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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好氣哦。

第14章 努力當爹第十四天:

本朝開國時,太祖曾立下規矩,宦官不許私置外宅、良田,乃至產業。

但到了太祖的兒子太宗朝,太宗為了顯示對幾個宦官近臣的寵愛,直接便拆了自己老子的台,在相關規矩的後面,用蠅頭小楷補了一句「有皇帝賞賜、特赦的除外」。

再後來,幾朝過去,有太多宦官有了皇帝賞賜的私產,或者是繼承到了其他宦官被賞賜後傳下來的私產,太祖規矩的已形同虛設,於是它就很人性化地被演變成了——宦官不許隨便歸家。

但人的欲望是無窮的,一旦有了自己的家,誰又會願意繼續在集體宿舍湊合呢?

至少江之為是不願意的。

而且,這種「不許隨便歸家」的說辭,本身的界限就很曖昧,什麼叫「隨便」,什麼又叫「不隨便」呢?

從江之為的理解里來說,他這種只要一休沐就回家的行為,便不應該叫「隨便」,而是合情合理的休息。

但對於舉報了江之為的錦衣衛來說,南宮一把手的海子提督,動不動就無緣無故從工作崗位上消失個一兩天,這誰受得了?簡直不可理喻!

「陛下又不在南宮!」江之為曾為自己據理力爭。

當時天和帝還在位。

「陛下隨時有可能會去,你不在,就沒有辦法靈機應對,這就是玩忽職守!」負責審問的錦衣衛指揮僉事如是懟了回去。

總之,這就是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灰色地帶。

雙方爭執不下,上面又始終沒個定論,慢慢的就拖成了如今這個局面:江之為已經懶得再和錦衣衛溝通,他會直接認錯,再死不悔改。而錦衣衛也只能關江之為個三兩天,再把他原職放回。像極了一對相愛相殺又拿彼此沒轍的冤家。

監獄的欄杆外,江之為在聽說了池寧被誣陷進來的罪名後,積極為師弟出謀劃策:「這潛留私宅根本不是什麼大罪,對方想方設法把你誣陷進來,圖的……」

「圖的肯定不是只關我兩三天。」池寧接上了師兄的話。

人是不可能百分百乾淨的,一旦進了詔獄,總能審出點什麼。更何況池寧自己也承認,他就不是一個什麼守規矩的好太監。

「對對對,就是這個意思,在這方面你總是比我聰明。」江之為不斷點頭,他想事情一般就只能想個一兩層,但他師弟就不一樣了,簡直是個老千層餅,「所以,我的建議是,不如你乾脆就認了最輕的這個,等混個兩三天出去之後,再找人秋後算帳。」

若池寧自己填好鞫訊表,錦衣衛那邊短時間內就沒理由再審問池寧了。

這確實是個好主意,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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