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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4頁(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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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的請期更是順利,因為雙方早有默契。

婚禮的日子順利定下——臘月初六。

也算年根底了。

時間一晃就到, 張柔也不是第一次參加婚禮了,可這次不一樣,這是兒子的。

她和三哥端坐高堂, 接受新人的叩拜。

之後她就入了內院, 和桂花嬸一起招待女賓客。

內院的女客, 她有一大半不認識。

都屬於不請自來的。

還好對於這一情況,她和三哥早有預料。

知道會有不少人衝著書院名額來道喜。

因為平時她家不收禮, 這回辦喜事, 不會將人拒之門外。

可是沒想到會這麼多, 好在家裡開飯館的, 不管食材還是廚師都足足的。

這才沒出岔子。

不過想到回頭還要贈回禮,也是頭疼。

為何要回禮?還不是因為書院名額有限, 所以回以等價的禮物, 省得拿人手短。

不過今日過後, 她也是有兒媳婦的人了, 多了一個幫忙的。

張柔團團感謝一番大家的捧場, 聽了一堆恭喜,諸如佳兒佳婦的話。

好話真的是誰都愛聽的。

特別是在這個大喜的日子。

有些人也特別會抓時機,探問菲菲的情況。

她當然不敢鬆口, 那位老鄉可不是良善人。

一律以不宜早嫁擋了。

婚禮結束,送走客人,張柔一回寶馨院,立馬泡了個熱水澡。

她是不是老了,也沒做活啊,覺得這麼難受呢。

晚上和三哥在床上說話,「三哥,你給準備的到底是什麼禮物?我也不是非要知道,我怕撞禮。」

討厭!老賣關子。

沈自秀不逗她了,「一對鑲寶玉如意,一對象牙如意球。」

「哦,還是很不錯的。我送的是珍珠頭面。」她發現熙朝人還是愛珍珠的。

「三哥,你說什麼時候把管家權交給兒媳婦合適啊?」她不是那種專權的。

巴不得當甩手掌柜的呢。

但也得考察考察吧,看兒媳婦能不能勝任。

沈自秀沉吟了下,「最起碼也得兩年,等菲菲嫁人之後,最好兒媳婦產子之後再說。」

張柔秒懂,說要等菲菲嫁人之後,是三哥怕他女兒在家裡受委屈,畢竟她管家,女兒要風得風要雨得雨,但如果是嫂子管家,少不得就有些不方便。

至於為什麼產子之後,因為熙朝的規矩,女子生子之後才算在婆家徹底立穩腳跟,女人對於自己懷胎十月的孩子總是最牽掛的,她的心也會從娘家徹底的放到自己的小家上,這時候再讓她管家即使會貼補娘家,也有個限度。

這絕對算得上老成之言了。

張柔很是認可。

「再將振寧的月例調高一些,畢竟有娘子了,買個禮物也要有銀子。」沈自秀親身體驗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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