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一章 老丈人來電話了(1/2)
看了看法院傳票,發現下面竟然還有幾頁。
掀開一瞧,是一份起訴狀副本。
根據華夏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羅鋒直接把起訴狀副本拿出來,仔細看了起來……
起訴狀副本裡面的內容很簡單,就是劉子夏起訴zues旗下各大夜店,在他未授權的情況下,以盈利為目的使用他的所有歌曲,後面還羅列出了一首首歌曲的名字。
簡單來說,劉子夏告zues集團侵權,要求他們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侵權損失2000萬,同時要求他們將之前所有既得的利益,全部返還。
總之,就是要錢,各種賠償加在一起,能有3億!
啪!
羅鋒把起訴狀副本狠狠地拍在了辦公桌上,怒罵道:「該死的劉子夏!」
辦公室外的保鏢嚇了一跳,直接撞門沖了進來:「老闆……」
「沒事,都出去!」羅鋒冷哼了一聲,等門關上之後,摁了一下桌上的內部電話:「叫法務部的總監丁松,來我辦公室一趟。另外,再送兩杯咖啡進來。」
……
咚咚咚!
幾分鐘之後,總裁辦公室的大門被敲響了。
「進來。」羅鋒捏了捏眉心,說道。
隨著吱呀一聲輕響,一名中等身材,穿著一身灰褐色的西裝,脖子上還架著一副黑框眼鏡的中年男人走了進來。
這個人就是zues集團的法務部總監,丁松。
「羅總,您找我。」徑直走到羅鋒的辦公桌前,丁松很恭謹地向羅鋒問好。
「嗯。」羅鋒點點頭,隨後把桌上的法院傳票還有訴訟狀副本拋給了丁松,說道:「看看吧!」
順手拿起這兩樣東西,丁松一邊看著眉頭就皺了起來。
幾分鐘之後,丁松放下了這些東西。
「怎麼樣?」羅鋒抬頭看著丁松,冷笑著說道:「3個億的賠償金,他劉子夏還真是敢想啊,老子的錢是那麼好賺地嗎?」
「羅總,如果劉子夏手裡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的話,咱們這場官司,很有可能會輸。」丁松沉默了好一會,說道:「而且咱們確實存在侵權行為。」
「你開什麼玩笑。」
羅鋒一臉惱怒地說道:「咱們華夏所有的ktv、酒吧、轟趴館……哪一個獲得過音樂創作人的授權?還不是都在經營著?憑什麼我就得付錢?」
按照版權協會的規定,除非版權作者本人授權,否則的話,任何以盈利為目的而使用版權的行為,都屬於侵權行為!
但是也有例外,那就是在娛樂場所使用著作的,只要作者不去追究,那麼就不存在侵權的行為。
畢竟夜店用他們的歌,特別是ktv,也是在變相地幫作者進行歌曲的宣傳。
基於這個原因,那些作者也就對夜店的這種行為默認了。
當然了,那些大牌一些的歌手門,還是要這點面子的,他們往往會在網上發個聲明:
說自己的什麼什麼歌,會在全國各大ktv上線,希望粉絲、網友們能夠點唱之類的……
這也成了音樂圈裡的常態。
所以,直到現在,整個娛樂圈裡也沒誰因為這事去告夜店侵權。
可羅鋒碰上這檔子事,只能說他倒霉,活該惹上了劉子夏!
「羅總,我的意見是,最好能私下解決這件事。」
丁松把起訴狀放回了桌子上,說道:「如果能夠拿下劉子夏的授權,對咱們集團也有好處。」
三個億,羅鋒有些牙疼了!
「如果讓你主持打這場官司的話,你有多大的勝率把握?」羅鋒突然問道。
丁松沉默了好一會,才說道:「兩成。」
「好吧,你先回去吧,我好好考慮一下。」羅鋒擺擺手,打發丁松出了辦公室。
……
劉子夏可不知道羅鋒正在犯愁,他現在可是無比的緊張,只因為一個電話,一個來自關東的電話。
一大早地,劉子夏完成了平時的晨練之後,就被劉家老爺子給抓了包,讓他去盯著小傢伙們練習五禽戲。
因為今天是周末,小傢伙們都用不著去上學,所以劉子夏打算教她們一些新的動作。
在後院花園裡,劉子夏弄了個躺椅,旁邊蹲著倆小爐子,一隻小爐子上煮著鐵觀音茶,另外一隻小爐子烤著七八塊蜜薯。
李夢一坐在劉子夏身邊,手裡還拿著幾塊毛巾。
小傢伙們認真地在花園裡練著,眼睛時不時地瞥向小爐子上的蜜薯,整個院子裡似乎都四溢著濃郁的香氣。
劉子夏被幾個小傢伙的表情給逗樂了,不由得說道:「行了,都別看了,過來吃吧。」
「呦呼,爸爸太好了!」
「七叔叔,可以吃了嗎?」
「好香啊,七叔叔,我都沒有吃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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