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五章 傳檄(1/2)
這裡要多說一下,隋朝在建立之初繼承的是南北朝延續下來的行政規劃,地方行政單位的劃分不怎麼嚴謹,既有州、縣,也有郡、府,或是一州監管二三郡縣,或是一府能管幾個州縣,然後楊氏父子又搞起了朝令夕改,當老子的楊堅搞「撤郡留州」,當兒子的楊廣搞「撤州設郡」,最終到了如今施行的雖然是最新一版的郡縣制,但其內容還是照抄了秦漢時代的制度,加強了中央朝廷對地方的控制,同時縮減了郡的規模,把地方官員的任職級別大幅度的調低。
然後,楊廣還大力加強了地方官員的權利掣肘,比如縣級官員設有縣令、縣丞、縣尉、主薄,其中縣令和縣尉屬於流官,經常要調動,縣丞和主薄屬於坐官,輕易不會動彈,主要負責地方的實際政務處理。
然後就是郡級官員設有郡太守、郡通守、郡丞和刺史,作為流官的太守只能搞搞民政工作,兵權下放給了通守,然後還要讓郡丞來分攤太守與通守的權利,讓刺史來監督前三者的工作情況。
當然,也會存在強力郡丞喧賓奪主的情況,如雁門郡的郡丞李靖,江都郡的郡丞王世充和齊郡的郡丞張須陀,這些都是上馬管軍、下馬管民的厲害角色,一個人就把工作包圓了,也就不需要什麼郡守和刺史來掣肘了。
至於說這高密的郡丞陸良,便是屬於這樣的一個強吏,據了解此人已經在高密郡丞的任上幹了八年,竟不想居然掙下了偌大一份家業。這當初黃小剛他們抄了黃縣裴晉的家雖然也得了不少錢糧,可礙於裴晉的官聲不錯,後來倒也如數奉還了,而這陸良怕就沒這麼好的運氣了。
這日一早,黃娜便命昨日俘虜的縣郡兩級吏員回家的通知城中百姓來郡衙門前聆聽訓令,並且讓昨日下班回家的胥吏衙役回來點卯,待到百姓戰戰兢兢集中之後,黃娜便把當日在黃縣的起義說辭和約法三章又演了一遍。
當然了,此時與黃縣不同,也不需要遮遮掩掩了,黃娜正式宣布天鳳軍公開起義反隋,將高密作為天鳳軍的「首義之城」,宣布從即刻起將對高密進行軍管,並大張旗鼓的張榜招兵買馬,組建義軍。
然後,還派人將一篇由黃娜自己起草,黃小剛簡單潤色弄出來的檄文傳往各地,檄文的內容如下:今有隋帝楊廣,好大喜功、苛政害民,致天下大亂,其罪罄南山之竹,書罪無窮;決東海之波,流惡難盡。弒兄篡位,得鼎不正,此罪一也;納母為妾,有違人倫,此罪二也;繁建離宮,奢侈浪費,此罪三也;苛政重稅,不恤民力,此罪四也;東征北狩,窮兵黷武,此罪五也;剛愎自用,拒賢忌能,此罪六也;門閥傾軋,百官貪腐,此罪七也;鎮壓民憤,生靈塗炭,此罪八也;宦官當道,禍亂朝堂,此罪九也;徙民城居,摧家毀業,此罪十也!
當今天下,紛亂四起,皆因天下苦楊氏久矣!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狼心狗肺之輩洶洶當朝,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致社稷變為丘墟,蒼生飽受塗炭之苦。古人云:順天者昌,逆天者亡。本帥不才,不忍見我家鄉父老困苦如此,故此興師討逆,弔民伐罪,伐無道而誅暴隋,復立華夏之社稷。今布告海內,咸使聞知。
同時,隨檄文一起送出的還有招募兵馬的榜文,以及天鳳軍的均田免稅、重工興商,男女平等,天賦人權的口號詳解和「新約法三章」並且順便開了一場公審大會,給這郡丞陸良羅列了諸如貪污腐敗、巧取豪奪、逼良為奴、私占民財等罪狀,當場就地正法。
待得檄文還有安民告示、招兵榜文一經在高密縣中貼出,當即引得舉城譁然,高密畢竟未曾經歷戰火,城中富戶大族不少,百姓平民的生活也算有些著落,也並不存在什麼迫切的生存危機,所以這檄文貼出來後,百姓譁然的同時只是議論紛紛,加上天鳳軍的人還當街殺了本地郡丞,一時間高密城中的百姓都是人心惶惶。
此後幾日,城中百姓並未有人踴躍投軍,甚至還有不少人收拾起了行禮包袱,小心的朝著城門移動探望,準備尋找機會出城避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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