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真本事(1/2)
說起黃娜去文登的經過,三言兩語還真是難以說得清楚。
只說八月初十這天,一行人出發之後,沿途倒也沒遇上什麼事端,第一日從早到晚一路急行,便行了莫約八十里,到了一處叫做磁山的地界,與當地村民詢問得知此地並未遭到賊兵襲擾後,便在村中借宿了一夜。
翌日一行人再次上路,倒也敢走大道,只是半路遇上幾潑驟雨,這日於是才行了五十餘里,來到一條名為大沽的河邊露宿。第三日直到中午,也才尋得渡船過河,於日暮時分便也來到屬於文登縣西的四十里驛,在驛站中宿了一夜後,於第四日的中午便進了文登縣城。
一路上黃娜雖然走得辛苦,但看著何春他們腳上用麻草編織而成的草鞋,又看了看自己腳上正牌的運動鞋,自然也就沒了屁話,結果四天二百多里的山路走下來,也就左腳掌磨出了兩個水泡,右腳的後腳跟破了塊皮而已。
結果一進文登,看著這土裡土氣的縣城,比起後世一些仿古小鎮都不如的樣子,頓時就沒了脾氣。
不過隨著何春一連在幾家糧店和食雜店探問之後得到的消息,由於匪患造成的動盪並未傳導到文登這邊,加上文登本身又有海運便利,所以此地糧價和鹽價都沒有出現波動,尋得的價錢是粗麥(新糧)要開皇錢三十五文一斛,舊麥(陳糧)二十五文一斛、雜糧(黍粟豆)二十文一斛。而食鹽的價格卻是要貴些,官鹽要八十文一石,品相稍好一些的私鹽要價差不多百文。
不過這裡多說一句,一個是此時的「斛」為十斗,每斛約一百二十斤(隋大斤計六百餘克),到了宋朝以後才被改為每斛五斗。
另外就是這三十五文一斛的糧價,是專指用的開皇錢,所謂開皇錢也即是隋朝在隋文帝開皇年間鑄造發行的五銖銅錢,這種開皇錢含銅量高,錢幣的品相極好,但進入大業年間以後,楊廣這傢伙因為發現通過造幣可以大量的聚斂民間的錢財,於是搞出了含鉛量極高的新錢,甚至後期直接用鐵來鑄錢,因此新錢的幣值比起開皇錢十不當一,商家販賣商品往往設定兩種價格。
還好,由於蘆山村地處膠東半島的群山之中,村民對外交流貿易也不頻繁,所以湊出來的錢幣多是品相還行的開皇錢,所以最後何春拿著村民們湊出來的銅錢左右算了算,最多也就購買四石官鹽外加十斛的舊麥或是十五斛的雜糧。
要說這麼點鹽和糧食,肯定是不夠這幽幽谷中的百多號人渡過一整個冬天,但至少也能管上兩個月,也就在何春他們高高興興在糧店稱糧的時候,卻發現黃娜一溜煙的跑沒了影子。
黃娜當然不是跑路,而是傻不愣登的在文登縣城的主街上來迴轉了好幾圈,結果愣是沒找著什麼當鋪。
後來才知道這當鋪又叫質庫、解庫、解典庫,隋朝時雖然已經有了,但當時多在大城才有富商開設,文登這樣的小城還真沒有人能開得起來,不然那秦瓊當初落難在潞州天堂縣的時候,也不至於要在大街上賣馬賣鐧,不如找個當鋪直接典當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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