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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雨順約三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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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禮也收了,人也見了,谷蜜兒自然沒過多一會便將兩個孩子抱了回去。

嬰兒一走,群修的酒也算喝得差不多了,又閒聊片刻後,便各自回家了。

而魏浩自然是跟著沈貴山一同離去了,畢竟他此次名義上可是來拜訪他這個城隍爺的。

二修回到城隍爺的內宅之中,與一偏房閒坐,有下人早早將沏好的靈茶端上來,讓他們品茗解酒。

魏浩這邊裝模作樣的喝了兩口茶後,又東拉西扯了一會,便咳嗽一聲,清了清嗓子,開始了今日來此的正題。

「承蒙沈道兄你的盛情款待,實不相瞞,在下途徑貴寶地造訪,卻是另有他事相商。」

「哦?不知是何要事?賢弟但說無妨?」

沈貴山抿了一口靈茶,微笑道。心想著:來了。

「是這樣的,小弟這裡有一文書契約,想請道兄過目。」

魏浩說完,將事先早已準備好的契約文書從儲物袋中拿出,遞給沈貴山。

這份契約,並不是魏浩專門為沈貴山所寫,沈貴山不過是恰逢其會罷了。

說白了魏浩這一趟遊歷中土,就是想在這人傑地靈的大洲,尋一個能做幫手的神祇,至於這個神祇是誰魏浩事先並沒有打算。

不過他現在拿出這份契約,倒是給沈貴山一個有備而來的印象。

沈貴山接過這份文書,拿眼睛一掃,便明白魏浩是什麼意思了。

雖說世間的請神之法千奇百怪,種類繁多,以茅山,龍虎為正統,修煉至高深處,施發御令,百神無不遵從。

自茅山,龍虎之下的那些旁門請神術法,萬變不離其宗,皆是雙方建立一定的聯繫,或是為了情義,或是為了利益,立下契約,方才能夠請神驅鬼。

要說沈貴山對於請神一事也不陌生,想當年他初任本地城隍,還未一家獨大的時候,便與一個遊方小道士,結過契約,受過他的供奉。

只可惜這位小道士不過是一凡俗之人,修為平平還沒築基,只會一些尋常的捉鬼安宅的本領,六十幾歲時便早早去世了。

自此之後,他沈貴山倒是在那二百年中,再未與他人結過契約,受過供奉了。

今日城隍爺看了魏浩的文書,不知怎地竟然在腦海中想起了,年輕時和那小道士仗劍除魔的日子。

「魏道友,我沈某身為雨順府城隍,在任也有個二三百年了,自認為也算見過一些風浪的,你這份公文,我看了,此中之事也無不可。」

沈貴山說到這裡故意停頓了一下,等著魏浩接下茬,但他忘了魏浩不是當年的小道士,對於修真界的人情冷暖,散修出身的他,未必就比沈貴山少經歷多少,故而其明知話中有話,並未多言,只是靜待沈貴山的下文。

城隍爺見此,搖頭苦笑了一下,眼前妖不是當年人,雖說眉宇間有那麼幾分相似之處,但終歸人妖有別。

再者那小道士的神魂還是他親自牽引轉世的呢!記得他還特意在地府中託了關係,隨了小道士的生前心愿,讓他轉世到了一個鬼怪不是很多的世界之中,至此他們二位想要再見,恐怕是難嘍。

「我身為一方社稷之身,自有保境安民之責,然天道無常,本座想為眾兄弟多謀劃一些後路,但手段卻要分明,若不然路沒謀劃到,反而折了老本,就不划算了。」

「這是當然,沈道兄有什麼要求,條件儘管提出來,咱們有得商量。」

沈貴山的意思,魏浩也聽明白了,雨順府不小,可養活五位金丹修為的毛神,也很艱難,要說這城隍廟的日子過得如何清貧,那倒不至於,但肯定是不如一個人當家,那般好過富裕就是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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