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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三章 是忠是奸?(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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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濤閣,李笠和祖珽交談,開場的話題卻不是李笠想像的那樣:祖珽有一個擔心,擔心周國在戰爭中採取斷尾求生的策略。

事到如今,朝廷在秋後對周國開戰已經算是「不是秘密的秘密」,雖然仗怎麼打,和尚書左僕射祖珽無關,但他還是有獻言獻策的權力。

李笠不動聲色,聽祖珽分析。

什麼是斷尾求生?

壁虎的尾巴被人抓住後,它會選擇自斷尾巴,以求得逃生機會。

而祖珽擔心的「斷尾求生」,是周國執政宇文護主動放棄長安,將軍隊、官員及家眷撤往隴右,並儘可能帶走能帶走的糧草。

如此一來,關中那麼多張等著吃飯的嘴,就甩給攻入關中的楚軍。

若安置不當,引起大規模的民變或者饑荒,可是件麻煩事。

而且,這些關中百姓之中,到底潛伏著多少周國細作、刺客,那可就不好說了。

祖珽之所以有如此擔心,是因為周軍已經無法在正面擋住楚軍的進攻,要想絕境求生,就只能另闢蹊徑。

這樣的可能,行軍參謀部的參謀們不是沒想到,只是思來想去,覺得不太可能出現。

因為政治上這麼做,和自殺沒區別:對於周國而言,當陝、洛和益、梁相繼丟失後,若朝廷放棄長安,撤往隴右,後果就是眾叛親離,不戰自潰。

周國之前接連丟失要地,國勢已然是日薄西山,讓執政的宇文護威望大損。

如果宇文護放棄長安,撤向隴右,以避開楚軍兵鋒,那麼在文武官員以及關隴地區的豪強看來,宇文護已經不行了。

或者說,周國已經不行了,徹底沒了指望。

那麼,誰先拿到宇文護的人頭,或者「護送」周國國主向楚軍投降,誰就能在新朝有一個不錯的開端。

所以,當周國放棄長安的那一刻,這個朝廷就會人心盡失,哪怕跑到隴右,也待不住。

參謀們認為,宇文護是不可能放棄長安的,哪怕周軍確實在正面交戰中打不過楚軍,宇文護也不能放棄長安。

畢竟,周國是宇文氏的周國,其他文武官員投降楚國,完全可以保住身家性命,日子照過。

而李笠也考慮過這個可能,現在祖珽提起,他覺得此事發生的可能性不大。

若宇文護真的這樣做,只有一個可能:對方就只能寄希望於潛伏的刺客,在短時間內刺殺他成功。

他這開國皇帝突然死了,皇太子能穩住局面麼?

周國或許還能賭一把楚國爆發內亂,自己才能絕境逢生。

君臣議論了一番,覺得可能性不大,而祖珽其實本意並不是插手軍務,而是用一個話題開場,之後,再切入正題:

他特地入見的真正目的,果然是那件案子。

「陛下,要解決這件案子,說難也不難,說容易也不容易。」

「解決?朕聽得你說的是『解決』這個詞。」

「沒錯,就是解決,如同解決一件事情那般。」

「可這是一件案子。」

「陛下,口說無憑的指控,臣以為並不是案子,而是誣告。」

「祖卿,這話,越州官員可不敢當眾向百姓說。」

「陛下,苦主或許真的想要大仇得報,而圍觀百姓要的當然是殺人償命、兇手伏法,然而從司法上來說,此案指控口說無憑,查無實據...」

祖珽的意思,就是要把事情解決,因為這根本就不是案件。

既然是解決一件事,而不是「破案」,那辦法自然就有講究。

沿海百姓,有時會受海寇襲擾,天長日久之後心中有不少怨氣。

而朝廷大興海貿,許多縱橫沿海海域的船主,平日裡亦寇亦民,如今紛紛登堂入室,日子過得愈發有滋有味,百姓們看在眼中,怨氣愈發高漲。

所以需要發泄。

這些年來,在檢寺、檢地、檢籍之中利益受損的人們,趁著這個案子引發各方關注,便煽風點火,發泄一下怨氣。

也有看熱鬧不嫌事大的意思。

此外,那些船主們必然有仇家,仇家們趁機搞事也不是不可能。

事到如今,事情的真相併不重要,孰是孰非,一時半會也說不清楚,若有司總是糾結這點,只會陷入絕境。

祖珽認為,既然真相是什麼並不重要(指控者並沒有實據),那麼,怎麼保障朝廷(皇帝)的利益不受損,就是首要之務。

朝廷必然大興海貿,當然也包括草原邊貿,肯定得任用邊地豪強(沿海地區的船主,邊塞的豪族)。

這些邊地豪強,哪家手上沒有幾條人命?哪家不是亦民亦寇?

哪家沒有幾個仇家?

如果,越州的案子,有司屈服於民間輿論,在沒有實證的情況下,殺嫌疑人平息民憤,後果就是其他人有樣學樣,也來個「有仇報仇、有怨報怨」。

如此一來,邊地豪強們,還敢給朝廷賣命當官商?

怕不是被仇家針對,最後被有司借人頭一用。

若無人做馬前卒,朝廷要發展邊貿(海貿),等同於白手起家,又無法「招安」地頭蛇,必然費時費力,事倍功半。

所以,祖珽的建議是:

一,派出大使,連同有司官員,到越州主審此案,以表示朝廷對這件案子的重視。

既然是審案,就要講證據,讓原告和被告當堂對質,並讓百姓旁聽,對質時,有證據就講證據,指天發誓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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