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三章 被截胡了?(2/2)
十萬和八萬,傻子都知道選哪個啦!
歐慶和自認不是傻子也不是聖人,跟張思雅也不熟,於是毫不猶豫選了十萬這家公司。
想了想,順便把張思雅拉黑,懶得再和她說什麼。
和歐慶和聯繫的這個莫總就說:「行,稍後我把合同發給你,你看看,如果沒有問題,就列印出來簽好名字,直接寄過來就行。」
「額,合同直接簽好發過去?這、這不大好吧?」歐慶和躊躇不定。
畢竟涉及到十萬塊這種大金額合同交易,這樣會不會顯得太草率了?
要是合同寄過去,對方不認帳怎麼辦?
歐慶和頓時糾結。
莫總不以為然:「我們都是這樣操作的,也沒出過什麼事啊。再說,小說簽約不也是這樣麼?儘管放心!
你該不會是怕我騙你吧?雖然我們不是什麼大公司,但註冊資金也有兩百萬,還不至於坑你這個小劇本!
你要是擔心,就投別家公司算了,反正這種劇本我們這邊也不是很缺。買賣不成仁義在,我不會計較的,頂多下次有什麼好劇本再考慮和我們合作咯。」
對方對他這種疑問做出解釋,也沒有什麼不耐煩或者惱怒,反倒勸他改投其他影視公司。
「別、別,我簽,我馬上籤!」
歐慶和一聽對方有取消合作的意向,頓時慌神,連忙答應。
要知道他才拒絕了張思雅,要是再拒絕這個莫總,那這十萬塊就要泡湯了。
改投其他公司?
拜託,且不說中間會浪費多少時間,萬一沒有第三家公司看上他的劇本怎麼辦?
這可是十萬塊啊,又不是十塊錢,由不得他不猶豫!
莫總:「行,決定好的話,我把電子版合同簽發給你,有什麼不懂的可以問我。列印簽好直接按我說的地址發過來,到時候我這邊收到合同確定沒問題,公司財務自然會給你打錢。」
「好的好的。」
歐慶和忙不迭答應,心裡鬆口氣的同時,更是美滋滋。
他已經開始幻想,等自己的劇本拍成電影,放上大熒幕,到時自己會是何等的風光!
等自己成了大編劇,潛規則什麼的,也會有的吧?
嘎嘎嘎嘎~
雖然直接合同簽字發過去是有些風險,但想想起航這些網站簽約流程也差不多,遂放下心來。
……
讓張思雅比較滿意的是,《朝陽警風》這個編劇作者經過慎重考慮後,最後同意合作,決定以八萬塊的價格將劇本賣給公司。
總算有些收穫,張思雅大鬆口氣。
「如果不方便,我們公司這邊可以派人過去,和您當面簽字,由律師現場公證。」針對林國明提出的簽約問題,張思雅給予肯定回復。
林國明眼睛一亮:「那敢情好。我在鵬城華強東這邊上班,方便派人過來嗎?」
「可以的,另外麻煩登記下個人信息,作為公司備案,稍後會有工作人員聯繫您。」
張思雅回復道。
第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