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頁(1/2)
記得當年衡星最後一次摸底考試消失後,他放學後就不止一次這樣的在衡星居住的那條街道上走,來來回回的走,像個孤魂野鬼一樣。
情況一直延續到了高考過後的那個暑假,以至於到最後,衡星所居住的樓下的那條街成了程陸每次回家的必經之地。只可惜他家的燈,再也沒有亮過。
直到程陸大學開學,各種的社團活動,和大學裡特有的氛圍開始深深的影響到他的時候,如此關于衡星的事情才一點一點的在心中開始變輕,變淡。從時常想起,變成了偶爾想起,最終演變成了不想想起。所以當程陸大二下學期在食堂吃飯時候透過電視螢屏看到那張臉的時候是討厭的,心想著怎麼會是他。也就是說,他之前對衡星有多麼的想念,當時對他就有多麼的不屑一顧。以至於旁邊吃飯的小姑娘一個個衝著屏幕痴迷的食不下咽的時候,他總能嗤之以鼻,投過去一個鄙視的目光。因為在程陸看來,這傢伙根本就沒有心,根本就不值得這些小姑娘這樣瘋狂。
可是程陸不得不承認在再次見到衡星後,心還是軟了,他根本做不到對他視而不見。
程陸也不得不承認,有衡星的高中時光里,他是開心的,快樂的。打鬧也好,生氣也好,貼吧撕逼也好,被強逼著補課也好,被衡星的種種「欺凌」也好,都是難忘的。越是回想,越是難忘。
記憶最深的一次是衡星受傷。
當時兩人在校外的大街上走著,準備一起去挑一款籃球。籃球是衡星的,但是是自己掏錢。原因是前兩日打賭,自己輸了。賭的是一場球賽,兩人各賭一方贏,沒錯,程陸壓的一方輸了。於是遵照賭約,他需要給衡星買一隻籃球。
事情就發生在去買籃球的途中,程陸單肩挎了一個包包,裡面自然是自己的各種證件和錢包之類的都在裡面。就是這個包包惹了賊人的眼,兩人剛拐進一個巷子裡就被盯上了。看著是兩個十六七的小孩子,於是來人直接下手拽著程陸肩上的挎包就跑了,在他反應過來的時候,衡星就已經追向那人過了一個十字路口。
在程陸趕到的時候,衡星已經將那人堵進了一個死胡同裡面,但是對方手中有刀,衡星並沒有輕舉妄動,但是也沒有放棄。眼看程陸過來,直接將他攔到了自己身後,不讓上前。
程陸趕到就小聲的在衡星耳邊勸說:「衡星,包包咱們不要了,證件我回去再補辦就行,裡面錢也不多,也就是兩個月的生活費。」
但是衡星看上去並沒有要讓步的意思,可能是因為年輕氣盛,還可能是自信著自己會那麼兩下子,總之就是沒有打算要妥協。
持刀歹徒:「小兔崽子,趕緊給老子讓條道,傷到你們了我可不負責!」口氣很硬,也是絲毫沒有要妥協的意思。
衡星:「想走就把你手中搶的挎包留下。」
持刀歹徒:「小朋友,回家歇歇去吧,人家丟包的小朋友都不著急,你在這給我費個什麼勁啊!」
衡星沒作聲,慢條斯理的拿出手機低頭看了一眼,接著對歹徒說:「我反正已經報過警了,有能耐,咱們就一起在這耗著。都他媽的別動。」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