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法蘭西玫瑰2(1/2)
芳芳非常的漂亮,按照皮埃爾的說法,芳芳的綽號叫做法蘭西玫瑰,由此可見一斑。不論是在十七世紀還是在二十一世紀,芳芳都是不可多得的美人。看得夏也舒也非常羨慕,特別是氣質。
順治十八年,1661年,芳芳已經是大齡剩女了,二十三歲,過了17歲都是剩女。
法國國王路易十四曾經迷戀芳芳,但是法國的皇太后認為芳芳出身寒微,配不上國王。而且,太后早就給路易選了一位合心意的王后,正好要送給路易十四,所以就把芳芳趕了出來。
本來,太后想要殺死芳芳,她活著就會讓路易十四心心念念。聰明的芳芳察覺到了太后的險惡用心,於是投身修道院,願意把自己獻給天主,這麼一來她就成了修女。而按照天主教的要求,修女是不可以結婚的。所以,路易十四必須死心,這也就讓太后放心了。
芳芳並非沒有姓,只不過她的姓氏不太好說,她本人有四分之一的丹麥血統,因此芳芳身材高挑,皮膚白皙。他的父親是個羊毛商,靠著囤貨居奇發了大財,因此頗有家資,所以芳芳很小的時候就受到良好的教育。
芳芳的父親想方設法把芳芳送去法國後宮,因為花了錢,所以一開始芳芳就給奧地利的安妮,又叫做安娜?德?奧地利,也就是路易十四的母親的女官瑪格麗特當女僕。
芳芳老爸的想法也就如同中國古代的一些家族一樣,想要讓女兒成為皇后或貴妃而一飛沖天。
芳芳被送入法國宮廷之中。芳芳在法國學習到了許多新鮮的知識,因為此時的巴黎是歐洲文化和藝術中心。
芳芳的父親在一次宮廷陰謀中被下毒害死,那個時候芳芳也不過只有十四歲。後來她就從宮廷後補女官又重新變成了女僕,整日幹著骯髒而勞累的工作。
但是,芳芳實在是太漂亮了。當她為國王擦地板的時候,國王看到了這個「灰姑娘」。一見鍾情,不能自拔。此時的芳芳只有十六歲,而路易十四也是十六歲。
可是由於太后反對,芳芳不得已在1654年「出家」。由於出身法國宮廷,身在義大利的芳芳,竟然在機緣巧合下得以見到當時的教皇英諾森十世,由於拼命地觸碰了教皇的腳踝,芳芳不僅沒有受罰,反而受到優待。
1655年,英諾森十世死去,亞歷山大七世繼位。芳芳請求去東方傳教,這本來對於修女來說是不可能的。但是芳芳曾經觸碰過「活著的耶穌」的腳踝,身上的一切罪孽全都潔淨了,亞歷山大七世也想擺脫法國難纏的主教讓芳芳遠離羅馬的糾纏,便讓芳芳來了東方。
早在1651年,南明永曆皇帝竟然荒唐地以中國轉入天主教為條件希望教皇英諾森十世能夠發動十字軍東征來襲擊滿清。
當時有兩個傳教士在南明朝廷中,一個是瞿微紗一個是卜彌格。瞿微紗為清軍所殺,卜彌格則帶著永曆的書信前往羅馬。
卜彌格回到羅馬,非常不受重視,因為明清鼎革的局勢很複雜。耶穌會對中國的政治判斷也非常狡猾。
當時中國有三個政權——清朝、南明和西營。張獻忠西營的地盤上有兩個傳教士,安文思和利類思;清軍進關以後在北京留下的有湯若望;隨著南明王朝南遷的兩個傳教士,是瞿微紗和卜彌格。
所以說,耶穌會其實是三面下注。同一個時期,耶穌會派了衛匡國,原名馬丁·馬提尼,回到歐洲告訴梵蒂岡說卜彌格代表的南明王朝基本上完了,所以梵蒂岡一直不接見他,拖了他整整三年。
卜彌格穿著明朝的衣服幾次要求覲見,最後教廷還是禮節性地見了他,把他打發走了。讓他回去告訴永曆皇帝,羅馬不會出兵,但是會替他向天主祈禱,祈禱他能夠活下來。
從這件事情當中可以看出所謂的宗教不過是道金斯所說的「覓母」的複製,天堂、地獄、煉獄不過是耶穌恐嚇別人精神的詭計。
芳芳隨著卜彌格來到東方。澳門因為懼怕滿清不讓卜彌格進入。卜彌格無奈只能通過廣西去雲南,結果死在了廣西和越南的邊境。但是卜彌格的小修士陳安德還是找到了永曆帝,告知了羅馬的態度。
芳芳沒有和卜彌格走,由於不代表任何勢力,因此便進入了澳門。後來她又遇到了皮埃爾。
按理正常的歷史,皮埃爾死在海中,但是李存真的蝴蝶翅膀卻把皮埃爾從地獄扇了出來,正巧遇上了芳芳。
皮埃爾?勒內?加布里埃爾是法國天主教神學家,唯名論代表人物之一。芳芳仰慕皮埃爾的才學,拜在皮埃爾門下。
這一次,芳芳被皮埃爾舉薦給李存真,芳芳感到自己父親的心愿:躋身上層階級的願望終於要實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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