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一章 化工之母(2/2)
攔下呂友後,黃小剛又牽頭就呂漢的處置商議了半天,倒也決定暫時把對他的處置給攔了下來,等日後設法救出了失陷的族人,再來論他罪過。
等開完了大會,把族中的小子們個外姓都斥退後,黃小剛也將呂七公、何春、呂友、呂德、呂宗還有黃娜留下單獨開起了小會。
首先便也聽黃小剛問道:「九叔,今次出去招回了多少流民,讓你去文登聯繫海商之事,可有眉目了?」
呂友忙也答道:「事情是成是成了,流民招了小二百人,俺已經讓小四領去了蘆山選用,其中青壯還有百人,老弱婦孺捎帶著也領回了一些……此外用了二娘給的宇文家名刺,倒也憑著文登縣令的面兒,見著了三家海商,只是……只是……」
「可是出了什麼變故?」黃小剛見呂友前面說招流民的事情還順溜,後面說到海商就卡殼了,說話有些吞吐,忙也來問。
話說這次呂友出去,除了招收流民之外,還讓他設法在文登聯繫一下當地的海商,準備拓展一條呂瓷外銷的商路。也就瞧見呂友面色有些為難答道:「只是,一個是海商倒也願意承銷咱們的呂瓷,但卻不容俺提議的競價之事,只願估價購銷。再一個他們倒也願意兌銷食鹽,卻不願承擔運送,要麼是咱們去文登自取,要麼他等送至東萊沿海各地咱們自運,死活不願送來蘆山。」
黃小剛皺眉一想,倒也笑道:「你這看似兩個問題,其實還是一個。海商握有瓷器的銷售渠道,估價購銷自然與他有利。至於兌銷食鹽,這食鹽的買賣本就是本大利薄,又怕惹了官府,所以不願送貨,我們完全可以就拿呂瓷做了魚餌,三家誰人能把鹽送來蘆山,呂瓷就換給誰好了。」
對了,這裡要說一句,隋朝並不搞鹽鐵專賣,隋文帝即位不久結束南北朝亂局之後,為安定黎民,躬行節儉,輕徭薄賦,與民休息,於開皇三年(583年)除禁榷,通鹽池、鹽井之利與百姓共之,既不行官賣,又免徵鹽稅,實行無稅制。
大業元年(605年)楊廣即位,漸趨奢華,內興工役,外事征伐,用度大增,遂乃橫賦暴斂,然尚未及於鹽利,所以自隋開皇三年起直至唐開元初年止,前後一百三十餘年間相沿未改,是為中國鹽業無專稅時期。
不過,雖然隋朝通了鹽池、鹽井之利與百姓共之,不行官賣,但市面上還是有官鹽、私鹽之分,其中的官鹽為「官買官賣」的意思,藉助朝廷的漕運便利,在各地搞統購統銷,優點是官鹽的價格相對便宜並且價格波動穩定,缺點是品相、口感比私鹽要差一些。
而私鹽由商人自行販賣,為了獲得更好的價錢,在包裝、口感、品相等方面肯定要比官鹽更用心,所以價格反倒要稍高一些,跟宋朝以後民間官鹽貴,私鹽便宜的情況正好相反。
當初黃娜在文登搞採購的時候,官鹽也不過八十文一石(一石鹽有一百二十多斤重),品相稍好一些的私鹽要價差不多百文,二者間價格差異是十分的明顯。
而黃小剛之所以研究什麼呂瓷換鹽,當然不是腦筋不正常了,而是比起拿呂瓷賣錢,再用錢買東西而言,換鹽的獲利更大,因為鹽可是化工之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