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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章 沒有退路的香港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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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仁凱一臉得意地說道:「官府賣地先賺一筆,我們開發出房子賣掉,官府從買房人頭上賺一筆交易稅,再從我們地產商這裡賺一筆利稅,銀行也從地產商和買房的人頭上各賺一筆,像內地的銀行都是國企,等於官府又額外賺了一筆,這是皆大歡喜的事情。」

「如果房價就上不去了,這麼一來官府賣地收入就低了,地皮一旦便宜,地產商蓋的房子也賣不出高價,官府後續的稅收和銀行的利潤都不會高,如果房子便宜到不需要貸款就能買得起,那銀行會少了很多利息收入,這樣大家都沒錢賺。所以房子必須貴起來!而官府也需要我們這些稅吏來幫忙,說到底我們這些地產商也是官府的公務員。」

李仁凱笑著道:「這個道理我爹地在燕京大學反覆說過,爹地是燕京大學榮譽博士,這個觀點得到了燕京大學很多專家學者的支持!還有很多官員都對香港模式表示了肯定,希望學習香港的治理經驗。」

「香港官府長期以來與我們地產商合作,得到了大量賣地收入和稅源,也建立了一套非常好的營運模式,現在的香港還有大量的土地可以作為森林公園,極大地保護了環境。」

霍曉天笑道:「真好,香港人民真幸福,而且以後子子孫孫都能繼續這麼享福,這都是地產商和港府的功勞啊。」

楊傑卻是聽出了他話里滿滿的嘲諷之意。

娜塔莎此時說道:「可是這幾天我在香港遊玩,也問過當地的人,他們的住宅面積那么小,有的人家裡因為住宅面積小不得不分上下鋪,他們對這些也不是很開心呀!」

「你說的是住在公屋的那些人吧?」李仁凱笑著道:「這些公屋很多也是我家承建的,香港寸土寸金,如果這些住在公屋裡面的人不開心,想要住大屋,那就好好工作囉!」

「李兄,你們承建的這些公屋每個月也能收到非常不錯的物業費吧。」楊傑問道。

在寸土寸金的香港,這些公屋造得密密麻麻,動輒幾十層,其中很多被冠名為某某坉,一般由幾棟高樓組成一個屋邨,這樣的屋邨近200個,共有不同類型和租金水平的公屋單位68.37萬個,這些樓房也被稱作鴿子房,根據房委會的資料顯示,最小的只有8平方米,供一人居住,每月房租252港元,最大的公屋面積約為69平方米,供6到12人的家庭居住,月租金2978港元。

將近有兩百萬的香港市民住在這些公屋裡面,而且公屋申請和租住有一套十分嚴格的制度。

首先是身份的限制,其次是家庭收入和財產的限制,申請者必須申報個人財產資料,包括土地、房產、車輛、投資、銀行活定期存款及可動用的現金等。

而且進了公屋並不意味著一勞永逸,在入住公屋後的10年內,住戶不用申報收入,但10年後每兩年必須申報一次。在這10年裡,不少人晉升為有錢人的行列後,收入超過輪候冊收入限額兩倍,須繳付1.5倍租金,如超過3倍,或不申報,須繳付雙倍租金,不僅僅如此,這些已繳付雙倍租金的租戶,如欲繼續居於公屋,須在下一個申報周期申報資產,如超過輪候冊入息限額3倍,而資產淨值超過指明的資產限額或不申報,則須遷出公屋。

另外,公屋租住權不能自動世代相傳,當租住公屋的戶主及其配偶去世後,其他成年家庭成員必須接受全面的經濟狀況審查,合格後才可獲得新租約。

而且香港有關部門不斷加強抽查公屋住戶的戶籍和居住情況,還加強審查公屋住戶和申請人的收入和資產申報,防止高收入者租住公屋。如有違法違規,輕則終止租約,處以罰款,重則訴之法庭。

在前世記憶中,香港一位82歲的高等法院前大法官和妻子便因隱瞞近200萬港元的巨額資產以騙租公屋,被判處入獄11個月。

除了公屋外,外面的房子租金跟房價更貴,可以說全香港的絕大部分的人從出生到死亡都已經被香港像李氏家族這樣的地產商敲骨吸髓吸食乾淨了。

前世的時候,楊傑也是在香港出差過很多次,也認識一些香港的朋友,對香港這些本地人的住宅情況有著很深的體會。

底層的香港人都對這句「」我還沒死,就住進了棺材房」的話有著深入骨髓的體會。

這並不是並不是一句玩笑話,在香港,很多人從住進棺材房開始,有的人到死都沒有離開過棺材房。

住棺材房的一般都是單身人士,如果是拖家帶口的一般就住劏房,原本是普通的公寓,被隔成一間間,非法租給不同的家庭,也就是「群租房」。

當時他記得在香港傲林軒,一間150平米的三居,被劏成了18間帶廁所的套房,每間套房大概是8.3㎡,每間租金約為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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