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八百二十八章 人不去,同城快遞(2/2)
汪小彤咬牙說道:「集團這麼對我和高叔叔,不值得我再把仁義留給他們了。」
「仁義不仁義地先放到一邊,關鍵是不能違法!」
劉子夏強調了一聲,道:「你要是決定好了,我就讓他們準備聘用合同,你具體離職時間是什麼時候?」
「按照和藝華出版集團簽訂的人力合同,其實昨天凌晨就已經到期了。」
汪小彤苦笑了一聲,道:「我也沒想到,集團竟然會這麼對我。」
「這種公司不待也罷。」劉子夏笑道:「你信不信他們會後悔的?」
「這有什麼好後悔的?」汪小彤聲音中有些無奈,「不就是離職嗎?有的是人適合我的崗位。」
「高級管理人才的流失當然是一方面的,更重要的還是利潤方面的損失。」
劉子夏說道:「我以及夏月工作室,在藝華出版集團的合作項目,目前應該還算賣得不錯吧?」
劉子夏個人的作品《月月的晚安故事》、《西遊記》、還有《最後一顆子.彈留給我》、《火藍刀鋒》……
夏月工作室的漫畫作品:、《喜羊羊與灰太狼》、《熊出沒》、《封神演義》……
這些作品可都是和藝華出版社簽訂的出版合約。
雖說現在的銷售額有些達到上限了,但是《盜墓傳奇》以及周邊產品,還有夏月工作室的漫畫作品,可一直都是更新狀態。
再加上因為劉子夏的帶動下,數字中文網絕大部分作品的出版,也都是定的藝華出版社。
可以說,劉子夏一個人的作品和關係,就養活了大半個藝華出版集團!
「你初期的那幾部作品,銷售量都差不多達到飽和度了,不過還有《盜墓傳奇》以及相關授權的出版物,賣得非常好。」
汪小彤很快說道:「夏月工作室的每一部漫畫,銷售額也很大,每一季都會增加至少500萬冊的印刷。」
「那他們慘了。」劉子夏笑著說道:「你離職之後,這些作品就都和藝華出版社沒關係了。」
「哎?」
汪小彤愣了一下,趕緊說道:「子夏,你可別衝動,我記得每一部作品的違約賠償金都是1億!
如果因為我這點小事,你就不再和藝華合作的話,至少得賠償他們10個億的賠償金,得不償失!」
「嫂子,我這可不是衝動,而是合理合法的!
你忘了,在所有我和你簽訂的合同裡面都已經標明了,授權都是以你為藝華員工為前提。」
劉子夏笑眯眯地說道:「一旦你從藝華離職的話,不論是出於什麼原因,我以及夏月工作室所有的作品,都將無條件從藝華收回授權的出版和印刷版權。
換句話說,你和我以及夏月工作室的作品綁在一起了,藝華簽了你就是簽了作品,簽不了你,所有作品都得和藝華說拜拜!」
「還有這一條嗎?」汪小彤都傻了,她可不記得合同裡面竟然還有這一條!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藝華出版集團絕對是損失慘重!
「當然,我怎麼可能連點保險都沒有?」
劉子夏樂呵呵地說道:「本來和藝華合作,就是看在嫂子你的面子上,你都不在藝華幹了,我幹嘛還跟他們合作?」
「可是這樣……」
汪小彤話都還沒說完,劉子夏就打斷了她,道:「嫂子,別告訴我,你還於心不忍啊?
對這樣的公司、這樣的企業,還有什麼忍心不忍心的?」
「小彤,我覺得老三說得對!」
宋青山的聲音從手機里傳了過來,「既然他們敢這麼做,那就必須承擔後果。
我覺得你都甭去集團了,直接把他們的東西同城快遞過去就行了,去一趟不得花油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