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葉琛,求你了,你讓我見沫沫吧(1/2)
這種時候,白浣之也不敢再向葉琛發表什麼意見,不管他說什麼,她都只能乖乖地應下來。
葉琛本身就不喜歡孩子,對沫沫好,也只是因為她是女兒,而且長得又像白浣之。
像泡泡這種男孩子,生來就是為了跟他作對的,他會喜歡他才怪。
葉琛將白浣之抱到懷裡,摟著她,死活都不肯鬆手。
白浣之只能認命了,這是她第一天沒有跟泡泡一塊兒睡覺。
……
葉琛的房子很大,二樓有五個房間,泡泡一個人睡一層,小傢伙一整晚都沒怎麼睡著。
雖說他比同齡人成熟懂事兒,但是終究還是個四歲的孩子。
之前和白浣之一起睡習慣了,現在突然換了一個環境不說,身邊還沒有人陪,怎麼可能不害怕。
睡覺前連奶粉都沒有喝,房間裡的燈找不到開關,所以一夜沒有關。
沒有洗漱,沒有換衣服,就這麼幹巴巴地睡了一夜。
空蕩蕩的房間,偶爾有點兒什麼動靜,他就嚇得渾身哆嗦。
這對於一個四歲多的孩子來說,真的是一件很艱難的事情。
**
白浣之擔心兒子,第二天一大早就下樓去找他了。
看到泡泡紅紅的眼眶,白浣之一陣心疼,趕忙將他摟到懷裡。
「泡泡,昨天晚上是不是沒有睡好?」
問這個問題的時候,白浣之心裡滿滿的都是愧疚。
其實她根本不用問,單看泡泡的狀態,就知道他晚上一定沒有睡好。
泡泡是早產兒,身體素質不是很好,抵抗力也比別的孩子差了許多。
白浣之之前一直特別注意,晚上睡覺都要幫他蓋好多次被子。
昨天晚上她沒在身邊,泡泡肯定著涼了。
想到這裡,白浣之趕緊抬起手來摸了摸他的額頭。
萬幸,體溫還算正常。
「媽媽,你為什麼不跟我一起睡?」泡泡抬起頭質問她,「你是不是不愛我?」
「當然不是——」
白浣之下意識地否認,然後將他抱到自己懷裡。低頭親了一口他的額頭。
「媽媽很愛你,可是你遲早要長大呀。你是小男孩,長大以後媽媽就不能陪你一起睡覺了,你要學著一個人面對黑暗。」
「我要媽媽,不要長大。」泡泡任性地搖搖頭,然後低頭埋在她的胸口處。
泡泡是吃母乳長大的,對這個地方有些依賴,平時撒嬌的時候總會這樣,白浣之也就習慣了。
對於泡泡,她還是挺愧疚的,所以不管他做什麼,她都會比較遷就一些。
……
葉琛跟在白浣之身後下樓,剛剛走到臥室門口,就看到泡泡埋在白浣之胸口的場景。嘴角的笑意瞬間消失。
葉琛面無表情地走上去,將泡泡從白浣之身上拎了下來。
他力氣很大,很粗魯,泡泡被他拽得疼了,眼淚在眼眶裡打轉。
白浣之看到後,趕忙走上去,將泡泡護在身後。
「怎麼,你要護著他?」葉琛冷冰冰地看著白浣之,質問道。
「……葉琛,泡泡他還是個孩子,你不可以這麼對他。」白浣之試圖跟葉琛講道理。
再不濟,泡泡都是他的親生兒子,他怎麼可以對自己的孩子這麼差。
「寶貝兒,你不用提醒我這一點。」葉琛看著白浣之,一字一頓,「如果他不是孩子,現在早就被我大卸八塊了哦。」
聽到「大卸八塊」四個字兒,白浣之不由得打了個寒顫。
她知道,葉琛這個人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既然他這麼說了,就絕對不是開玩笑。
白浣之下意識地抱緊泡泡,生怕葉琛做出來什麼傷害他的行為。
泡泡被白浣之護在懷裡,對葉琛也沒那麼忌憚了。
他抬起頭和葉琛對視,父子兩個人用眼神給彼此施壓。
泡泡的眼神前所未有地囂張,似乎是在告訴他:看,媽媽還是更喜歡我一點,你算什麼東西。
葉琛讀出來泡泡眼底的訊息之後,怒極反笑。
