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二章 經典由頭(2/2)
而其中最有名的,也是導致黃小剛能知曉和記住「哭廟」這兩個字和其中含義的總要事件,也就是清初著名的「金聖歎哭廟案」。
所謂的「金聖歎哭廟案」也即是一件發生在清朝順治末年的重大政治事件,當時也即是順治十六年事,蘇州一代發生災荒收成大減,本來富庶的江南水鄉變成了饑民遍地的災區。清政府本應減免糧賦,救濟災民,可是江蘇巡撫朱國治和新任吳縣縣令任維初不顧百姓的生計困難,照常催逼糧稅。
且更為可惡的是,縣令任維初竟監守自盜,私吞公糧,中飽私囊,數額高達三千多石,其虧空部分卻要災民悉數補償。百姓對任維初恨之入骨,蘇州本地文人倪用賓、金聖歎等諸多生員更是怒火中燒,決心把這些貪官污吏趕走。
到了順治十八年二月初一,順治皇帝駕崩,哀詔傳到蘇州,巡撫以下官員各在府堂設立奠幕,並按規定哭靈三日。倪用賓、金聖歎等人認為,正好借哭靈之機控告任維初等人的貪污殘暴,惹起眾怒,達到驅逐貪官的目的。
於是到了二月初四這天,諸生員近百餘人來到當地孔廟鳴鐘擊鼓,又一起來到府堂哭告。
一時之間,跟隨者達到上千人,號呼奔走,群情激昂,震動了整個蘇州城,釀成了一場大規模的抗議示威活動。當地撫臣見此情景大驚,不但不體恤民意,相反卻立即派兵捉拿,示威群眾經不住刀砍馬踏,譁然而散,金聖歎等十一人被當場捉拿,下入獄中。
而比起老朱家的人來,野豬皮的後裔們可不是好糊弄的,對此這等足夠動搖統治基礎的重大事件,清廷做出的決定自然是採取嚴厲的鎮壓手段,懲一儆百,不久此案以諭旨定罪:金聖歎等八人斬決,家產籍沒,妻子充軍,其餘十人也處以死刑,連同其他案中人犯共一百二十一人,皆斬於南京的三山街。
而金聖歎這個明末清初文壇的怪才牛人最後也坦然引頸就戮,死後葬在蘇州城外五峰山下。
而黃小剛之所以對這個哭廟案知道得如此詳細,也正是因為對金聖歎這個人感到好奇,也才點開了一部講述清初三大案(通海案、哭廟案、奏銷案)的文教片。
所以黃小剛聽到說這隋末的文人們,居然也不約而同的集體跑去文廟搞事情的節奏,也就自然而然的把這事和哭廟案給聯繫了起來。
說實話,如果單從這類事件本身的性質來說,民間的文人書生本著維護公益、檢舉不法、監督公權、檢察社會的目的搞搞「哭廟」,通過這種方式來向統治階級反應社情民意,它本身「應該」被認定為是一件正能量的事情。
因此在明朝統治時期,一旦發生「哭廟」事件,所申告的事項往往能直達中央最高統治者,從而令地方官府不敢小視並且謹慎對待,可是金聖歎一案卻是撞了南牆,結果野豬皮的子孫們可不是好說話的,直接冠上一個「惡性大規模群體性聚集事件」的由頭,把鬧事的統統抓了殺頭完事。
而如今,雖然黃小剛也不確定這些隋末的文人是不是突然靈光一閃,無師自通的突然就會了「哭廟」這個技能,可是他顯然要迅速做出選擇,看是選擇放任不管任其發展,還是選擇血腥鎮壓,殺一儆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