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3章(2/2)
「那是什麼地方?」
格爾看希芙不知道永恆祭壇,倒也沒多失望。
反而給希芙解釋起永恆祭壇的作用和來歷。
希芙一時間發現,宇宙比她想像的要廣大的多的多!
以前的希芙,目光始終集中在阿斯加德,覺得阿斯加德就是全世界,這會兒她知道了,原來宇宙中有如此多的風景。
一時間兩人居然聊了起來。
順帶的,希芙也詢問起了格爾為什麼會被稱之為屠神者。
格爾倒也沒有隱瞞,同時他也不覺得這有什麼好隱瞞的。
然後希芙就炸了。
「怎麼可以這樣!!!他們到底把凡人當做什麼?他們居然還有臉稱呼自己為神?他們比惡魔還要惡魔!!」
希芙的三觀一直很正,對於萬神殿這種畜生行為完全沒辦法接受。
這是人做的事?
格爾對此感到很欣慰,至少眼前這位出生神族的女孩,並不可惡。
「所以你打算進入永恆祭壇做什麼?許下願望消滅所有神靈?」
希芙說到這裡有點忐忑了。
格爾很慘,說實話,希芙都動了惻隱之心了。
他選擇復仇,合理合法!
至少在阿斯加德的觀念之中,復仇是合法的!
實際上,復仇和違法扯在一起都是到了近現代才發生的事情,在更久遠的時代,復仇一直都被認為具有正當性!
當你沉浸於某些文學作品或影視作品時,是否曾對某些壞人深惡痛絕,對主角的遭遇充滿同情與共鳴?當好人歷經艱難,最終戰勝邪惡或突破重重阻礙時,你是否感到一種莫名的「爽」感?這背後的原因,往往與作品中的復仇因素密不可分。復仇,這一行為在某種程度上,象徵著原始正義的伸張,體現了人們對樸素正義的追求。正是這種深植於人心的正義感,使得復仇故事能夠觸動人的心靈,帶來精神上的滿足與慰藉。因此,復仇文學作品廣受讀者喜愛,許多經典作品都包含復仇元素,它們不僅反映了人類正義鬥爭的原始實踐,更觸及了我們內心最柔軟、最隱秘的情感。
在很多故事中,復仇象徵著原始正義的伸張。當故事中的壞人受到懲罰,而主角克服困難最終戰勝邪惡時,人們會感受到一種滿足感。這種滿足感來源於對正義的追求,是人類內心深處的一種渴望。
馬里蘭大學的心理學家米切爾·蓋爾范德將復仇定義為「人們在意識到自己的幸福受到傷害後的主動報復」。思想史上關於復仇的話題並不多見,但其實,復仇普遍存在且代價嚴重。例如,在美國,60%以上的校園槍擊案和四分之一以上的炸彈案件都牽涉到復仇的渴望。雖然很少有人會公開承認贊成復仇,但人們顯然喜歡聽復仇的故事。
早期的哲學家更關注美德,認為復仇是一種非常消極的現象,仿佛代表著破壞性和反社會;但復仇不只有醜陋的那一面。
在中國早期史詩中,家庭與民族並不對立,家庭被視為氏族關係的延伸和擴展。中國的鬼靈復仇的來源是原始人的血族復仇和祖先崇拜,也是後者的變形及多樣化延展。從中國古代復仇文化形成的原生態看,血族復仇將人類潛伏的原始攻擊本能充分地宣洩出來,加以固化和強化,建構並增強了原始人個體與其族屬整體的關係,成為早期集團必不可少的凝聚力。因此,在人類許多民族中,都存在著強大的復仇情結,成為一種時時浮現、恆久而穩定的集體無意識。
從血族復仇直接功能來看,其強固了華夏之邦的祖先崇拜,後者作為基礎的鬼靈信仰又充分吸收了復仇的正義理性精神,將復仇理解解釋為正義的實現,為此,鬼靈顯聖成為正義實現的合理形式之一,在流傳的漫長過程中大量摻入現實生活感知經驗,愈加花樣繁多。作為血族復仇遺傳的血親復仇,在古代中國社會倫理化規範的倡揚下,借重鬼靈復仇方式的必然性和超時空性,成為人們心中的一個理想化的人生圖景和情感歸宿。於是,帶有了極為活躍的文學因子,想像世界中的鬼靈報怨作為現實中難於復仇的補償,而持久地占據著文學題材和主題的一個重要分支。甚至,帶著這一崇尚正義復仇的有色眼鏡,古代中原人也容易更為關注周邊民族的相關習俗。
