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7你和前任有多遠(2/2)
朱瑞在電腦上找了半天,終於找到那篇文章:「你看啊,人家說得多好!你好好學習一下」
張望的臉上明明有十萬個不願意,可是在這時候又不想火上澆油了,就懶懶地跟了過去。
「你看,人家說得多好?!」
網上的文章是《你和前任有多遠》
作者:嫁於東風
這幾天看了一個報導,主要是採訪演員王學兵的,話題是關於他的前任女友范冰冰,他說「前任就是前任,和前任沒有什麼必要見面,做朋友是最不著調的說法,前任、前妻已經是結果了;一起拍戲就是很正常的工作,和那種之前有戀愛關係,現在還在一個單位的人是一樣的。」,能把前任劃得如此清楚,得給他點個讚了!愛得光明,分得清楚,這才是男子漢的作風。
剛剛看過一個火爆的電視《離婚律師》,其中就有一個很典型的人物焦艷艷,在婚中時,與*打得火熱,離婚後又想著前夫,前夫有愛人了,她又再婚,即使與原本火熱的*再婚後,還是有麻煩就去找前夫,這讓現任丈夫情何以堪?可何況這現任的度量還不是很大。這麼自私的結果差點讓三人同歸於盡。不作死就不會死,幸虧這三人中有一個,也就是池律師算是清醒和理智點的,更幸運的是這前夫的責任更理智,如果不是這樣,這團亂麻就無法解開了。
和前任分手,無論什麼原因,都要分得清楚、明白,這種分手不是一個省略號,而是一個感嘆號。分手是因為過不下去,不是因為捨不得才分,這個現實必須正視。既然分了,即使再次遇到,也要用另一種尋常心態來對待,即使做朋友,也是不曾有愛情基礎的、從零開始的朋友,君子之交淡如水,前任之交就更要淡如淡水!要時刻保持距離,顧及現任的看法和感覺。知道這其中的麻煩事太多,很多人乾脆就不做朋友了,因為維持和前任的友情,這種關係比較尷尬,需要定力很好、胸懷坦蕩的人才能把握得住,拿捏得好。
這不是危言聳聽,因為前任相遇、相訴、相約繼而把持不住自己情感,把記憶與現實混淆的人還大有人在,有的還因此鬧離婚,弄得雞犬不寧。特別是初戀的光環,在經年之後,會在回憶中變得無限美好,那些不堪和過錯好像都被歲月吃掉了,讓人產生好的錯覺,好像只剩下遺憾了。男女雙方這時若有一方不堅定,舊情便甘柴獵火地燃燒起來,這時在已經擁有各自家庭的現實中,便會引起軒然大波。
也有少數一些舊*,在經過一家庭的烽火硝煙、破滅後又可以與之重續情緣,但是世俗的柴米油鹽漸漸地也會淡化了之前那份想像中和記憶中的美好,吃了「回頭草」的幸福愛人,箇中的滋味也是一言難盡。有一種舊情一定要祝福和支持,若是雙方都恢復單身了,再自然地走到一起,這樣的緣分和終成眷屬就是很美好的。
看到這裡,張望有點暈了:「太長了吧?」
「長嗎?我覺得說得頭頭是道呢,還有,你看下面,好吧,你聽著就好,我給你讀一下這一段,來,你先坐下」朱瑞讓張望坐在椅子上,她就勢坐在他的腿上:「聽著啊,分手的另一種維護,就是不打擾,如果平常偶遇了,聊天吃飯都可以,不過不是單獨,單獨就叫約會了,和前任約會,此地無銀三百兩,任你說得天花亂墜,也擺脫不了藕斷絲連的嫌疑。」讀到這裡,朱瑞忍不住嘖嘖感嘆。張望的臉上有些不自在了,這明明是批判他的話嘛!他其實跟前妻也有單獨吃飯的時候。
朱瑞繼續讀:「有些人分開越久遠,越會記得前任的好,這是時間的錯覺、是貪心的結果,如果你們真的那麼好,還會分手嗎?還捨得分手嗎?不管什麼原因,既然分了,就要分得清楚。那種『失去了才是最好的』說法是極度不負責任的,是明明白白的貪心不足,是不知不懂『珍惜』二字的典範。分手可以做朋友,只是見面打個招呼的程度,可以相聚,那是在一群人的前提下,可以聊天,但不要私下;可以幫忙,不要刻意依賴。」
張望直告饒:「好了好了,我全懂了,別讀了,看累著你!」
朱瑞不滿地看一眼張望:「是不是全都說到你痛處了?我剛才看的時候,就感覺好像是我自己寫出來的一樣!哼!心驚了不是?」
張望尷尬地笑了笑:「我有什麼驚不驚的?怕你累,好,不你怕累,你趕緊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