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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頁(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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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焰狂獅縮了下脖子,整個頭剁下來什麼的……也太殘忍了吧?果然人類才是最恐怖的生物。

「血不要嗎?」濛尨記得以前養屍的都喜歡把雞血用碗裝起來放點鹽,煮一煮很好吃。

「血有點腥,你想喝?」殭屍似乎是喜歡喝血來著,上次咬他也是。

濛尨一臉真誠說:「煮著好吃。」

「怎麼煮?」

濛尨:「……」他默默從空間裡又拿了兩本菜譜出來,「好好學。」

巫馬堯一挑眉,「又是從□□里拿出來的?」

「嗯。」濛尨面不改色的點頭。

烈焰狂獅:「……」你們是不是忘了還有一個我?

把咕咕獸剁了之後扔滾水裡泡著,然後再宰地羊獸。場面極度血腥,烈焰狂獅看的瑟瑟發抖。

巫馬堯突然想到了它,轉頭咧嘴笑問:「你來這裡做什麼的?」

烈焰狂獅看他滿手鮮血的樣子嚇得一個勁的搖頭,「吼吼吼……」沒事了沒事了。

濛尨盯了它一會後對巫馬堯說:「它怕你把它做成烤獅子。」

「嗯?」巫馬堯眼中滿是笑意,「不會的,獅子肉不好吃。」

烈焰狂獅:「!!!」並沒有被安慰到好嗎。

烈焰狂獅還想說其他的,最後看見巫馬堯把咕咕獸和地羊獸拔毛拆骨後,它默默……跑了。

巫馬堯嘆息了一聲,「它怎麼不信我?」

濛尨瞥了他一眼,欺負獅子也有樂趣?嘖,養屍的口味一代比一代奇葩。

開荒前期的準備工作用不著巫馬堯,他每天就帶著濛尨去溜達,尋找有沒有能做成美食的東西。

第一天頂了霸王蜂的窩,幾百隻拳頭大的蜂追了他們三十里地,最後一頭扎水裡才把它們給甩掉。蜂蜜帶回去烤肉,放在地羊獸身上刷一遍更香了。

第二天打了一隻野豬,二十多隻野豬玩命的衝過來,濛尨扛著野豬跑的比巫馬堯還快。

第三天是鳥蛋,第四天是大章魚。

反正過來四天,每天都在作死。讓人無語的是巫馬堯還跟著濛尨鬧,從陸地鬧到天上再到海里,那動靜大的他們都不忍直視。

大牡丹一群植物更崇拜濛尨了,這才是當老大的,什麼都敢惹,還能滿載而歸。

再說帝國那邊,巫馬堯走了之後沒兩天,接手財政權的巫馬祈傻眼了,這裡的漏洞也太大了吧?而且為什麼交接的時候沒有發現少了這麼多能量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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