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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默衝到橋上,向那小小的內河望去。下邊黑漆漆,什麼都看不見。這個時候,他才想起報警。而他才剛剛掏出手機,就聽見水裡嘩啦嘩啦的幾聲,緊接著,一個黑影像水鬼一樣陡然冒了出來,三五下飛快地游到了岸邊。那傢伙抓住岸邊的桃樹枝幹,「啪」得一下就蹬了上來,身手極為敏捷。最後,陳默目瞪口呆地看著他三步並作兩步走上斜坡從橋頭的立柱旁轉了出來。

陳默的手機還抓在手上。

那個人濕答答地站到他的面前。紅色T恤黑色運動褲,還有一雙已經不知道是什麼顏色的運動鞋。

少年有著一雙特別明亮的眼睛。他看著陳默,張口就是:「同學,幫個忙,我失憶了。」

陳默眼皮子抽了一下:「……」我信你奶奶的嘴!

文案:

穿越者林燊在18歲之前恣情享樂,而18歲那年,林家真正的兒子回來了,他才知道,自己穿進了一本耽美小說。小說里的主角受就是這個真少爺林喬楠。

林燊是保姆的兒子,親生母親狸貓換太子,讓他享受了18年不屬於他的生活。他被丟出林家。

無處可去的林燊必須養活自己,還有……

自己三年前撿回來的男人。

「我一無所有了,要不,咱倆各走各的陽光道?」

男人一把將他按在牆上:「說好的養一輩子呢?」

看著男人雕刻般的面容與身材,林燊吞了吞口水:「養……當然必須養!」

只是後來,特麼說好的四肢不勤五穀不分的窮光蛋呢?怎麼變成了主角受那個狂拽酷霸帥的豪門白月光?

陸炎二十二歲最狼狽的時候遇上了十五歲的林燊,無論他是林家大少,還是保姆之子,他都寵他一輩子。

第2章

真正失憶的人該是怎麼樣的,陳默不知道。但沒吃過豬肉總見過豬跑,好歹狗血電視劇看過那麼多,陳默敢拍著胸脯保證,失憶的人絕對不是眼前這位這樣!

只見少年神情自若,毫無驚慌與害怕,仿若「失憶」是家常便飯。

這傢伙要是真失憶了,他就把「失憶」兩個字寫在紙上吞下去!

少年向陳默借一百塊錢。

陳默估計他是要去網吧里過通宵,順便在遊戲裡氪點金。真是個生活頹廢精神貧瘠無理想無道德的社會小渣渣!

南國的秋天,溫差很大。此時夜風陣陣,帶來瑟瑟冷意。少年渾身濕漉漉的,一頭黑髮像團亂糟糟的海草,滴答滴答掉著水珠。水珠沿面而下,划過高挺的鼻樑,薄薄的嘴唇,瞧著應該是個挺帥的小伙子,就是那副堅持不住冷得發抖的模樣,實在叫人看不下去。

陳默原本不想搭理他的,他自己的行李還放在遠處的樹後,這都十一點多了,他又累又困,急著要回去睡覺。但若不搭理他,空蕩蕩的街道,冷風不斷,這傢伙非得生病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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