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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豈不美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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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底想要什麼?」

看在顧鯤態度很禮賢下士的份上,喬治.阿瑪尼總算是把那些準備拿來怒斥「門口的野蠻人」的話語憋了回去,讓雙方的第一次交流看起來似乎沒有火藥味。

不得不說,這老頭兒雖然看起來很顯老,不過氣度還是很優雅的,才65歲已經滿頭頭髮純白,給人一種星宿老仙丁春秋的既視感。

顧鯤很禮貌地給對方倒了一杯托斯卡納葡萄酒:「阿瑪尼先生,時代變了,新時代的奢侈品,需要新的宣傳力度和曝光率,需要讓那些不喜歡它的人也知道『穿這個牌子是身份和體面的象徵』。」

阿瑪尼:「你這是在侮辱藝術!」

顧鯤:「我只是說一個客觀存在和外部威脅,沒說我要干涉你的經營理念——你可以不這麼幹,但是伯納德.阿諾特已經在這麼幹了,他的LVMH旗下的牌子,沒有一個例外的。你可以不這麼幹,但你不能裝鴕鳥否認現實的客觀存在。」

網際網路到來之前,和網際網路到來之後,奢侈品的品牌思路是截然不同的。

網絡沒普及之前,辱罵並不是一種生產力,點擊率也不是一種生產率。品牌需要的名聲大多數是好名聲,極少數才會墮落到覺得罵名也有用。(腦白金是個例外)

但是網絡普及之後,邏輯完全變了,驢牌的包包可以被人罵是賣菜大媽背的包,但只要這個名聲在傳播的過程中,讓人普遍認識到「這包一個至少兩萬塊」,那麼品牌方的目的就達到了。從此背個驢牌包上街,別人可以不喜歡,但他們也不得不知道你背了兩萬塊,體現身價的目的就達到了。

其實這跟送禮送了一盒腦白金差不多,送禮的人可能會想「我送別的東西,送完後收的人也不知道我送的東西值多少錢,說不定還要懷疑是否會收到假貨、收到打折貨、是不是單位里發了吃不完用不完才轉送的,誠意是否足夠……」

與其留那麼多猜疑鏈,還不如送一個大家都知道他值多少錢、也知道他確實沒用的廢物。

這樣至少收禮的人收到了一個明確的信息:他雖然送了我一坨辣雞,但是這至少是一坨值三百塊錢的硬通貨辣雞,我轉送去忽悠別人,別人也知道這個要賣三百塊。

反正大家都是不吃腦白金的,誰吃誰鯊臂,所以過了保質期也沒關係,那就流通一圈唄。

要不是史玉豬的名聲實在太踐,不好包裝轉型,否則他這個思路倒是可以移植去做奢侈品。反正奢侈品也是只要讓大伙兒公認這東西值多少錢,有這個屬性就夠了,實用性方面也跟腦白金一樣是廢物,質量還遠遠不如假貨。

而在99年這個節骨眼上,做獨立品牌的、以藝術家自居的人,多半看伯納德.阿諾特的眼光,就跟國內的人看史玉豬一樣。

顧鯤只要跟著他們一起罵一罵阿諾特,就是最好的拉近雙方距離的辦法。這是典型的轉移矛盾注意力戰術,正客們都玩得很溜。

有什麼比得上樹立一個共同的假象外敵更能團結內部呢。

喬治.阿瑪尼的牴觸情緒果然微微有所瓦解,跟著顧鯤一起故作優雅不著行跡地噴了一番阿諾特之後,兩人就談笑風生起來了。

當然了,喬治.阿瑪尼是很有傲骨的那種人,哪怕當噴子也是端著架子噴的,髒話是不能說的。

顧鯤看火候差不多了,提出了自己的第一步實質性方案:

「喬治,我是很想把阿瑪尼這個品牌,打造成在男性奢侈市場抗擊LVMH的先鋒形象的,所以,你需要防禦性地擴大影響力、增加宣傳。如果你覺得自己下場宣傳太丟人,不夠矜持,我可以代勞。

只要你允許我增加一些財務性入股、從未來品牌成長後的利益里多分潤一些好處,我會幫你代勞這些不夠高雅的宣傳的,我這人最不怕的就是庸俗,但我同時又很尊重藝術家。

不信你可以去跟加萊亞佐或者麥昆聊聊,我跟他們都有些交情,儘管他們目前屬於別人的陣營。我跟加萊亞佐的交情雖然不深,但也有幾年了,那時候我還只是一個在荷蘭賣貨的沉船獵手,遠沒有現在這麼發達,你可以去了解我是怎麼樣一個人。」

顧鯤提到的加萊亞佐和麥昆,分別是LVMH集團和開雲集團的首席設計師/設計總監。那些人跟阿瑪尼私交還是不錯的,就是有點「文人相輕」,因為藝術家肯定都不會公開佩服其他藝術家,都是很高傲的。

但同行的風評,他們多半願意相信。

喬治.阿瑪尼猶豫了幾秒:「我不會允許任何人干涉我的獨立經營決策和設計決策。可你現在已經通過種種手段,持股接近40%了,僅次於我!」

顧鯤笑了:「這有何難?您可能對外面的新形勢不了解,但你也應該知道,目前投資界最火的概念就是網際網路。在網絡公司,為了引入大筆資金燒錢快速擴張,創始人團隊的資產性利益被稀釋是很常見的。

但他們設計出一套機制,可以讓創始人團隊只是減少分紅的份額,卻不失去對公司決策的控制,那就是搞AB股、同股不同權。我覺得,我們之間的矛盾,完全可以通過增發同股不同權的AB股,讓我有權分紅更多、但不能干涉你。而且,我們甚至可以跟網際網路公司一樣,增加一些特定市場的推廣效果對賭,為增資增股設置一道門檻,療效好了才允許增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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