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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四章 越辦越大(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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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再昂的妻子負責在境內將資金通過網銀匯至這502個帳戶中,李再昂在香港和澳門的atm上取出港元,在從事洗錢活動的同時把取出的港幣賣給從事買賣外匯的財務公司或兌換行。那些財務公司和兌換行再將相應的人民幣通過境內銀行帳戶匯入其指定帳戶,就這麼循環取現,在幫人洗錢收取手續費的同時從中牟取利差。」

「這錢賺得也太容易了!」

「確實很容易,不過需要一定資本,並且在『業內』要建立起一定信譽。」

銀行不就是靠信譽嗎,地下錢莊其實跟銀行差不多,只是不合法。

張副廳長微微點點頭,抱著雙臂靠在椅子上接著洗耳恭聽。

「郝英良找的第三個地下錢莊,主要從事『公轉私』業務,屬於『支付結算型』的,他們通過設立空殼公司,假造業務往來,再通過『公轉私』業務,採取網銀轉帳等方式協助他人將對公帳戶非法轉到對私帳戶,套取現金等進行非法支付結算。這一類犯罪手法比較隱蔽、快速、交易量大,迎合了一些人非法轉移資金、非法套現的需要。」

「具體是怎麼操作的?」陳處長凝重地問。

「他們先通過集體在不同銀行開立諸多帳戶從而形成『個人帳戶群』,再註冊設立一批貿易『殼公司』並因此掌握一批『公司帳戶群』,通過這些帳戶群匯集需要美元的客戶匯入的人民幣。光這樣還不夠,他們還會另外設立一批貿易『殼公司』並用這些公司的帳戶群向銀行購買美元,最後將所購買的美元轉賣給客戶。」

韓博深吸口氣,補充道:「更為驚人的是,該作案團伙起初僅有四個成員,但隨著交易量的增大,他們不斷發展身邊的朋友入伙,同時在『殼公司』帳戶交易過於頻繁的情況下,發展新的貿易公司入伙,雪球越滾越大,光我們現在掌握的累計非法買賣外匯就已達到9.12億美元!」

偵辦萍盛集團涉黑案牽出腐敗案和涉案金額驚人的洗錢案,隨著對這三個剛搗毀的地下錢莊深挖細查,又會牽出多少案件?

誰會通下錢莊對資金進行劃轉和本外幣兌換,能夠想像到那些資金背後絕對存在涉毒、涉恐、涉賭、走私、貪腐等違法犯罪,或存在逃稅、騙稅、騙政府獎勵、逃避外匯管理等違法投機套利。

部領導指示必須深挖細查,劉副局長就是衝著這個來的。

他跟張副廳長對視了一眼,不動聲色問:「韓博同志,你最熟悉案件,也不止一次參與偵辦乃至組織偵辦過大案要案,請給我交一個實底,深挖細查這三個涉嫌洗錢的團伙需要多長時間,憑現有的力量能不能啃下這個硬骨頭?」

洗錢案件不是其它案件,工作大的驚人,李碩在電話里匯報偵查工作才剛剛開始,各種證據材料就能裝幾卡車,去年曾一起偵辦過鳳儀縣特大詐騙案的經偵民警忙得焦頭爛額,憑現有力量沒兩三年估計辦不結這一系列案件。

雖然繳獲很誘人,但沒有金剛鑽真不能攬瓷器活,何況林書記和張副廳長態度明確,只要爭取一個「承辦」的名義,到底怎麼「辦」把主導權上交給部里。

韓博不想給領導留下一個不顧全大局的壞印象,無奈地說:「報告劉局,由於地下錢莊控制的帳戶動輒數百個,涉及區域範圍廣。並且為掩人耳目,犯罪分子使用跨地區轉帳、網銀轉帳、多次交叉轉帳等方式,給調查取證工作帶來巨大困難。再加上偵查過程中有可能發現的其它案件,想深挖細查憑我們現有的力量顯然不夠,這根硬骨頭至少我們東萍市局啃不下。」

「張副廳長,你們省廳的意見呢?」

「劉局,三個地下錢莊雖然是東萍市局在我們省廳組織下搗毀的。為此,從我們省廳經偵總隊和幾個市局經偵支隊抽調了一批精兵強將。如果這批骨幹全撲在這個案子上,必須會影響其它工作。」

張副廳長頓了頓,不緩不慢說:「並且,這三個洗錢團伙的主要犯罪行為是在東廣實施的,離我們太遠,鞭長莫及。我們廳黨委認真研究過,一致認為案子辦了一半不能不辦,同時又存在一些不利因素,所以上報部里。」

「辦了一半不能不辦」,這句話是重點。

劉副局長覺得很是好笑,不打算跟他繞圈子,直言不諱說:「張副廳長,來之前部領導作出過重要指示,若案情複雜,涉案金額巨大,則由人行、外管局及我們部經偵局組織相關部門聯合偵辦。現在情況明了,案情重大,涉案金額觸目驚心……」

這塊硬骨頭太難啃,啃下一小塊能牽出一連串,不知道要啃到猴年馬月。

作為東萍市公安局副局長,韓博只想打掉郝英良團伙,為死者伸冤,為國家追回被他們侵占的資產,上級部門願意接手最好,反正自己目的達到了。

正一身輕鬆,劉副局長又來一句:「韓博同志,你最熟悉案情,經偵工作經驗又豐富,接下來的偵查工作你可能要繼續參與,一直到案件辦結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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