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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客棧老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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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娘蔡璠香的手藝有點對不起她的名字。菜餚嘛……說不上好,說不上壞,能填飽肚子。

老闆陳阿財心情格外地好。自從他繼承了這家客棧,生意就沒好過。因此,只要來了客人,不管多寡,絕對是值得欣喜的事情。

這年頭,一年到頭都沒幾個人來鎮上。鎮上的其他酒店客棧早就轉行了,他家成了奔欄鎮酒店業的獨苗。

陳阿財父母經營這客棧的時候,遊客往來如梭,不說天天爆滿,一年到頭難得有幾天空閒的時候。等病毒把父母帶走了,他成了客棧主人,鎮上也不來客人了。個把月能迎來一個客人就要燒高香了,好在陳阿財還有其他營生。

什麼營生陳阿財不說,駱有成也不問。但這營生絕對不會差,不然也不能把女人養得這麼白白胖胖。

陳阿財並不在乎客人給客棧帶來多少營收,他在意的是客人給他帶來的好運。每次有客人,不出幾天,必定有好差事派下來。他拿出了珍藏許久的白酒,在五隻二錢杯里倒上酒。

商士隱和女巫兩個酒鬼眼前一亮,覺得這個老闆好生地道,包餐還管酒。陳阿財卻已經抱著瓶子走回保險箱,將酒瓶小心翼翼地放了進去。兩人立刻把「地道」換成了「小氣」。

最惱的是,這麼一小杯酒居然還是兌了水的,要在嘴裡咂摸半天才能用味蕾刺探到其中的酒味,這讓兩個酒鬼覺得好糟心。陳阿財和蔡璠香卻小心翼翼一點點抿著,生怕菜沒吃完酒卻沒了。

這也怪不得陳阿財,這年頭酒絕對是稀罕物。拿兩瓶一斤裝的普通白酒,估計能在客棧包兩個月的房間。能像書院這般消費酒的人,世上怕是少之又少。

菜不算好菜,酒不是好酒,但陳阿財兩口子言談中透出的信息,倒是很有意思。歸納起來,大致說了這麼幾個意思:

有雷鞭王坐鎮的奔欄鎮,固若金湯。他不僅武力強悍,而且有出眾的大局觀,三年前提前預判並建起了城牆。城牆建好後兩周,章爪人身的怪物就圍城了。擊退怪物後,鎮民們自發為雷鞭王塑了一尊雕像,立在鎮中心廣場。他是百姓心目中神一樣的存在,任何人對雷鞭王提出質疑,都將被視為不受歡迎的人,逐出鎮,終其一生不能再踏入奔欄鎮一步。

其二是每次圍城之後,至少有數百個的鎮民得失心瘋,鬧死要活地要離開奔欄鎮。雷鞭王親自來勸都不管用。有人說怪物再來的時候,會長個翅膀飛進來;有人說怪物會打開地獄通道,從地下攻擊鎮子;還有人說一定會來一個像山一樣高的怪物,一腳把奔欄鎮踩成碎渣。

「我呸,」說到這裡蔡璠香很惱怒,「都是些什麼人,這麼些年不都平平安安過來了?」

這個問題,駱有成在意識海與托尼討論了一下,托尼認為這些鎮民中了幻術,比如某種致幻信息素或者藥劑。駱有成在貴城與魑魅打交道近一個月,魑沒有這個能力,但魅卻是有的。不過同時讓上千鎮民迷了心智,這能力就太過駭人了。

其三是鎮上每月都會給每戶鎮民提供最低食品保障,基本能填飽肚子。要想活得更好,就

要有別的營生。陳阿財夫婦很擔心每年新來的人會搶走他們的營生,因此他們每年都會在這件事上化很多心思。

其四是據說怪物的爪子很好吃。每次奔欄鎮解困之後,雷鞭王會讓人把怪物的屍體付之一炬。但總有人會偷偷割一塊回來,說是比章魚肉還好吃。前年有人送過陳阿財夫婦一小塊肉,但夫妻倆嫌噁心,一直沒敢下嘴,放幾天臭了就丟掉了。

「送你們肉的人還在嗎?」駱有成問道。

「去年得了失心瘋,離開鎮子了。」陳阿財回答道。

「你們再想想,那些吃過怪物肉的人都還好嗎?」

陳阿財掰著手指頭,小聲地念著一個個名字,越念臉越白,等他開口說話的時候,嘴唇在打抖:「我知道的不多,但前兩年吃過的現在都不在鎮子裡了,去年吃過的還在。」

以駱有成的所知,魅是以魑的排泄物和分泌物為食的。魅會不會因此獲得某種能力?它能掌控吃過少量魑肉的人,誘使他們脫離鎮子的保護,實施抓捕,將他們變成基因怪物的原材料。

奔欄鎮上的人對魑魅並不了解,還是以怪物相稱。駱有成不好說得太明,這與他山里人的人設不符,他誘導道:「會不會怪物肉就是失心瘋的誘因,只是潛伏的時間很長。」

老闆艱難地咽了口口水,過了半晌才說道:「到了七月看看吧。」

駱有成遂將話題轉移到以物易物的問題上,不談失心瘋,陳阿財夫妻的心神很快就平穩了下來。按他們的說法,以物易物很難成交,必須雙方同時看中對方的貨物,且貨物的價值相當,才有可能促成交易。倒不如先把貨物變現成奔子兒,再用奔子兒去購買自己所需。中心廣場附近有個雷音閣,那裡幾乎什麼貨物都收,給的價錢也公道。

「按理你們經營客棧,收貨更方便,沒想過做差價買賣?」駱有成問道。

「雷音閣是雷鞭王的產業,雷鞭王庇護我們,又分給我們食物,我要再去搶他生意,還算是人嗎?」陳阿財故作惱怒道,看得出他還是心動的,只是不敢。

吃過飯,三人出了客棧,他們沒有立刻前往雷音閣,而是在鎮上閒逛起來。以物易物本就是個幌子,一下把貨清了,還怎麼套路鎮民。

商士隱習慣性單飛了,他是精靈人,但在先生面前總放不開手腳。駱有成由得他去,帶著女巫一個店一個店逛過去。

遇到健談的老闆,有中意自己物品的,就和他做筆交易,順勢聊上半個小時。性格沉悶的,看過就走人。

女巫有時候會陪著說會兒話,但只要店裡有非人類,她一定是逗貓惹狗。一隻可愛的博美始終跟在她身後,但智商似乎有問題,對女巫的溝通不搭不理。

走了十多家店鋪,這些人所知大致和陳阿財相仿。

女巫幾次有話要說,都被駱有成用眼神止住了,示意她回頭再說。駱有成正琢磨著要不要去雷音閣走一遭,抬頭看到了一塊招牌——藏花堂,聽名字像是個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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