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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千二百九十五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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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4章

「走吧!」希芙說道。

格爾有點詫異的看向希芙,猶豫的說道:「你要跟我走?你可以留下的,我並沒有殺害那些士兵,你可以解釋的。如果你真的跟我走了,你就徹底要和你的家鄉分道揚鑣了。」

格爾還是很淳樸的,就像他對古一到現在都充滿敬意一樣,如果可以,他其實挺樂意給那些對自己心懷善意的人一個好的結局。畢竟在他長這麼大,真正對他懷有善意的人並不多,畢竟以前,他和周邊的人,都在盡力的活著,根本沒時間去考慮那些有的沒的,沒人有心思去關心其他人。

在某些極度困苦的環境中,人們可能會因為生存壓力而忽略廉恥。這句話源自《漢書·志·食貨志上》,揭示了一個深刻的現象:在極端困苦的環境下,為了求得生存,人們可能會做出一些平時難以想像的舉動。這並非因為他們的本性中缺乏道德觀念,而是在生死存亡的關頭,本能的力量顯得尤為強大。當人們擺脫了饑寒的困擾,滿足了基本的物質需求後,才有可能為道德準則的培育和堅守提供條件。那時,人們才有足夠的精力去維護自己的尊嚴,恪守內心的廉恥觀念。只有在基本需求得到滿足時,人們才能關注道德。然而,在極端的生存壓力下,這種關注顯得蒼白無力。強調基本生存需求的滿足,不僅是對物質條件的要求,更是為道德和廉恥心的堅守奠定基礎。

在格爾的老家,生存已經很困難了,誰能想那些有的沒的?

他們想的最多的就是,怎麼弄到食物,然後活下去!

飢餓會把人折磨成野獸!

「在決定幫助你的時候,我就已經和阿斯加德分道揚鑣了。」

希芙沒有多解釋。

實際上希芙一開始的確是熱血上頭,但很快她就反應過來了。格爾的確可憐,但可憐的人多了,這不是阿斯加德能夠原諒他的理由。畢竟他殺害了很多阿斯加德人,先不要說地心之戰,死在他手裡的阿斯加德人就已經差不多一千人了。

就說之前,他綁架希芙的時候,順手殺害的阿斯加德人。

這些都是血債啊!

阿斯加德人可不講究白左,他們可不會因為罪犯有著悲慘的遭遇,就原諒對方。

血債就是血債,這是無可辯駁的。

別和阿斯加德人扯什麼人道主義,那玩意阿斯加德人壓根不關心。

你要跟阿斯加德人談什麼廢除死刑,他們能夠給你一個大嘴巴子!

說實話,到現在都不太能理解那些主張廢除死刑的人到底是怎麼想的。

我們不妨先來反問一下,到底是什麼樣的人才會呼籲廢除死刑呢?很明顯,是那些曾經犯罪沒有被清算,正在犯罪沒有被發現,和即將犯罪只差作案地點的壞人。壞人害怕死刑,而西方正在極力鼓吹廢除死刑,所以西方等於壞人,這個邏輯應該沒有問題吧。有一句話說得好,事情沒有發生在他身上,而他卻非要勸你大度,這種人你一定要離他遠一點,因為將來雷劈他的時候會連累到你。

死刑在人類社會中就像核彈,你可以不用,但不能沒有。

和中國法律堅決保留死刑不同,西方國家今天廣泛推崇的廢除死刑運動,正在打破人類社會保持穩態的威懾紀元,註定要迎來人性陰暗面的反噬。在這個世界上有一種臥龍叫「我行你不行」盎撒雙標,與之對應,還有一種鳳雛叫「何不食肉糜」北歐聖母。作為高度發達的現代化工業國家群,北歐國家擁有大量財富和超高福利,吃得太飽人就容易飄,不接地氣之後,逐漸開始追求一些不切實際的目標。比如極端環保主義、極端動物保護主義、極端性別主義,特別是對殺人犯高度共情的極端人道主義。

簡直不知所謂。

甚至這班人,還把廢除死刑和社會發展,文明發展高度綁定,好像廢除死刑是趨勢,是文明的標誌……實際上完全是胡扯!

這玩意就是一幫人在一群別有用心之人的忽悠下,高度自嗨下的產物!