而儒家思想對復仇文化也起了巨大作用。孔子提倡的以直報怨的意義已不在於個體為一家一族之恨平不平,而干涉到社會公理的伸張,有儆世誡惡之效。其對惡行發出者自身產生立竿見影作用,更有震撼人心的新聞效果。中庸準則的提倡,與孔子倡揚的復仇觀也是不相違背的。程子《中庸題解》稱:「不偏之謂中,不易之謂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天下之定理。」正道正理,愈加佐證了正義復仇定則的不可移易,仁的具體實施恰在其中。
「禮」字說到底為的是調適群體內部關係。而復仇對于氏族群體的凝聚作用,原始人早就意識到了,在共同面對仇敵的大旗號令下,一切嘈雜之音都可以被正義呼喊所淹沒。然而只是到了先秦儒家這裡,才開始突出正義實施的理性莊嚴,這當然不限於復仇。「學仁,不讓於師」;「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論語·衛靈公》)。在大是大非原則性問題上,孔子是毫不妥協屈從的:「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論語·子軍》)為了行仁,對人可不顧及情面,對已應持節自守。《孟子·滕文公下》所提倡的「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堅韌執著,也體現在復仇意志的褒舉上。復仇意識實際上洋溢著不畏強暴、不為權勢所屈的勇氣,透露出內核的原始共產主義那平等、公正且敢於獻身的精神。
另外,血親仇這一亘古不絕的社會現象與文學主題,也是以孝為核心的儒家綱常系統發出的不容移易的指令,其是個體情感衝動的深在理性基礎,催動華夏古人在人生奕故面前作出毋庸置疑的特定反應。深領儒家風範的後人如是總結道:「蓋報仇之所由來舊矣。中古而下,方牘所記,乃有天性之戚手足之痛,或義篤於諸父,或情厚於交友,獨能奮不顧死,則絕其命,撼逝者之沉憤,聳人倫之風概,乃至朝議高其節,理官緩其法。」
先秦儒家的「以直報怨」復仇觀,在後世文人的人生理想圖式中注入了對「惡」「不義」的否定,由此泛化為儒者對不合理社會現實的強烈的批判措施。如西方學者注意到的「如果某人認為儒學僅僅是為政府服務的官方意識形態,那就錯了。它恰巧經常是在官方對立面手中的一個武器。」此論很有識得廬山真面目的他者眼光。的確,憤世嫉俗、疾惡如仇成為後世那些有主見、有社會責任感的正直文人最可貴的品格之一。「以直報怨」的正義原則同儒家理想人格設計的總體標準結合起來,煥發了儒家精神中對正義公理的追求,強化了後世文人的社會使命感與正義感。這對確立士人風範、人世品格是極有裨益的,同時為此種儒家社會品格沾溉的古代文人,也往往正因其具有正直、富有正義感的品格而特別易於受到傷害,因其進取心、使命感強而特別易於受到挫折摧殘,古代文學的憂患色彩、感傷情調也隨之增強。以血親復仇的盡孝償恩為核心,經漢代「移孝於忠」等倫理模式傳揚,先秦儒家對復仇的期許提高了復仇的社會評價品位,由此形成了借前代復仇精神以砥礪現實正氣的傳統。
復仇衝動,不僅僅是衝動,而帶有倫理意念的深在支配。同時中國文化是講求他律的,在康德倫理學中,他律是主體意志服從外在於意志本身的力量;自律則相反,它不屈從外部權威,而通過主體意志來給自己立法。但古代中國人的復仇一方面遵從外部輿論他律的力量;另一方面又不違背自律,顯示出一種自律他律結合的特徵。因而傳統復仇精神具有一種反文化模式、反正統的叛逆傾向。
至少在古典時代,復仇從來不是什麼壞事!
而阿斯加德就足夠古典。
至少在希芙看來,格爾所作所為,雖然有點過分,但並不算瘋子!
萬神殿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