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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飯配油條,外加兩個茶葉蛋。
魏哲看著陳默把油條蘸進醬油里,嘴角抽成了麻花。
「?」
「你們南方人這麼吃油條的?」
「不行嗎?我從小這麼吃到大。話說回來,你不習慣南方的生活,跑南方來幹什麼?」陳默做不經意狀地問起魏哲的隱私。
魏哲吃了一口稀飯:「誰說我不習慣,我在F市住過半年!我姥爺曾是F市的副市長!」
「啊?!」陳默吃驚了。書中關於魏哲的外家,是有提到過的,畢竟在魏慕言被接到魏家後,魏哲的外家是魏慕言的得力後盾。但卻從未提及過魏哲的姥爺曾在F市做官。
魏哲大抵覺得自己說錯了話。他閉嘴了。
陳默這才訕訕地笑了起來,做出一個普通老百姓聽到這句話後該有的正常反應:「原來你出自官宦世家啊!」
可不是嘛!京市四大家族,哪一個不是家中政界有人。
魏哲不語。
陳默也沒再說話。
兩人就這樣默默地吃完了早餐。
最後,陳默掏出了一百塊錢給魏哲,道:「我身上總共就四百來塊錢,只能給你這麼多了。」
魏哲也不客氣,拿過錢就塞進口袋裡。「今晚七點那個藥店門口見。」他說道。
「啊?」陳默一愣。
「我昨晚說過了。」對於陳默的不在意,他有一點不爽,「十倍還你錢。」不過,不爽歸不爽,這一次他耐心地解釋道,「家裡來了一個討厭的人,我跑出來了。她今天早上七點半的飛機回去。等她走了,我要去處理一些事情,你先找個地方休息一下,晚上七點我們見個面,我給你安排住處。我不是那種知恩不報的人。」
「免了,免了。」陳默嚇得連連擺手,聽這意思他還纏上他了?魏同學,天涯兩別知道麼?我們還是永不相見的好!
「免了?!」魏哲挑起了眉毛。
「我的意思是你的好意我心領了,我們也算有緣,哪好意思要你兩千塊錢。至於安排住處,我下周就住校了。」陳默笑著說道,叫人挑不出什麼錯誤。但很明顯的,他在拒絕,事實上,他連那兩百塊都不想要了。
果然魏哲沒再說什麼,只是他沒有同意陳默的話,而是說道:「有什麼事等晚上我們見面後再說吧!」
「……」你小子聽不懂人話嗎?
魏哲走了,陳默頹然地結帳。而待他拖著行李箱找到附近的一家小旅館,辦理入住手續,一頭栽在床上後,他卻心想:「見什麼面呀!不去又怎樣,難不成來咬我?除了知道我叫陳默外,你還知道什麼?F市這麼大,我就不信你吃飽了撐的會來找我!」
這麼想著,他便翻了個身,很快就呼呼大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