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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章 「他鄉遇故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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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失聯一個月的賈小雪到家,證明這不是一起刑事案件,用對講機通知小方小陳結束勘查。

春節,能回家的人全回來了全閒著,附近居民以為發生多大事,個個跑過去看熱鬧。技術民警收隊,治安員鎖門,他們仍意猶未盡。

眉飛色舞、興高采烈議論著,從郭軍租住的民房一直跟到巷子外,一些膽大的、好奇心強的竟一直追到勘查車前。

韓博打開警燈,準備打道回府。

突然,一個跟自己一樣身穿99式警察冬棉服的男子出現在視線中,在換上各種新衣服準備過大年的人群里格外顯眼。

再看,面孔似曾相識。

「穿上龍袍不像太子」說得就是這種人,三七開小分頭,領子扣子沒扣,上身一件制式冬棉服,下身一條西褲,腳上一雙白色運動鞋,嘴裡叼著根香菸,不倫不類,流里流氣。

沒認錯,就是他,可他怎麼會出現在這裡!

韓博感覺有必要問問,側身道:「張所,史隊,麻煩你們二位幫我把前面巷口電線桿左邊那個穿99式冬棉服的傢伙帶過來。」

「認識?」

「看著眼熟,如果沒記錯,應該是我當派出所長時重點監管的一個前科人員。」

有前科居然敢穿警服,而且在青年路派出所轄區內,張孟亮同樣認為有必要盤問,應了一聲拉開車門,同史原波一起很默契地裝出一副回現場的樣子,用餘光瞄著目標,快到巷口時突然轉身,快步走到目標面前,一人攥住一條胳膊,還沒等目標反應過來就架著他往回走。

「幹什麼幹什麼,警察叔叔,我是好人,跟你們早上抓的那個傢伙沒關係……」

一口不是很標準的普通話,聽口音應該是南崗或思崗的,不是南-港市區的人,「少帥」應該沒認錯。

「少廢話!」張孟亮警告了一句,架著他繼續往前走。

「警察叔叔,我真是好人,什麼沒幹。」

看上去至少三十歲,居然一口一個「警察叔叔」,被控制住一點不緊張,油腔滑調,嬉皮笑臉,絕對被公安機關處理過,絕對有前科。

「好人過年不回家?」史原波狠瞪一眼,拉開門將他塞上車。

周圍群眾太多,在這兒盤問不合適,韓博通過後視鏡再次確認沒認錯人,打開轉向燈將車拐上主幹道,一言不發直接把他帶到青年路派出所隔壁的長江分局刑警二中隊。

「張所,你回去處理剛才的事,這裡別管了。」

「韓支隊,問出什麼,有什麼需要,您儘快開口。」

「人在你們轄區,問出什麼肯定會通知你們。」韓博打發走派出所長,嘩一聲拉開側門:「李固,怎麼跑南-港來了,記不記得我?」

李固,外號賊猴子,老良莊曾經的「大名人」,整天不務正業,大事不犯,小事不斷,被已故前任公安特派員李順承不止一次收審過。

紅旗村一個魚塘發生的失竊案他是重要嫌疑人,後來證實不是他幹的。

本以為要跟李順承一樣陪他「過過招」,結果搞了幾次打擊行動,他好像被嚇住了。說是出去打工,後來一直沒消息,沒想到時隔五年會在南-港遇上。

韓博印象深刻,李固同樣印象深刻。

「韓打擊」,老良莊人誰不認識,剛在車上沒注意,以為只是一個開車的,突然面對面,李固一下子愣住了,目瞪口呆,不敢相信這是真的。

「先下來,史隊,找個地方讓我們好好談談。」

「是。」

果然是「韓打擊」,他不是去bj了麼,怎麼會在南-港!

李固跟其他民警敢嬉皮笑臉,跟韓博不敢,「韓打擊」可不是開玩笑的,說抓就抓,說罰就罰,把他惹火了這個年估計要在看守所過。

「韓特派,你……你……你記得我,你調市里來了?」

「你不也一樣記得我麼,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今天又是除夕,既然遇上當然要好好談談。」韓博把他推進一間空辦公室,示意他坐下。

被他遇上能有好事,有這樣的老鄉真倒八輩子霉。

李固探頭看看門外的史原波,苦著臉小心翼翼說:「韓特派,我早改過自新了,重新做人,不打架不鬧事,不偷不搶,有正經工作,看我這衣服就知道。」

「衣服不錯,跟我一樣。」

「不一樣,你公安,我保安,你有槍,我沒槍。」

槍要是給你這樣的人,天下還不大亂。

韓博被搞得啼笑皆非,抱著胳膊問:「在哪兒當保安?」

「在滾石,離汽車站不遠,地下室是迪廳,一樓二樓歌廳,好多人去玩。韓特派,你如果帶朋友去直接找我,迪廳不要門票,唱歌打折,我跟經理關係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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