想像一下,如果殺人犯沒有被判處極刑,會產生什麼樣的後果呢?廢除死刑所帶來的嚴重後果。

許多西方國家陸續廢除了死刑,最初預期社會將迎來和平的局面,但最終結果卻出乎意料地失控了。墨西哥在2005年的決議中,關於廢除死刑的問題獲得了79票支持和2票反對,最終根據民意決定廢除了死刑。當時,許多人甚至聚集在一起慶祝,每個人都認為他們渴望的人權終於實現了。墨西哥的犯罪率一直在飛漲,使得警察這本來就是高危職業的工作變得幾乎無人敢再從事。由於犯罪分子日益囂張,執法人員在執行任務時將全力以赴應對他們的抵抗,導致數千名警察在此期間喪生。甚至在白天的時候,在街上發生了一起惡性搶劫案。這時候,群眾們再次呼籲,相關部門應該承擔起自己的責任,採取嚴厲措施打擊各種犯罪行為。這豈不是自尋煩惱的行為嗎?漸漸地,人們也開始認識到廢除死刑所存在的問題。

提及到人權問題,西方國家一直以為自己擁有最大的發言權力。然而觀察他們的歷史發展,黑奴貿易是他們不可否認的過去,甚至在現今仍存在著個別種族歧視,與人權背道而馳。在當前的國際關係中,西方各國普遍認為自己扮演著拯救世界的角色,並堅信自己的思想是最先進的。

然而事實真的如此麼?

大家可以去查看一下,目前歐洲國家的犯罪率非常高。

西方國家為這些罪犯建設豪華監獄,讓他們入獄後過上奢華生活,那麼監獄的存在又有何意義呢?有些犯罪分子甚至把監獄當作定期度假場所。反正不會被判死刑,進去待一段時間就可以出來了,就把它當作給自己放個假。

當然,那是在地球。

出了地球,誰特麼在乎你們西方先不先進,反正再先進也沒我先進!

至少阿斯加德人是不會認同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

在阿斯加德復仇一直被認為是神聖的!

實際上在各種文明當中,復仇的正當性都是被承認的。

有些人喜歡把復仇和法律放在對裡面……實際上大可不必。

復仇這個詞是不是很容易讓你想到古今中外很多有恩必報、有仇必還的故事人物?比如越王勾踐為了事業臥薪嘗膽,基督山伯爵為了家人華麗復仇的過程,梅長蘇蓄力十年終沉冤昭雪等等。你在欣賞這些人物的同時,不知道你有沒有想過:你欣賞的到底是他們的什麼?我想,你看到復仇者把仇人扳倒時的那種大快人心,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欣賞他們復仇達到的維護社會秩序、伸張正義的效果。不管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還是「殺父之仇,不共戴天」,都是大家對違反規則的行為的不滿,在規章制度還沒有那麼健全的古代,復仇這種行為某種程度上就起到了這種維護規則的作用。

再來看法律的作用,法律的作用也是維護社會秩序穩定。所以說法律來源於復仇,還真是那麼回事。只不過復仇是分散的、私人執行的維護機制,而法律是集中的、由第三方執行的執法體制。

那復仇又是怎麼一步步演化成法律的呢?主要有2點。

1.私人復仇效率低。

你回憶下你腦子裡能想起來的復仇人物,哪一個不是韜光養晦、數十年如一日,精密謀劃,苦心經營,就為了給仇人致命一擊。因為對他們來說,他們自己既是報案人,又是偵探、警察和法官,甚至還是劊子手。稍有不慎,就可能前功盡棄。可想而知,他們要付出多少時間和心力。比如《琅鋣榜》里的林殊,改名換姓,布局十年就為了還林家一個清白,哪怕折壽也在所不惜。但通過第三方解決矛盾,這個並發度一下子就上去了,一個案子辦十年的情況很可能變成了十個案子辦一年,效率明顯提升。

2.私人復仇成本高。

雖然說大部分復仇的故事正義秉然,但也不乏一些人鑽空子睚眥必報,也說是維護秩序,這樣就難免會形成冤冤相報何時了的局面。大家都變得不好惹了,合作就難以展開,大規模的生產協作就難以形成,經濟繁榮也就毫無希望可言。而法律則是通過制度化、程序化的方式,儘量做到凡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保證社會穩定,這樣合作才有可能展開,經濟繁榮才可能實現。所以,復仇和法律可以說是同一種需求在不同時代的產物。物競天擇,適者生存,規章制度也是符合進化論規律的。

實際上法律本身就是復仇的衍生。

法律實際上打擊的不是復仇,而是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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