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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穿越者林燊在18歲之前恣情享樂,而18歲那年,林家真正的兒子回來了,他才知道,自己穿進了一本耽美小說。小說里的主角受就是這個真少爺林喬楠。

林燊是保姆的兒子,親生母親換太子,讓他享受了18年不屬於他的生活。他被丟出林家。

無處可去的林燊必須養活自己,還有……

自己三年前撿回來的男人。

「我一無所有了,要不,咱倆各走各的陽光道?」

男人一把將他按在牆上:「說好的養一輩子呢?」

看著男人雕刻般的面容與身材,林燊吞了吞口水:「養……當然必須養!」

只是後來,特麼說好的四肢不勤五穀不分的窮光蛋呢?怎麼變成了主角受那個狂拽酷霸帥的豪門白月光?

陸炎二十二歲最狼狽的時候遇上了十五歲的林燊,無論他是林家大少,還是保姆之子,他都寵他一輩子。

第18章

中午吃飽飯,特別催困。陳默撐著快打架的眼皮和魏哲一起尋了兩個小區,這期間打了好幾個大哈欠。

「一室一廳一廚一衛,家具設備要齊全,可以拎包即住。我們學校附近都是傳統小區,這樣的要求好像太高了。如果換成市中心,倒好找,畢竟白領多,適合他們的單身公寓有不少。」陳默一邊說著,一邊打開書包側袋 ,把從牆上撕下來的電話號碼塞了進去。

這年頭房地產業還不發達,大部分房東招租並不會去找房地產中介,而是會自行列印招租啟事貼在小區外的牆上,寫清楚出租信息和條件,然後將電話號碼打成好幾個長條,附在招租啟事後面,讓尋房者自己撕回去聯繫。

陳默撕了幾個電話號碼,但都是兩房出租。

一室一廳為最佳,可要是沒有,兩室也行。當然,他並不想跟陌生人合租,兩室一廳租金一個月大概八百塊錢,比一室一廳的多了三百塊錢,以他的賺錢能力,他不覺得自己會租不起。

卻是魏哲突然說道:「那就兩室一廳吧!你一間我一間。」

「什麼?」陳默轉頭看他,以為自己聽錯了,「你也要在外面租房住?」

「想什麼呢!」魏哲撇了他一眼,「中午過來午休而已。趙叔讓我在學校附近找個鐘點房,現在想想,還不如租房算了。」

說的好有道理,陳默無言以對。

魏哲是擔心他房租太重,負擔不起吧!

「我有錢……」陳默解釋道。

「我十倍還你的兩千塊錢?」故意不提他昨日才從張為傑那裡奪回了一萬塊錢。

真是怕死魏哲這張嘴了!

陳默立即聰明地終止這個話題,他拿出手機看了看時間:「晚上打幾個電話,明天中午看看能不能約房東過來看房。現在快一點半了,我們該回學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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