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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重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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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林靡。

我曾上過新聞,以一種極為不堪的方式。那張報紙我至今還留著,上面《高中女生陷「裸貸」風波,大尺度裸照流出被迫賣身還債》的標題五年後仍然刺眼。

五年前,我讀高三,我最好的朋友因為想買一塊新出的pn騙我拍了裸持。

我家在農村,我爸好賭,我下面有個弟弟,我媽在我很小的時候就帶著我弟跑了,後來我爸又娶了個女人,他們很快又生了兒子,我一直就是多餘的存在。我家窮的常年揭不開鍋,更沒有能讓我聽說「打裸條」這種事的電視和電腦,一直到要債的電話一個接一個的打來家裡和學校之前,我都不知道裸貸是怎麼回事。

幾千塊錢,我高中三年的生活費和學費加起來都沒有這麼多,我爸不管我,繼母即使有錢也不會花在我身上,而我所謂的好朋友,在出事之後推了個一乾二淨,她說照片和信息都是我的,跟她沒關。

我走投無路,兩周後,要債的把我的裸持照片複印件貼在了學校的告示欄里,而那時,加上逾期管理費,我欠下的錢已經將近十萬塊。

學校里盛傳,高三十一班的林靡是個千人枕萬人騎的賤貨,女生都對我避之不及,男生卻會帶著一副瞭然的樣子來接近我,甚至有人私下裡問我多少錢一晚上。

那時候我有一個男朋友,叫梁伯承,跟我是同班同學,我出事之後他找過我幾次,每次都被我避開了。我沒臉見他。

我的繼母不是人,她在這種時候把我推進了火坑。她暗地裡跟我們學校的男同學做交易,以一百塊錢一夜的價格,把我賣了。

可是我跑了。

我用一個破板凳砸暈了繼母和買我睡覺的男同學,偷了家裡幾千塊錢,隨便買了張票,離開了那個小縣城。

什麼巨額貸款,什麼學業,什麼男朋友,全都被我扔在了身後。那時候我太小,從來沒遇到過那麼大的事,感覺天都塌了。

這一跑,就是五年。

我做夢都沒有想到過這輩子會再見到梁伯承,儘管他曾在我的夢裡出現了無數次。

那是裸貸事件五年後,我拿著攢的一千多塊錢買了回家的車票。

五年了,當初那件事應該差不多平靜了吧。

可我沒想到,一回到家,就撞見兩個男人扯著我繼母往外拽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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