葉琛冷嗤一聲。伸手將泡泡從白浣之身邊拽過來,一隻手拽著他的領口,將他從地上拎起來。
白浣之在旁邊看得心驚膽戰,正要上去扶著泡泡,就被葉琛一聲制止了。
「別過來。」
「葉琛,你這是做什麼?」白浣之急得眼淚都要出來了,「泡泡他也是你的兒子,你怎麼可以這樣對他?」
「寶貝兒你說錯了哦。」葉琛笑眯眯地扭過頭看向白浣之,「你見過對自己老子這麼不尊重的兒子麼?」
……當然見過。
葉琛這個問題一出來,白浣之心裡就有了答案。
別人她不知道,但是葉琛對葉先生和葉太太的態度,她是見識過的。
比起來,現在泡泡對他這樣,根本就是小巫見大巫。
「逼崽子。你給我聽著。」葉琛再一次警告泡泡,「她是我一個人的,你別總是在她身上掛著,否則我就把你扔到垃圾堆里。」
泡泡看著葉琛的嘴一張一合,學著他的樣子發出一陣冷笑,然後評價他:「幼稚鬼。」
「你罵誰?」葉琛挑眉看著他,「逼崽子,老子看你是活膩歪了哦。」
「你就是幼稚鬼,一把年紀還跟小孩子吵架的幼稚鬼。」
跟葉琛吵架的時候,泡泡的語言功能得到了飛速提升,什麼詞語都用得出來。
說完這些,他還覺得不夠,繼續補充道:「你才是逼崽子。」
「你再吵,信不信我把你送到寄宿幼兒園?」葉琛盯著他警告他:「送過去就別想再回來了。」
「我不要,我要媽媽!」
泡泡一聽寄宿幼兒園就害怕了,眼眶通紅,一個勁兒地看白浣之。
白浣之內心一陣苦澀,她知道自己在葉琛面前說話不管用,可是她卻沒辦法看著兒子這麼被他欺負。
猶豫了一番過後,白浣之終於鼓足勇氣開口。
「葉琛,你別欺負他了,我送他去幼兒園吧。」
——還好,葉琛這次大發慈悲,放過了泡泡。
葉琛剛剛把泡泡放到地上,白浣之就拉著他去洗漱了。
……
洗漱完畢之後,白浣之隨便給泡泡做了點兒吃的,然後準備出門送他去幼兒園。
葉琛看她拉著泡泡離開,直接擋在家門口,悠悠地開口:「寶貝兒這是要逃跑麼?嗯?」
「……我送他去幼兒園。」白浣之看了一眼上的時間,有些著急:「你放心,我送他上學之後就會回來的,不會亂跑。」
「我不放心哦。」葉琛從兜里拿出來車鑰匙,在她面前晃了晃,「所以我打算親自陪你去送他,怎麼樣,我家寶貝兒是不是很感動呀?」
白浣之跟葉琛真的是無話可說,他這個人,永遠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別人說什麼都聽不進去。
有些時候,跟他辯論,純粹就是浪費時間。
有了之前的經驗教訓,她也不會再做無用功了。
最後,白浣之帶著泡泡上了葉琛的車,由他送泡泡去幼兒園。
泡泡雖然百般不樂意,但是媽媽帶他上來,他也不好發表什麼意見。
**
將泡泡送去幼兒園之後,葉琛就帶著白浣之去到了民政局。
民政局這個地方,白浣之是第一次來。
但是,她曾經無數次幻想過自己來這個地方的場景。
那個時候,她還跟傅景嗣在一塊兒。
她以為他們會結婚,所以經常會想,來領證的時候要穿什麼樣的衣服拍照。
他們感情最好的那段時間,白浣之經常夢到和傅景嗣結婚的場景。
現在想起來,真的是諷刺無比。
如今,她要跟自己最討厭的人走進這個地方。
他毀掉了她的整個人生,她卻必須跟他結婚。
為了沫沫。她沒得選擇。
白浣之被葉琛拉進了民政局,在外面排隊,等著拍照。
要說也夠巧的,今天這個日子似乎是宜嫁娶,一大早,民政局就有很多排隊領證的人。
白浣之站在樓道里,看著前面的長隊,長吁一口氣。
葉琛掃了她一眼,淡淡地問:「寶貝兒,知道為什麼這麼多人來排隊麼?」
白浣之自然是不知道的,很老實地朝他搖了搖頭。
葉琛看到她搖頭的動作之後,哈哈大笑,笑到最後,伸出手用力捏了一把她的臉蛋兒。
