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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修傑用了很長的時間去看完突然出現在他腦海里的那本書,這本書挺長的,就算林修傑一目十行,也用了很長的時間才看完。
等林修傑看完這本小說,才知道自己穿進了一部校園愛情小說里,成為了這裡面的一個炮灰男配。
小說的背景就是原主正在上學的這所學校,而這故事的男女主原主都認識,一個是他的同桌,一個是他們學校的校草。
對於男女主的事,林修傑不怎麼關心,他關心的只是自己成為了炮灰這件事,從書中看來,原主是班級里存在感很低的一個人,雖然學習成績很不錯,但他高中三年,幾乎沒有和其他同學來往過,班上的同學也不喜歡和他這個學校里有名的怪胎來往。
只有他的同桌,女主舒欣欣,會時不時關心他一兩句,在別人欺負他的時候,還會為他出頭。就這點微不足道的關心,舒欣欣成了原主心中唯一的一抹光,一直伴隨著他,最後原主還為了救女主,犧牲了自己的性命。
看完這些,林修傑忍不住想要冷笑,心中唯一的一抹光?原主這是有多缺愛,幾句關心幾句維護,就讓他為了對方付出了生命。在林修傑看來,女主所謂關心問候不過是習慣,她對別人還不是一樣的態度。
就這樣還讓原主為對方豁出了生命,雖然在原主死後,女主是徹底記住他了,但這有什麼用,對林修傑來說,活著才是最重要的,想要他為女主付出自己的生命,想都別想,他好不容易才撿回來一條命,可不能就這樣隨意為別人丟掉了。
再說,他又不是原主,不缺那點愛,才不會為了幾句嘴上的關心就為別人付出生命呢,他又不是傻子,在他看來,人必須得為自己的生命負責,而且他堅信自己能活得很精彩,而不是活成了原主那個樣子。
「咕嚕。」肚子裡發出的聲音喚回了林修傑的的神智,他打開手機看了一眼時間,發現現在都已經是下午六點多了,平時這個時候原主早就該吃晚飯了,也怪不得他的胃會抗議。
林修傑抓起了放在桌面上的鑰匙和手機就往外走,連零錢都沒有帶。
之所以這樣做不過是因為他從原主的記憶中知道了這個世界上有一種叫做微信和支付寶的付款神器,只要帶上手機就能走遍天下,這在林修傑看來,實在是太方便不過了。
他記得自己以前的世界並沒有這個東西,不過他很多記憶都已經模糊不清了,到底有沒有,他也記得不是很清楚。
下了樓,林修傑隨意找了一家餐館吃了一頓,付了錢,就往家裡走。
原主住的地方離學校很近,而這附近學生很多,很多小販都在這附近擺起了攤,整條街看起來人來人往,好不熱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