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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一章 商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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榷也即是專賣的意思,《漢書·車千秋傳》,注:「榷,謂專其利使入官也。」

而榷場,也即是施行專賣的場所,專賣制度是古代朝廷對一些特殊社會產品的控制,目的是為了增加了財政收入,甚至從某種角度來說,專賣是政府或社會對產業經濟主體(特別是市場)及其行為的一種管制方式。

中國古代的專賣制度最早產生於春秋時期,一些奴隸主貴族控制著一些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加緊對奴隸和平民的搜刮,階級矛盾十分尖銳,任其發展必將影響國計民生。周莊王十二年(公元前685年),齊桓公即位,任用管仲為相。管仲提出「管山海」的主張,將山上的鐵、海中的鹽收歸官府管理,因為鹽鐵是生活的必需品。

據《管子·海王》記載:「十口之家,十人食鹽,百口之家,百人食鹽。」

「一女必有一針一刀,若其事立。耕者必有一耒一耜一銚,若其事立。行服連軺輦者必有一斤一鋸一錐一鑿,若其事立。不爾而成事者,天下無有。」

另據《漢書·食貨志》記載:「夫鹽,食餚之將;鐵,田農之本。非編戶齊民所能家作,必仰於市,雖貴數倍,不得不買。」

而說起隋朝的禁榷制度,其實也深受南北朝的影響,當時北魏文成帝的禁酒令很嚴厲——「釀酒者,賣酒者和飲酒者都得殺頭」。後來北齊武成帝河清元年二月「年穀不登」而「禁沽釀」,北周保定二年也因「久不雨」在京城三十里實行過酒禁。

於是到了隋文帝楊堅開皇三年之前,仍按照北周末期的做法,實行酒的專賣,由官府置辦酒坊。

不過開皇三年以後,隋文帝下令將受田並承擔賦役的成丁年齡從十八歲提高到二十一歲,受田並承擔輕小勞役的中男的年齡從十一歲提高到十六歲,服役的減輕招攬了許多逃亡的農民,使他們重新列為編戶。使隋朝舊境之內的戶口增加到六七百萬,大大擴大了賦役對象。

賦役對象與耕地面積的擴大,使隋朝從民間得到了更多的糧食財富,各地義倉無不充盈。所以有人認為,實行酒的專賣弊病太多,與民爭利,於是「罷酒坊,與百姓共之,遠近大悅」。實際上當時還「通鹽池鹽井與百姓共之」,也就是說民眾可以自由釀酒,買賣,但仍要交納一定的市稅,這樣實際上又回到了漢代榷酒之前把酒與其他商品一同看待的局面。

所以,如今夏甫仁提出說天鳳軍要重開榷場,眾人自然都是被驚得一呆,難道這是要走回頭路,再次搞什麼鹽鐵國家專賣的制度麼?

當即眾人便也群情激奮,有人了跳起來道:「重開榷場,可是要將鹽、酒禁榷之後,交與你華夏商行?」

這華夏商行旗下的五家店鋪如今都已經在高密縣中開業,雖然沒有一家經營鹽酒,可看看商行里賣的東西都是些什麼,自然很難去怪人家猜測。

不過夏甫仁卻忙起身與眾人拱手道:「列位!列位切莫驚慌,這榷場非彼榷場也!我家所開榷場非是禁榷,而是商榷!」

「何為商榷?」眾人聽來還是納悶,此處的商榷肯定不是討論的意思,納悶之餘倒是有人心眼一動,問道:「莫非這什麼天鳳軍,竟能允得我等貿易五金?」

夏甫仁立即點頭道:「不錯!正是如此,天鳳軍榷場今後專營鹽、酒、茶和鐵、金、銀、銅、鉛五金,還有來自我華夏商行的特色商品,諸位可放心大膽行此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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