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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千三百五十四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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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角色通常承載著與主角相對立的目標和動機,這種對立創造出故事的動態性和緊張感。比如,在經典的《哈姆雷特》中,克勞狄斯就是一個典型的反派,他的欲望和陰謀推動了整個劇情的展開。反派還能突出和襯托主角的特質。通過與反派的鬥爭,主角的勇敢、智慧或善良等品質得以彰顯。在《星球大戰》系列中,黑武士達斯·維達就是一個強大的反派,他的存在更加凸顯了盧克·天行者的英勇與正義。此外,反派角色也增加了故事的複雜性和觀眾的情感投入。觀眾往往會因為反派的邪惡行徑而感到憤怒或不安,這種情感反應增強了觀眾對故事的參與感和沉浸感。因此,反派在戲劇中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他們不僅是故事的推動者,也是情感和視覺上的焦點。

但現實不是戲劇。

它更……混亂!

有句話說得好,故事需要邏輯,現實不需要!

文學中需要邏輯,尤其是人物性格發展,環境、情節的設置等都需要邏輯來支撐。而這些邏輯大多來自於現實生活,或者說,文學邏輯是現實生活中邏輯的藝術化呈現,但並不能完全等同於現實生活中的邏輯。文學創作中要設計故事情節,設計故事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還設計故事的起因、經過、結果,當然要按照一些邏輯順序來設計了,即便內在的語言運用也是需要邏輯來起作用的,不能個頭上一句,腳上一句,更不能胡言亂語。時間與時間之間的聯繫要靠邏輯支撐,情節的發展,人物性格的變化,環境的變化等都需要邏輯來支撐。當然,還有貫穿始終的線索。可以讓人來做線索,也可以讓物來做線索,當然也可以讓時間或地點轉移為線索,靠的還是邏輯的力量推動。至於敘述方式,不管是順序、倒敘還是插敘,都需要邏輯來支撐,不然故事就會散架,讓人不忍卒讀了。文學的這些邏輯來源於現實生活中的邏輯,而不是憑空想像和捏造。即便如科幻作品,也是根據一定的邏輯來寫作的,依據現實生活中的一些場景、人物、情節進行虛構,但也會有創新,會創造一種獨立於生活邏輯之外的虛構的邏輯。譬如卡夫卡的《變形記》,開篇就是說主人公變成了一隻大甲蟲,出不了門。如此荒誕地方事情,似乎成了荒誕邏輯的起點,也算是獨創了一種事情發展的邏輯,只不過,這種邏輯仍然有現實生活邏輯的影子。房間、人物、甲蟲、人們對待他的態度等,都是現實生活中的邏輯,沒有超出太多,只不過開篇就有了虛構的邏輯起點,並從此發展下去,有了荒誕的過程和結尾。還有約瑟夫·海勒的《第十二條軍規》,片中的主人公面對的是空軍的邏輯,只有瘋子才能獲准免於飛行,但必須由本人提出申請。你一旦提出申請,恰好證明你是一個正常人,還是在劫難逃。第二十二條軍規還規定,飛行員飛滿25架次就能回國。但規定又強調,你必須絕對服從命令,要不就不能回國。因此上級可以不斷給飛行員增加飛行次數,而你不得違抗。如此反覆,永無休止。荒誕邏輯的背後仍然是現實的殘酷與無情,當然也沒有逃出現實邏輯的底色。看似作者獨創了一套邏輯,其實還是來源於現實生活,或許那就是來源於現實,高於現實的一部分吧。

有時候,深入思考會揭示出許多事物之間隱藏的共性。以人生的意義為例,這個問題實際上在探討的是「意義」的本質。我們發現,意義是人們賦予的,而非動物所能理解。儘管動物可能渴望食物,但它們不會像人類那樣為食物賦予諸如「維持生命」或「帶來愉悅」等含義。同樣地,人們對食物的喜好也是主觀的。雖然有些人可能覺得某種食物美味無比,但總會有人持相反意見。這種主觀性在定義事物的意義時顯得尤為明顯。例如,臭豆腐、榴槤或折耳根等食物,其味道對許多人來說難以接受,但對另一些人來說卻可能是美味佳肴。

綜上所述,意義在很大程度上是主觀定義的。在創作故事時,我們必須遵循這一原則,確保故事的邏輯性和合理性。同時,在描述現實時,我們也要認識到,現實世界中的某些現象,儘管令人難以置信,但卻是真實存在的。

就好比在眾多「麻將」題材的故事中,作者們為了增加劇情的趣味性,常常會構思出一些極端好運的牌局,然而這樣的牌局在實際生活中出現的概率其實極低。但事實上,這種虛構的情節在現實中往往更加離譜。例如,在某次日本(或世界級)麻將大賽中,就有人在前幾輪摸牌後便國士無雙胡牌,這一牌型出現的概率僅為027%,胡牌的概率更是低得驚人。然而,現實就是如此神奇,這樣的事情真的在比賽中發生了,震驚了在場所有的人。同樣的情況也出現在其他領域。比如,電視劇《火力少年王》中展示的悠悠球特技和特效,當時很多人都認為不可能有人能做到。但當他們偶然間看到悠悠球比賽的視頻時,才發現現實中的悠悠球技巧和演出比電視劇還要離譜。這進一步印證了一個道理:當人們在談邏輯時,他們所談的往往是他們主觀認為的邏輯。你主觀地認為某個橋段不會發生,如果它真的發生了,那它就是不合邏輯的。但這裡的「不合邏輯」僅限於你的主觀認知,而非現實本身。現實往往能創造出令人難以置信的可能性,而這些可能性自然是符合現實的邏輯的。覺得某件事不合邏輯,這僅僅是因為我們自身的邏輯無法解釋它的出現。讓我們回到本文的起點,許多事物都分享著某些共性。這些共性揭示出,儘管我們似乎生活在現實之中,但實際上,我們往往活在一個充滿主觀色彩的世界裡。我們將個人的主觀判斷與現實的客觀存在混為一談,從而產生了「我的判斷就是客觀事實」的錯覺。這種錯覺導致我們誤以為自己的判斷就是唯一正確的,進而產生了「現實不需要邏輯」的誤解。然而,事實是,現實依然需要邏輯,只不過它需要的並非我們個人所持有的邏輯,而是更為廣泛、客觀的邏輯。

納爾和格爾就是如此。

納爾當然可以亂七八糟的說一大堆,來說明做這一切的正當性。

他是納爾,宇宙虛無的一面,他將宇宙重新拉回虛無是理所應當的,是宇宙誕生之日起,他就承擔的責任,就好像植物一旦落地,自然而然的就要吸收營養,吸收陽光,自然生長。黑暗之神這個稱號,原本也是別人給他起的,他代表的不是黑暗,他只是在做一件他應該做的,且合情合理的事情……

但問題是,格爾不會接受啊!

實際上宇宙任何一個生命體都無法接受這樣的合情合理!

所以說也白搭。

格爾也一樣,他自然可以義正言辭的痛斥納爾一番,說一說自己的悲慘遭遇,說一說納爾的冷酷無情。

然後呢?

納爾不在乎!

也不會覺得自己有什麼錯。

他連自己都特麼不在乎,會在一個渺小的格爾?

所以說也白說,還不如直接進入正題。

兩人的戰鬥……基本不能稱之為戰鬥,更像是兩頭野獸拼命的撕咬對方。

實際上也是如此。

之前說了。

這不是什麼偉力之間的碰撞。

而是意志力的決鬥。

是最原始,最純粹的碰撞。

自然沒那麼多花里胡哨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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