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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九十六章 你們發生關係沒?(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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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大白之後,楊小龍被無罪釋放。

在跟葉良生的交流中楊小龍才得知,原來即便把你開車撞死了人,是否追究刑事責任也要先看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

如果違反交通法規,造成死亡後果,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的,就是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果是故意傷害他人或者殺害他人,則構成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或者雖沒有違反交通法規,但違反注意義務,造成他人死亡,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這幾種情況是要坐牢的。

但如果駕駛員沒有違反交通法規,純屬交通意外,就不構成交通肇事罪,自然也就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而楊小龍這一起案子就是典型的碰瓷不成反作死案,所有責任全部在死者,楊小龍根本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甚至都不需要承認任何民事賠償。

因為《民法通則》裡面有明文規定,「如果能夠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換言之,只要對方是碰瓷,或者是因為其他原因故意朝你的車上撞,你就算把對方撞死,也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因為責任是在對方,你沒有過錯。

相反的,如果對方被撞死之後還把你的車撞壞了,你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死者賠償你的經濟損失,只要死者還有遺產在,你就可以得到賠償。

「漲知識了,看來以後再也不用怕碰瓷黨了,多謝葉律師您的講解。」

楊小龍滿是感激的說道。

以前他還擔心遇到碰瓷的有理說不清,可是經過葉良生的解釋後他才明白,原來法律還可以這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不用謝,這些其實並不是什麼秘密,只是你們之前了解的較少而已。」

葉良生淡笑一聲道。

他是搞法律的,他最清楚法律確實在很大程度上加強了對行人和非機動車的保護,但這並不意味著縱容。

然而那些喜歡不勞而獲的碰瓷黨們卻鑽了法律的漏洞,以此賺取不義之財。

但只要駕駛員在行駛的過程中遵紀守法,並保留好相關證據,就算遇到碰瓷黨也可以不用擔心害怕。

隨後在葉良生的幫助下,楊小龍對丁連勝發起訴訟。

除了要求對方償還自己之前墊付的一萬塊錢以及賠償他修車費用三萬多塊之外,他還要求對方賠償他名譽損失費以及誤工費等等各項費用合計十萬塊。

其實對於他來說,能不能拿到這十萬塊已經不重要,因為他已經得到了公正的對待,這便夠了!

當天晚上,梁雪薇他們為楊小龍舉辦了一場晚宴,慶祝他平安歸來。

除了梁雪薇他們這些熟人之外,羅如霜,葉良生,徐美麗都被邀請了過來。

畢竟在楊小龍出事之後他們都在想盡辦法幫助楊小龍,楊小龍能這麼快出來,他們也功不可沒。

吃過晚飯之後,楊小龍他們又去k玩到了凌晨。

翌日。

楊小龍一覺睡到日上三竿,睜開眼後發現居然已經十一點多,眼看著就要吃午飯了。

揉了揉還有些痛的太陽穴,那些支離破碎的記憶片段也逐漸拼湊在一起。

因為昨天晚上比較高興,楊小龍喝了不少酒,他自己都已經數不清到底喝了多少瓶,反正到最後記憶都斷片了,他根本就忘了自己是怎麼回來的。

他看了一眼,自己昨天晚上可能睡得太死,連衣服都沒脫。

伸了伸攔腰,楊小龍正準備出去洗漱,這才發現這裡好像是酒店而不是他的家。

就在這時,外面傳來一陣敲門聲。

楊小龍立即走過去打開房門,只見梁雪薇跟寧雅芙就站在房門外。

「小龍,昨天晚上睡的還可以吧?」

梁雪薇滿含深意的問道,眼睛時不時的往臥室的方向瞄。

「嗯,睡得還行。」

楊小龍點點頭道,他還在思考自己是怎麼來的酒店,所以並未發現梁雪薇的異常。

「羅警官呢,她還在睡覺嗎?」

梁雪薇再次詢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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