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二百三十四章 劉子夏的條件(1/2)
「林總,熊貓集團在你走後,從基層到管理層全都出現了問題,它就不是換老闆能解決的事兒。」
劉子夏很耐心地對林玥說道:「現在這種情況,你別說讓我花錢買那30%的股份了,就算是白給,我都不會要。」
劉子夏這話說得可能是有點狠,但卻是事實,他可不願意持有這樣一個公司的股份。
「子夏,你就當是幫我一把!」
林玥改變了和劉子夏之間的稱呼,她近乎哀求地說道:「真的,你就當是幫我一把,要不然我就算到了新公司,也不能安心地為你工作。」
這倒是實話,熊貓集團可以說是林玥的心血,儘管離開集團並不是她的本意,但是看到熊貓集團依舊能夠正常發展,她也就放心了。
「林總,你這是在威脅我嗎?」
劉子夏沉默了一會,說道:「你現在這樣跟我說,真以為我非得用你不可嗎?我大可以聘請更好、更優秀的商業人才,來為我主持新的公司!」
劉子夏這輩子最恨別人威脅自己,要不是因為和林玥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恐怕他早就已經掛斷電話了。
就真的是,好像是自己欠她的一樣,劉子夏不喜歡這樣的感覺。
「對不起,真的對不起,子夏,我不是這個意思。」
林玥也意識到自己觸碰到了劉子夏的底線,趕緊道歉,道:「我真的,真的實在是沒有辦法了,要不然也不會來麻煩您的。
您看這樣好不好,只要您幫我解決今天下午這場補位PK賽就可以了,要什麼條件,您隨便提。」
劉子夏沉默的時間更長了,就在林玥等急了的時候,他說道:
「好,這個忙我能幫你,甚至我也可以幫熊貓視頻重新寫好節目策劃,不過我也有條件!」
「好好好,只要您肯幫忙,我們什麼條件都能答應。」林玥立馬應了下來。
劉子夏問道:「你能全權代表熊貓集團嗎?」
「可以。」林玥說道:「我已經說服了我父親,只要你肯提出來,他就會答應。」
「我聽說,熊貓集團在朝光區購買了一棟16層的辦公大樓。」
劉子夏說道:「我要那棟大樓,但是我一分錢都不會掏,同意的話,一會你就讓熊貓集團安排人過來辦轉讓手續,不同意的話,就算了。」
林玥回道:「子夏,給我5分鐘的時間,5分鐘之後,我給你答覆,好不好?」
「好,我等著你的答覆。」劉子夏應了一聲,就掛斷了電話。
儘管剛才劉子夏說的無所謂,可實際上他已經是成竹在胸了。
因為熊貓集團只能依靠他,除了他之外,包括千橙傳媒的人,都沒辦法幫熊貓集團扭轉局面!
再說,他這個要求也是深思熟慮過的。
目前夏月工作室一共有四處辦公場所:第一處是在文星娛樂大廈,獨占一層,作為夏月工作室各部門高層的辦公場所,以及劉子夏的常駐辦公室。
第二處位於文星娛樂大廈對面,只有6層,單獨劃給了3D新視覺部門,同時也在研發各種影視拍攝,以及最新動畫拍攝技術。
第三處就是夏月大廈了,高17層,目前是夏月工作室各大部門,以及夏月線上院線公司的臨時辦公用地。
至於第四處,就是夏月小劇院了,目前是對外營業,承接晚會、商演什麼的,偶爾還會有一些話劇表演。
總體來說,四處地方,只有劇院為工作室的盈利擺在明面上。
劉子夏這也是想把線上院線公司給分出去,熊貓集團購買的那處辦公大廈距離夏月大廈並不算遠,就算有什麼事情,也能夠很快趕到。
本來劉子夏就打算給夏月線上院線公司,另外找一處辦公場所,熊貓集團這也是正好趕上了。
這就是為什麼,劉子夏會提出這個要求來!
……
結果正如劉子夏所料,熊貓集團這邊真的同意了,而且很快就安排人趕了過來,和劉子夏簽訂了合約。
至於劉子夏需要做的,就只有兩件事:
一件是幫毛卜易和蘇瀧一人創作一首歌曲,另外就是重新寫一份《唱作人》的策劃案,並且加以優化。
歌曲的創作很簡單,直接從自己的樂曲庫中挑兩首適合他們唱的歌曲出來,發給了毛卜易和蘇瀧。
至於策劃案,當天倒是給不了,至少要明天中午才能給他們。
當然了,為了確保蘇瀧和毛卜易能穩贏,劉子夏還是必須要去現場走一趟的。
下午1點左右,劉子夏就到了京郊熊貓視頻錄製《唱作人》的場地。
還是那個原汁原味的舞台,只不過現場的101位大眾評委全都沒有到場,只有一些視頻公司的工作人員。
林玥和孟長空早就趕到了現場,遠遠地看到喬裝打扮的劉子夏,趕緊迎了過去。
「劉總。」
林玥、孟長空和劉子夏打起了招呼,只是孟長空的臉色帶著些尷尬。
想想也對,在熊貓集團決定降低分成比例的時候,除了林玥之外,沒有任何人持反對意見。
他這個時候尷尬就對了。
「林總、孟總。」劉子夏和兩人打了一聲招呼,說道:「還讓兩位在外面等我,真是不好意思。」
「劉總客氣。」孟長空笑呵呵地說道:「這次又要麻煩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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