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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染惡習之後,鳳英范整個人算是廢了。終於在某天之後,酒醉的他一腳踩進了河裡,一頭紮下去就沒浮起來,就此丟了性命,任鳳馬氏怎麼嚎哭,也是回天乏術。
鳳馬氏渾渾噩噩地過了三個月,這段時間裡,她除了磨磋自己的兒媳婦,什麼都沒幹。後來,她終於醒悟了。
兒子已死,她必須找個新的對象來為她養老送終。
最終,她選擇了在村裡的育嬰堂找個孤兒撫養。
但撫養孩子需要錢。
於是鳳馬氏把主意打到了原身身上。
只要把原身賣出去了,她不就有錢了嗎?反正原身是她媳婦,隨她怎麼處置,也不會有人說什麼。
就這樣,原身又嫁了一任丈夫。
那人名叫孔承章,比原身大了整整三十歲。在這個無論男女普遍在十五歲便結婚生子的年代,他幾乎可以當原身的爺爺。因為他給的錢最多,鳳馬氏就把原身許了出去。
換句話說,原身被當成貨物賣了兩次。
出嫁當日的原身感到了極度的不安,雖然她已經被棍棒和拳腳教訓得習慣了,但她還是不可避免地感到了害怕。
孔承章應酬完客人之後回了房間,坐在了一個離原身很遠的位置上,柔聲安慰了一句:「別害怕,我不會強迫你做什麼的。」
聽到這句話後,原身心裡的一根弦「啪」地一下斷了。第一次被人如此溫柔地對待,她反而慌了手腳、不知所措,眼淚像泄洪一般地往外流。
她這一哭,孔承章反而慌了神,想要安慰她,又怕靠近她會讓她害怕,實在有些進退兩難。
那天晚上兩人都過得很混亂,好在最後原身平靜了下來,兩人勉強算是順利地度過了這個艱難的夜晚。
後來原身才知道,孔承章家中頗有些錢財,但陪他度過了最艱難日子的妻子卻不幸早逝,而原身與他的妻子有幾分神似。
孔承章初次見到原身時,她正在被鳳英范用掃把打,這畢竟是別人的家事,他不方便插手。後來他聽說鳳馬氏準備嫁兒媳,他就去打聽了一下,注意到其他人來打聽消息的人大都不懷好意,他乾脆出高價買下了原身。
原身剛開始以為,孔承章是把她當成了妻子的替身,後來才逐漸意識到,他分明是把她當成了女兒一樣養著。
兩人名為夫妻,最終卻處出了父女情。
直到……孔承章因為原身,被人下毒殺害,而原身則被當成了殺人犯,最終死於非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