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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2章 鳳凰男是鳳凰(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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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安氏」作為妻子,面對危難毫不畏縮,還用自己的身體為丈夫擋刀,留下了終身難以治癒的後遺症。

作為繼母,待原配所出的兒女如親生,十幾年含辛茹苦、精心撫養,哪怕夫君過世,也從未想過再嫁,更沒有放棄兩個孩子。

可以說,除了當年的「妻告夫」,「沈安氏」沒有半分污點。

就算是「妻告夫」,她也不是為了自己,更多的還是為了繼子繼女。

因為知道當年故事的人都清楚,沈重已經被富貴權勢迷花了眼,喪心病狂之下,一心想要除去繼室、以及兩個孩子。

「安氏」作為繼室,實在不行,還能和離,主動退讓總能換得一線生機。

可沈雄呢,他是沈重的原配嫡長,這個身份是他無論如何都擺脫不掉的,只要他活著,就會礙楊氏的眼。

而楊氏不高興了,沈重依然得不到楊家的支持。

所以,沈雄必須死!

沈重半路劫殺沈雄失敗了,他還會有第二次、第三次……直至把沈雄徹底弄死!

沈重是父,沈雄是子,在關係上,沈雄先天居於弱勢。

面對父親的殺心,他非但不能反抗,甚至還不能告發。

可能活著,誰又願意去死?

哪怕是被親生父親「收回」性命,大家也不樂意啊。

當時,有不少人心裡暗暗的想,如果自己是沈雄,面對那樣的危局,又該如何破解?

幾番思索之下,竟是無解!

最好的辦法,就是由「安氏」去做這個原告,用律法來制止沈重的瘋狂。

妻告夫,到底不對,可也總好過子告父的殺傷力。

至少,安氏是個婦人,頂多身上背負一些非議,而沈重卻要入仕做官,名聲上不得有任何瑕疵啊。

話雖這麼說,可總歸是對安氏不公平。

明明人家已經做得堪比繼母楷模,卻因著「妻告夫」的這一污點,讓她的名聲變得不是那麼完美。

世人都能理解,甚至是欽佩「安氏」。

但,禮法不可廢,綱常不可亂,「安氏」做得再好,她也得不到朝廷的正面肯定。

比如入選「烈女傳」。比如受封誥命!

是的,就算沈雄有資格為母親請封誥命了,寫了請封摺子,朝廷那邊也不會批准。

很多人為「安氏」可惜。

不過,就算不能封誥命,可她對繼子繼女的恩德是有目共睹,她依然可以在沈家做個受人尊敬的老太君,盡享兒孫們的孝順與敬愛。

誰都沒想到,「安氏」會尋死!

可就是「安氏」的這一死,徹底洗去了她身上的污點。

妻告夫,實屬無奈,可到底不對。

「安氏」告倒了夫君,更是間接害得他死在流放路上,這是難以洗去的罪責。

夫君死了,她卻好好的活著,這些年,總有一些心理扭曲、三觀不正的人說她閒話,覺得她若真是賢良淑德,就該為夫君殉葬!

這些言論荒謬而可笑,卻也有一小撮擁躉者。

就在這些人盡情的污衊、嘲諷「安氏」的時候,安妮自盡了,狠狠的打了他們一記耳光。

聽聽人家「安氏」都是怎麼說的?

人家不是不知道自己不對,可夫君已經死了,兩個孩子還小,她若是「殉葬」了,兩個孩子怎麼辦?

人家活著,不是貪戀生命、貪圖享樂,而是想完成沒有完成的任務。

如今,一雙兒女成家立業、生兒育女,各自有了美滿的小家庭,作為父母的責任算是完成了。

人家「安氏」沒有半點猶豫,直接自我了斷了!

人家用自己的性命,為當年的「妻告夫」買了單,夠也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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