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達摩克利斯之光(2/2)
鮑岳思之再三,先提出了一個技術層面的問題:「顧先生,我覺得你這個太苛刻了,如果網上的一切都要允許隨時下線的話,那我們本業的棋牌類遊戲平台肯定是第一個遭災的——
打牌打麻將是最容易出現摸玩牌稍微打幾張就看得出勝負的,要是有些玩家摸到牌手氣很差,他直接投降下線不玩了怎麼辦?是等他上線牌局再繼續?還是直接算這把作廢?
棋牌就算不玩錢,但拼運氣的屬性是變不了的。任何拼運氣比例越高的產品,越容易出現運氣不好直接耍賴不玩的情況,你不能這麼野蠻一刀切!不然我MMORPG都還沒做起來,眾聯棋牌本身就倒了!」
顧鯤一愣,發現這個問題確實比較現實。
越是賭運氣的東西,越是容易運氣差就跑,這不能不加限制。
思之再三,顧鯤用商量的口吻說:「那這樣吧,我們給棋牌遊戲和其他拼運氣的遊戲,設一個單獨快速結算的門檻原則。
比如打雙扣或者鬥地主這種多人配合的棋牌,有人逃跑、中途瞬間下線,那就把他本人已經押注下去的分數扣了,但是比賽算直接結束,不得連累他的隊友——這一條你做好了之後,希望作為行業規範推廣開來,讓主管部門點頭,也算是『為社會公序良俗』作貢獻。
至於麻將,或者各自為戰的那些撲克,不會連累隊友的,那就直接扣也好,或者人性化一點的,弄個『投降輸一半』。比如『在對手手上還沒出完的剩餘牌數多於一半的情況下,你提前退出遊戲,那就輸一半分數。如果對手已經出到只剩最後幾張牌了,提前結束比賽也節約不了幾秒鐘時間,那麼投降也不能減少積分輸掉的損失』。」
投降輸一半當然就沒必要作為行業規則強推鋪開了,這本來就沒有法理依據,可以作為靈活機動的企業內部運營規則。
但不管怎麼說,顧鯤肯定是贊同大幅度降低棋牌遊戲逃跑懲罰的,同時在這個基礎上儘可能兼顧輸贏雙方利益。
網上打牌本來就應該定位在隨便玩玩,小打怡情,不能堵性太重的。
鮑岳聽顧鯤連「投降輸一半」這種扯淡的台詞都說出來了,也是有些忍俊不禁,一旦笑場了,再想義正辭嚴地反駁就很難了。他只能哼哼了幾聲,借坡下驢暫時答應了這個條件。
鮑岳嘆息道:「好吧,顧先生,我不得不承認,您是個有社會責任感的。你說的,我都盡力去整改。不過我都做到這樣了,希望你在遊戲代理權收購投資方面,給我足夠的報答。
我能夠料到,在其他同行那樣鼓勵殺人奪寶、引導人性之惡的情況下,我們做文明一些的、清水一些的遊戲,早期推廣會有多大的困難,這等於是捆住了自己的手腳、還想指望後來居上在納稅方面超過先行的同行。」
顧鯤:「這點你放心,只要你按我的計劃去做,我先給你兩千萬美金花著,不夠還有——買傳奇的那個公司,也才兩百萬起家吧,你啟動資金多10倍,彌補小半年的時間差,應該是沒問題的。
至於勇爭國內網遊公司第一納稅大戶,我們可以讓財務嚴謹一點,所有合理避稅招數能不用就不用,能把帳面利潤做高就做高,你儘管去積極納稅,凡是你納了多少稅,我私下裡給你個人多少錢,就當是每一塊錢稅我都報銷了——
呃,對了,我不知道法律具體怎麼規定的。做假帳逃稅肯定是犯法的,但是不知道做假帳多交稅怎麼算?就是我以原本不夠資格給國家多交稅,現在就是為了多交稅為目的,才把帳目做得虛一點、吹牛浮誇一點,不知道管不管?」
鮑岳像看傻子一樣懵逼地看著顧鯤:「這個……太過分應該還是犯法的,但是,跟『合理避稅』一個道理,如果是在正常的區間內、用合法的騰挪,多給國家交錢,國家應該不會管吧。但上限總不能超過實際應收的25%,這就相當於成本做到零了,營收的每一塊錢都交兩毛五的稅。」
顧鯤想了想:「也對,何必在帳目上動手腳呢,我讓人花錢買你一億美金的點卡,你不就能完全根正苗紅地交兩千五百萬美元稅了——行了,這事兒我會想辦法,不用你操心。」
鮑岳:「那也不能就指望這種業績吧?我們的本意是把遊戲做好!做到真有人玩,而不僅僅是有行業標準制定影響力!」
顧鯤:「我當然知道,那不是讓你先彎道超車,有行業規範話語權麼,至於『遊戲本身不是同行中最爽的』,這個短板我們靠其他運營推廣方面的辦法來湊嘛。」
顧鯤說到這兒,突然扭頭找一直在旁聽當和事老的馬風:「馬哥,委託你個事兒,另外成立兩家公司,一家註冊在蘭方,一家註冊在華夏大陸,我們要用來提供一些線上的充值服務工具,起步階段,就以在三四線城市幫助不上網的人充值遊戲點卡為主。
將來我們要允許所有遊戲公司入駐這個平台,都可以在這個平台上,讓加盟的全國各地網吧老闆測客戶端,為玩家充值、網吧老闆收現金。
我覺得,現在制約網遊規模的最大因素,不是遊戲夠不夠好玩,而是網絡基礎設施不夠發達的城市,很多人根本就沒渠道買到點卡。所以只要能把點卡渠道鋪出去的遊戲,稍微爛一點也有人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