說完。」

「好,你說。」

「上官,還有特情,不適合『誰主張、誰舉證』,譬如...」

「譬如,小人那日在王府表演『油釜撈錢』,一應用具是王府提供的,若小人在表演過程中雙手被滾油灼傷,那必然是王府備下的油有問題。」

「小人作為被害人,若主張對方有錯,即認為對方是加害人,那麼,該是對方給出證據,證明用的油,不是真的油。」

「此即為『誰主張、誰舉證』的『倒置』...」

問案時,徐君蒨知道李笠在王府表演過油釜撈錢,現在聞言興趣大增:「果然油釜撈錢里的油有問題?」

旁邊的裴匡乾咳一聲,徐君蒨意識到自己失言,滿堂官吏都看著自己,急中生智,哈哈一笑:「哈哈,你這『倒置』二字用得不錯,不錯。」

見著李笠說話中氣十足、雙眼未有游移不定,一臉義正辭嚴的模樣,徐君蒨心裡有了數:看來,鄱陽王府典府丞馮幀確實是誣告。

不過,這個小吏有意思,很有意思。

忽有吏員入內,向兩位主官稟報:「方才驛使來報,台使已抵達湓城,不日便到鄱陽,又報,鄱陽世子也會於近日抵達。」

「台使/鄱陽世子來了?」

眾官吏紛紛交頭接耳,徐君蒨和裴匡交換了一下眼神,心中明白,這個案子,必然要儘快結案。

台使,即建康台城(皇城)來使,前不久發生在鄱陽的一個小小命案,居然把天子的兩個兒子、一個侄兒牽扯進來。

天子向來寵溺兒子、寬容宗室,人所共知,如今一個小案鬧出軒然大波,徐君蒨及郡廨官吏們已經能想到天子有多麼不快。

而徐君蒨通過自己的方式,知道天子對此案的態度:真是太不像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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