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挺進中原之二:愛恨仇殺(2)(1/2)
就在牟文綬西巡時,在北面的歸德府一帶,有一支小部隊也南下了。
為首竟然是袁時中和趙應元。
前面說過,以前袁時中的小袁營在李過的逼迫之下先後東去、南下,就曾禍害過許定國和李際遇,當時小袁營手裡有十幾萬丁口,不是許定國和李際遇能夠抵禦的,故此,彼等只能目送袁時中「飽掠而去」。
何況,整個亳州是被許定國和李際遇兩人掠過一遍的,袁時中來了只能搶掠他二人的,這也是他兩人對小袁營恨之入骨的原因。
不過,此時,這兩人帶著大約百人左右的隊伍南下,就不怕許定國他們報復?
非也。
前不久,當許定國得知瀚海軍大舉南下時,這心裡便起了投靠他們的心思,當他與李際遇商議過後,兩人一拍即合,當即向歸德府派出了使者,尼堪略一思索之後,便命令熟悉亳州的袁時中帶著趙應元南下去接洽。
原本被許定國恨之入骨的「毛賊」袁時中搖身一變成了大夏國的使者,許定國若是知道了,恐怕也笑不出來吧。
當然了,除了袁時中、趙應元兩人,灰衣衛的大頭目噶里也跟著,一百多人裡面,除了袁時中的精銳,剩下的全是灰衣衛以及尼堪親軍。
於是,兩支小部隊一個向西、一個向南,目標都是許定國,但蘊含的心思卻不同。
亳州,風雲再起!
噶里等先到了已經掌握在瀚海軍手裡的鹿邑縣,然後再從那裡出發,到了那裡又補充了宮文彩麾下一百多出身於榆園賊的騎兵,為首的卻是一個彪形大漢,名喚張七。
話說這張七,若是放在原本的歷史上,清軍南下時榆園賊已經發展成一支強大的武裝,清軍可是花了好幾年功夫才撲滅,榆園賊利用樹林、地道與官軍周旋,很是讓明軍、清軍吃了不少苦頭。
他們是地道戰的先驅,最後清軍採取了煙燻火燎、灌水等手段才最終剿滅他們,不過這一世,榆園賊自然有,不過並沒有發展到大規模挖掘地道的地步,人數也不多,最後還是投奔宮文彩了事。
「榆園賊」本來是擁戴明朝宗室為王以反清為目的的大起義,如今沒了清軍,也沒了剃髮易服的命令,彼等就是想鬧也鬧不大,何況瀚海軍自從來到魯西南之後,打土豪分田地,乾的活計與彼等相差無幾,彼等又如何鬧得起來?
於是,在原本歷史上挖掘的縱貫魯西南榆樹繁茂地區幾百里的地下交通道在這一世只挖了幾十里便偃旗息鼓了。
在瀚海軍剿滅榆園賊的戰事中,大部分投靠榆園賊的農戶都投降了——已經有田地分了,還窩在地下當耗子作甚?
連榆園賊的頭目任七、范慎行也回家種地去了,就只剩下行伍出身的張七投了宮文彩,最後來到了鹿邑縣。
張七跟著宮文彩,原本是想大展拳腳鬧騰一番的,沒想到彼等投靠袁時中後基本上都窩在歸德府,並沒有多少讓他大展拳腳的機會,沒多久又發生了李自成斬殺李岩的事情,此時,原本對李自成「萬分敬仰」的張七也灰心懶意了,便在鹿邑縣整日喝酒賭博。
得知宮文彩投降瀚海軍後,張七想來想去,覺得這也不錯,思忖著大夏國遲早要一統全國,自己是夜不收出身,沒準還能撈著一些戰功,於是當趙應元等南下時他主動向噶里示好。
張七此人,灰衣衛自然知曉,噶里答應了他,還讓他帶上一直跟著他的一百多榆園騎兵一起去亳州。
鹿邑縣與亳州都在渦河岸邊,兩地相距僅僅五十里,而渦河是淮河的第二大支流,歷史上,渦河可是連接河南與南直隸的重要水路,通過此河可直達黃河,如今卻分屬於不同省域管轄。
說來也奇怪,原本久旱無雨的中原大地在北境三省改朝換代後,連帶著也風調雨順起來,鹿邑縣附近都是一望無際的大平原,加上有渦河的灌溉,宮文彩和張七的部屬早就在此地種上了糧食,今年若是不出意外的話又是一個豐收年。
對於大夏國將要在河南省實施的重新分配田地,張七並不十分在意,在他心目中,在戰場上殺敵立功才痛快,而宮文彩的部屬已經答應全部遷往那甚安西,張七就更加不關心了。
張七原本是劉澤清手下的夜不收,曹縣人,夜不收出身,又是劉澤清的老鄉,世襲軍戶出身,武藝高強,善騎射,按說應該很受劉澤清重視才對,不過他卻加入到了榆園賊行列,可見劉澤清在山東一帶名聲臭到了何等地步。
有了雨水的滋潤,原本赤地千里、風卷野草的景象已經一去不復返了,前幾日剛下了一場小雨,當噶里這三百騎在通往亳州的官道上疾馳時,捲起的灰塵並不大。
那張七身材極為雄壯,赤面長須,約莫三十出頭,腰間一左一右掛著箭囊和弓曩,那是一把渾身漆黑,弓尾雕刻著雲紋的開元大弓,看那規制,至少有兩石力,在他的身前橫放著一把大刀,那把刀長約兩米,刀身制式與闖營里那種騎步兩用的大刀很像,不過刀柄卻長出許多,但又比這個時代有些騎兵將領使用的馬上用的長刀不同(一種青龍偃月刀的弱化版),明顯要短一些。
噶里試過這把刀,至少有二十斤重,張七卻能用單手拿著沖陣,顯見得是一員猛將,不過在瀚海軍里,像這樣的猛將不要太多,況且,隨著短銃、弗朗機銃等騎兵用火器的出現,你就算有萬夫不當之勇也沒用。
饒是如此,尼堪對於張七這樣的人物加入還是高興得很,還讓他陪著噶里一起南下去亳州。
五十里的路程,騎兵快的話,一個時辰也就到了,不過由於許定國、李際遇都將自己的幼子押在了尼堪那裡(就跟歷史上許定國將自己的兒子全部壓在豪格那裡一樣),此去亳州,無非是與彼等談條件而已,並不需要廝殺,故此,有三百騎也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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