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九章 假證據(2/2)
說到這裡,李博宇臉上出現了一絲自信的笑容,
「而且,根據我過國法律規定,個人親權鑑定結果,可以作為上訴依據,但是不能作為法庭上的呈堂證供!所以,我認為被告方所提供的個人親權鑑定結果無效!」
「審判長,個人親權鑑定確實無法作為證據,但是我們只是出具一個證明,一個劉佳悅是我的當事人女兒的證明。」
錢馨語的律師明顯想到了這一點,他不緊不慢地說道:
「而且,我認為在沒有更具法律效力的司法鑑定出現之前,這份個人親權鑑定報告,依然有效。」
司法鑑定的鑑定結果不同於個人鑑定,它可以用做司法用途(上戶口、辦移民、打官司等),也可以做為法庭上的呈堂證供。
「要不錢女士,你去做個親權關係的司法鑑定?」
李博宇就等著他們這句話呢,連忙說道:「這樣你我就都不用在繼續打官司了,真相也就清楚了。」
「我們手上已經有親權鑑定了,為什麼要去做司法鑑定?」
錢馨語激動起來,她比誰都清楚,這兩份報告究竟是怎麼來的。
如果不是有橙光傳媒在後面給她撐著,誰會去冒著風險作這樣一份報告,鳥你一個普通的女明星呢?
「審判長,我這裡還有一份影像資料,要求在法庭上公示。」
李博宇見沒有套路成功,就再次爆出了狠料:
「這一份資料,是關於光宇親權鑑定中心的,裡面是鑑定中心的工作人員,和某一位案件的相關人士會面的資料。」
「允許公示。」審判長直接說道。
李博宇打開電腦,把電腦屏幕切換到法庭的屏幕上,讓在場的所有人都能夠看到:
屏幕上,出現的是一個寂靜的咖啡廳,略顯昏暗的角落裡有一張桌子,兩個人相對而坐。
一個是穿著休閒服的中年人,另外一個西裝革履,赫然是錢馨語的代理律師魏偉。
「魏律師,你讓我出具假的親權鑑定報告,這樣做可是犯法的,如果讓鑑定中心發現的話,我現在的工作可就保不住了!」
休閒服男人臉上有些無奈,「況且,這個是需要主任簽字才能生效的,我可沒有那麼大的權利獨立授權。」
「20萬!」魏偉翹著二郎腿,說道:「你只管出具報告,後面的審核簽字我們來想辦法。」
「這……」休閒服男人還是有些猶豫。
「30萬!」魏偉伸出了三個手指頭,「翟醫生,我聽說你女兒正在辦出國,你手頭應該並不寬裕吧,有了這30萬,你女兒出國沒有問題!而且,這件事我不說 你不說,誰知道?」
「好吧!」翟醫生臉上出現了掙扎之色,不過在金錢的誘惑面前,他還是昧著良心答應了下來。
……
畫面結束,旁聽席,所有前來旁聽的人都炸了,這特麼地擺明了是在造假啊!
「我早就知道,之前的什麼可憐、無辜,全都是裝出來的。」
「這回,錢馨語是被他的律師給坑慘了,她自己肯定也知道這事。」
「這什麼狗屁律師,弄虛作假拿來的證據,這難道不算製造偽證嗎?」
旁聽席上,說什麼的都有,不過一面倒的,都是在說錢馨語以及譴責律師的不道德。
被告席,錢馨語臉色很不好看,他的代理律師魏偉,早已經臉色慘白。
原告席,劉子夏是真心有些佩服朗文星了,這種東西都能弄來。
究竟是怎麼拍到這個場景的呢?
咚咚咚!
見法庭裡面的環境漸漸變得嘈雜起來,審判長敲了敲法槌,道:「請肅靜!」
現場變得安靜了下來。
審判長扭頭看著被告席,說道:「被告,請證明這份資料的真實性!」
魏偉明顯沒想到對方會出具這麼一份證據,當時他和翟俊面談的時候,他還特意選了一個咖啡廳,挑了一個角落,怎麼還是被拍到了。
想了想,看到上面的畫面有些模糊,魏偉抓住了漏洞,說道:
「尊敬的審判長,根據我國《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的第68條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我對這份錄像資料的獲得方法,表示質疑!」
「對方律師,剛剛你也說了不能作為證據的影像資料的前提,那麼也就是說,除了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和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方法取得的證據以外,以其他方法取得的證據都具有合法性,都可以作為證據,是不是這樣?」
李博宇詢問魏偉。
「是!」魏偉沒覺得這話有什麼不對,點頭應了一聲。
「好!」李博宇嘴角咧了起來,扭頭向審判長說頭:「尊敬的審判長,我要求證人羅豐上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