「小笨蛋哦。今天是五月二十一號,知道是什麼日子麼?」
經他這麼一提醒,白浣之才反應過來。五月二十一號……的確是個好日子。
這樣的日子結婚,的確挺有紀念意義的。
可惜,陪在她身邊的不是什麼良人,日子再好,都沒有什麼用。
白浣之遲遲不說話,葉琛也沉不住氣了,捏著她的臉蛋兒繼續給她解釋。
「五月二十一號,就是我愛你哦。這個日子是不是很好,嗯?」
「……」白浣之依舊不說話。
葉琛提出來的這些問題,她根本就沒法兒回答。
這個日子很好又怎麼樣,身邊的人不是她想要的,她哪裡開心得起來。
……
排了一個多小時的隊,總算是輪到他們拍照了。
進去攝影棚坐下來,白浣之渾身都不自在,倒是葉琛,開心的得很,進去之後就一直咧著嘴笑,人畜無害。
就連攝影師都誇他陽光帥氣,白浣之在旁邊坐著,看著他臉上的笑容,幾乎要被他精湛的演技騙過去。
如果沒有發生之前那些事兒,她可能也會像這個攝影師一樣,覺得葉琛是一個很陽光的人吧。
他長得帥氣,個子高,笑起來也很好看,乍一看真的很像還沒畢業的大學生。
而且他今天特意穿了白色t恤和牛仔褲、運動鞋,就更顯得年輕了。
跟他站在一起,白浣之倒是覺得自己老了。
其實葉琛比她大,但是他保養得好,哪怕在監獄住了兩年,依然還能保持年輕。
白浣之跟他過的,完全不是一種日子。
生了兩個孩子,家裡所有事情都要親力親為,根本沒有太多時間打理自己,如果不是因為先天條件好,她說不定早就變成臉婆了。
開始拍照,攝影師一個勁兒地讓他們笑,葉琛倒是笑得很開心,可是白浣之死活都笑不出來。
其實這個怨不得她,本身就是不情不願地嫁給他的,怎麼可能笑得出來。
她笑不出來,最不開心的人就是葉琛。
葉琛在攝影師的注視之下,毫不避諱地將嘴唇貼到她的耳邊,壓低聲音警告她:「寶貝兒,要笑哦,再不笑的話,我要後悔了。」
聽到葉琛這麼說,白浣之完全慌了。
這個婚,是她求了那麼長時間才求來的,如果葉琛現在反悔,她真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見到沫沫……
為了笑,白浣之只能強迫自己將葉琛當做傅景嗣,將這場婚姻當做美夢成真。
想到傅景嗣,白浣之自然而然就笑了。
攝影師趁著這個時候快速摁下快門。結婚照片總算是拍完了。
接下來的程序就簡單多了,填申請表,領證,蓋戳,不出半個小時就走完了流程。
……
拿到結婚證的那一刻,白浣之有種恍若隔世的感覺。
她應該是世界上第一個領證之後痛苦到想哭的女人吧?
別人的婚姻是有情人終成眷屬,而她的婚姻……是一場窮極一生都醒不來的噩夢。
有了結婚證,葉琛就有了繼續折磨她的理由。
而她,只能認命了。
從民政局出來之後,白浣之就一直在發呆,葉琛看著她這個樣子,就能猜到她在想什麼。
他故意拿起結婚證在她眼前晃了晃,然後笑眯眯地對她說:「寶貝兒,從今以後,我每次艹你,都是合法的哦。」
白浣之低下頭,不去看他。
這種殘忍的現實,她一點兒都不想聽。
可惜,葉琛根本沒有打算就此放過她。
她越躲,他就越興奮,越想提醒她。
「寶貝兒,我們現在是夫妻哦。如果你再想著老傅,我可是會傷心的哦。」
「我和他已經不可能了。」聽到傅景嗣名字,白浣之下意識地接了這句話。
不知道是在向他解釋,還是在提醒自己一個不爭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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