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對官司攤牌(1/2)
做人分分鐘都不能失去理智,真是夠累。
抹了抹臉,周景瑜不想回辦公室。
從口袋拿煙,煙放在辦公室,想起車上留有煙,她走向汽車。
待在車上,一連抽了兩支煙,周景瑜才緩過氣。
什麼時候學會抽菸?
是工作壓力太大,還是莫漢成跟她離婚,讓她就要崩潰,從而學會用煙緩解情緒?
究竟是什麼原因,不用再去探詢,沒有意義。
煙霧從手指間緩緩升起,車裡煙霧繚繞。
莫漢成坐進來,周景瑜的心停了停。
她側過臉看他,在煙霧瀰漫中,她的臉有瞬剎呈現迷惘。
莫漢成見了,胸口被撞了撞,有什麼東西敲擊著心,但只是那剎,很短的,周景瑜已經收起虛弱,臉上是堅毅。
莫漢成自嘲笑了。
他一定是看錯,從認識周景瑜那天開始,他就從不在這個女人身上看到過眼淚與軟弱。
也許因為車內氣氛古怪,煙霧迷亂當下的心,莫漢成問了一句不該問的話。「女人,你真的談過感情,愛過男人?」
周景瑜渾身繃緊,睜著眼睛看他。
什麼意思?
莫漢成清咳一聲掩飾失態,也是內心作崇,他問下去,「你真的愛過我?」
這句話,兩人離婚之後,任何時候任何場景都不應該再問起,也不適合再問起。
周景瑜深深驚駭,一時之間,她居然無言以答。
所以,只能是僵冷地沉默著。
內心卻是血肉模糊。
荒唐不荒唐,可笑不可笑,她愛了十幾年的男人,在想把她丟進監獄,竟然問出這句話。
問出這句話就算了,可看莫漢成的神情,一臉正經。
他不是出於戲謔,不是出於想嘲笑她,而問出這句話。
而是,他竟真的是迷糊,真的不知道她是否真的愛過他!
還有什麼比這更可悲,更可笑,更讓周景瑜想大笑,她愛了那麼多年的男人呵,費盡心思天天變想法子從學校跑到他的事務所陪著他,看他跟馮素荷相愛,默然待在一邊,他們分手,她趁他喝醉,手法讓人鄙夷卑劣地睡了他,還不是因為喜歡他?
趁他喝醉,睡了他,向他求婚,她因此背上罵名,也就算了。
竟然,他至始至終,都不知道她愛他?
她對感情不內向,也不羞澀,她清晰記得,馮素荷跟他分手後,她向他熱烈表白,清清楚楚告訴他,她愛他。
如今,他對她只有恨,她愛他那一段記憶,他已經從腦海抹去,已經記不住了,因為恨太強大,淹沒她對他的愛,所以,他才問出這麼可笑讓她刺心的話。
他看住他,眼潭沉著黯影。「你愛過嗎?」他倒忽然變得固執了,究著這個問題不放,一定要讓她回答。
周景瑜啼笑皆非,胸口滿滿的悽愴。
讓她如何回答才最妥當呢?
是,我曾愛過你?
還是,我確實沒有愛過人,沒有喜歡過你?
趁他偶爾此時現在的失態問題,周景珍可以尋一句最利的回答,扳回面子。
但是,想了想,周景瑜決定據實以告,才不負當年的自己。
她認真跟莫漢成說,「以前,是有過那麼一段,我愛過你。」說完,不再言語,深深抽口煙。
莫漢成眼角閃過銳光。「我只記得你恨我。」莫漢成在這一刻也坦誠。
周景瑜眼角酸痛,艱澀笑了一笑。「彼此彼此,」她平和地,「我現在也只記得,你一心想讓我進監獄。」
很久很久,莫漢成才問,「你真這麼想?」
細細思索莫漢成這句話,周景瑜吃驚。她轉過頭,灼灼雙目盯著他。
莫漢成回到他的自信與淡漠,他冷冷一笑,「你以為我的能力可以在法律之上,隨時可以把你丟進監獄?」對於官司,他開誠布公,第一次對她攤牌。
周景瑜的心也變回強硬。「現在你只是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我是兇犯。」
「你看得很明白。」他淡諷。
周景瑜抽著煙,沒有再說話。
莫漢成說,「你看得這麼明白,也因此,才會在被牽涉進官司,也能這樣一副鎮定,不在乎?」他說下去,尖銳話語撕扯周景瑜神經,「你看得明白,知道你頂多被懷疑成兇犯,但不至於會被判刑,官司打得再久,十年八年沒有結束,也不會讓你成為階下囚,讓你進監獄,是不是?」
周景瑜蒼白笑一笑,苦笑。
她有認真想過官司,官司進行到現在,莫漢成那邊也沒有拿出最直接對周景瑜不利的證據,讓她進監獄,她就猜想,他們也沒有這樣的證據。
因為,她根本不是兇犯,當然不可能有這樣的證據。
然而,她倒霉在出現在兇案現場,而且之前跟被刺殺的沈雲輝發生口角。
莫漢成冷冷地,「證據,如果我想要,我會找到。」
周景瑜不客氣回,「除非是捏造證據。」
莫漢成輕輕挑眉,「你以為我不敢?」
「不,」周景瑜悽然答,「而是你覺得沒有這個必要。」愛恨情仇,在規定原則與法律之下,對付她,一旦越過這個邊界,莫漢成不會捏造周景瑜殺人證據。
他太聰明,可不想被聰明誤。
製造假證據,拿捏得好,是可以把周景瑜丟進監獄。
可是,事情有兩面,製造兇案現場的殺人證據,有著一重利害關係,如果有什麼瑕疵,被人發現證據是假,莫漢成要背負上刑事責任。
聰明的男人,怎麼可能會為了對付敵方,反而弄髒自己的信譽,連累到自己?
他太珍惜自己現在得來的一切,事業與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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