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苟住別浪(2/2)
持有十幾家奢侈品牌子,對顧鯤而言還是太多了。尤其是他並沒有真心進軍全球奢侈品市場競爭,他的本意只是爭奪部分頭部奢侈品牌子未來在華夏的利益。
所以,通過把一些添堵用的工具人公司的股份換掉,一年之內把手頭的股份縮編到七八個品牌的範圍里,是比較合適的。
然後,就要慢慢蟄伏、熬幾年「信用期」了。
同時要在蘭方大力建設高端品牌零售業,在建帆船酒店和蘭方塔的同時,把那些頂級、大型精品購物中心項目強推落地。
一旦建成,就可以把顧鯤有部分持股的品牌大肆集中入駐到蘭方那些精品SHOPPING-MALL里,給它們最顯眼最豪華的店面鋪位、最好的宣傳配套、最強的遊客曝光流量引流。(當然顧鯤是絕對不會在蘭方搞旅遊強制購物的,那樣逼格太低了。尤其是蘭方基本上就是他家的,沒必要吃相那麼難看)
只要有個兩三年的時間,讓目前還對華夏市場非常不屑一顧、覺得華夏人還普遍太窮用不起奢侈品的法、意品牌,認識到華夏市場的重要,認識到顧鯤對於左右華夏市場對奢侈品品牌優劣風向標有極大的隱性權力。
那麼,到時候再談擴大持股甚至控股,也不是沒有希望了。
至於那些「未來幾年營收和品牌市值上漲空間還算穩健、但也沒有三大集團想要收購無法作為置換籌碼、未來十年八年長期來看肯定會衰落」的牌子,顧鯤也不忙著丟。
他跟梁勁松說過,可以保持一些「財務型投資」的配比。
在他自己心目中,這些財務型投資至少可以捏上三五年,到大約2004/2005年再拋售也不遲。
因為長期來看,奢侈品行業在後世是出現了一定的「贏者通殺」局面的,馬太效應加劇非常嚴重。
這跟奢侈品品牌無形資產的傳媒依附度是密切相關的。
說人話,就是網際網路是一個讓有名的東西名聲優勢進一步放大的放大器。
在沒有網際網路的時代,有名的奢侈品牌子可以更多樣,最有名的相比於不那麼有名的牌子,知名度差距沒那麼大。
網際網路來了之後,從上流社會到底層,對於哪些牌子有名其實就更統一了,連賣菜大媽都知道驢牌包包有名。而在沒網絡的時代,賣菜大媽是不知道驢牌的。
所以,網際網路寒冬是01年到04年,這幾年也是二線奢侈品品牌可以滋潤苟延殘喘的年份。
等05年網際網路全面復甦後,這些虛擬經濟中的「非第一名」的死期,就紛紛到來了。
顧鯤肯定要在04/05年之前把這些二線奢侈品品牌拋了,只留下最一線。
不是說二線奢侈品們未來就賣不出銷量或者要倒閉了,而是它們不再配得上「奢侈品」這個定位,最多要掉落到「古典時尚潮牌」這個次一級的定位上。資本市場對其市盈率市營率的倍數估算套用模型,也得降低一個等級。
而保持這些「財務型投資」在05年以前的比例,對顧鯤還有另一個用處,就是「千金市骨」,證明顧鯤不是一個「門口的野蠻人」,而是純粹為了分紅來的,絕不干涉公司創始人經營決策權和產品設計思路、定位。
這對於他未來想進軍古馳、阿瑪尼是非常重要的。
阿瑪尼這種70年代成立的、始終創始人親自一把抓的公司,為什麼抵抗上市、抵抗股權融資?最直接的道理,就是喬治.阿瑪尼這種怪癖設計師,不喜歡有大股東老闆在他工作的時候指手畫腳。
後世古馳拼死抵抗阿諾特收購,邏輯也是一樣的。
這些自命為天才設計師的傢伙,都是希望絕對的自由裁量,想設計什麼驚世駭俗的風格就設計什麼風格,想什麼時候出新款就什麼時候出新款,如果某年某個季度沒靈感了,不想出新款那就不出繼續賣舊貨、大股東不許逼他幹活。
不光阿瑪尼這樣,哪怕是那些大牌子裡的二代目三代目設計師,LVMH的加萊亞佐、開雲集團的麥昆,也都很討厭被老闆逼檔期的。
圈內有一句名言:「對加萊亞佐、麥昆和阿瑪尼這類人而言,創作品不過是他們逛夜店體驗生活後的嘔吐物」。
那是他們對生活的魔幻印象的具象化,哪個本心是想去泡酒吧的人,能受得了喝完酒後有個老闆在催吐?嘔吐這種事情是要喝多了乘興而來,興盡就作罷的。
所以,顧鯤要證明自己不干涉設計師和創始人的節奏,這就需要時間。他得捏著人家公司的股票,捏上年三年五年,人家怎麼消極怠工他都不吱聲,才能贏得在業內寬厚仁慈的名聲,才能徐徐圖之讓那些公司放鬆戒心被他蠶食。
別覺得憋屈,人家後世當過世界首富的阿諾特,那也是84年創立迪奧之後,就裝作人畜無害地苟了好多年、買了驢牌的股份後持續十年沒對驢牌的經營和設計指手畫腳,才讓圈內人對他放鬆了警惕。然後95年紀梵希本人退休的時候才毫無排斥地把紀梵希所有股份都賣給了阿諾特。
顧鯤在這個領域如果只苟上三五年就實現人設信用的背書,那已經比阿諾特還快一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