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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佩沒說話,等曲琮換了衣服出來,紀葒和元黛去結帳了,才叫曲琮過來,輕聲細語地問,「這套衣服穿著是好看——你想不想買?」
曲琮就是很猶豫,她確實瘦了,在穿衣鏡前自照一番,感覺也很滿意,雖然知道服裝店的試裝效果,買單後立刻消失一半,但那種長草的感覺也確實很難克制,她糾結道,「想是想,但有點貴。」
這一套算下來要七萬多,確實不便宜,如果帶上襯衫和剛才店員拿來搭配的首飾,輕鬆突破十萬,簡佩問,「你刷家裡的卡還是自己買?」
曲琮其實名牌衣服是有的,曲媽媽不虧待她,甚至可以說很捨得為女兒花錢,只是完全不符合曲琮自己的審美,也是因此,她現在卡里余錢買得起這一套合自己心意的好衣服時,才會這麼心動,而又因為囊中羞澀而卻步,單價三五萬的衣服不是一個初入行的非訴律師消費得起的。
她說,「我肯定花自己的錢,所以才糾結。你覺得該買嗎,佩姐。」
「花家裡的錢我不講什麼,你自己的錢的話,建議不買一整套。」簡佩講,「你辦公不可能穿這樣衣服的,這種套裝是給名媛準備的,沒有人穿著它去見客戶,搬磚要有搬磚的樣子,它的社交語言不一樣。」
她叫曲琮單買一件外套,「外套麼,配牛仔褲也很俏皮,你出去約會可以穿的。但辦公很不適合,包括他家的鞋子,也不是給白領準備的,我上班的時候如果沒有重大會議,一般穿Crk's,那就是設計給我們這些勞動階級穿的鞋子。食利階級的品牌產品,除了包之外,大多不適合社畜。」
紀葒已結好帳走過來,她說,「你們在說什麼?」
問明白情況,她講,「要是我,我就買。」
「買來幹嘛,她不可能穿著去開會去敲鍵盤吧,更別說有時候還要挽起袖子搬資料箱。」簡佩不同意。
「確實實用性不強,對她來說也貴了點——完全花自己積蓄的話,是有點吃力是吧?」紀葒觀點不同,「但我買這套衣服就是為了告訴自己,今年我買得起十萬的套裝,明年我就能買得起一百萬的手錶。這套衣服可以穿很多年啊,是經典款式,並不是說買了就一點用都沒有了,買個心氣無所謂值不值。我告訴你,St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