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 來龍去脈(2/2)
老盧的新任命雖然沒宣布,但文件已經下來了,他現在就是副處級縣領導。就算沒提副調研員,袁政委和石局在他面前一樣是晚輩,在良莊這一畝三分地上一樣要坐邊上,必須讓他坐主位。
「小韓,情況搞清楚了?」
「報告盧書記,報告政委,報告各位領導,情況基本上搞清楚了。」
「匯報吧。」
「是!」
韓博走到橢圓形會議桌盡頭,把玻璃幕牆的窗戶支起來通通風,然後坐在靠窗位置開始匯報。
「1991年6月,我良莊磚瓦廠退休廠長莫善學同志,經朋友的朋友介紹,同我轄區兩個居民一起去東山省敬陽縣臨山鄉,以每年給鄉里上交10萬元為條件,簽訂承包經營合同,承包經營該鄉磚瓦廠。」
「由於事先沒有認真考察當地經濟發展情況,認為磚瓦廠在良莊賺錢在那裡一樣能賺錢。結果承包後發現,當地經濟發展速度緩慢,老百姓根本沒錢翻建新房。並且當地人有用石頭建房的傳統,對磚瓦的需要不是很大。」
老廠長出去承包磚瓦廠賠血本無歸,欠一屁股債,到現在沒還清,全鄉都知道。
退休了,老老實實在家帶孫子多好,非要折騰,搞得全家人跟著受罪。老盧暗嘆一口氣,示意接著往下說。
韓博放下材料,苦笑道:「在實際承包磚瓦廠一年半時間內,臨山鄉政府、臨山鄉中心小學、臨山中學和鄉里幾個企事業單位,先後向磚瓦廠共賒欠價值二十九萬多元的磚瓦。
莫廠長多次討要,鄉里和賒欠磚瓦的單位以種種藉口拒不支付貨款。流動資金被占用,生產經營難以為繼,莫廠長自認倒霉,從良莊又借一筆錢去給工人支付工資,就這麼結束了承包經營。」
袁政委糊塗了,百思不得其解問:「不對啊,老廠長應該去找他們要錢,他們怎麼反過來跑我們思崗抓老廠長?」
「聽上去是有點匪夷所思,但這一切是有原因的。」
韓博翻出一份承包經營合同,解釋道:「老廠長做事比較講究,寧可自己損失慘重,也沒欠當地工人一分錢工資。做事有始有終,虧了就虧了,回來之前專門去過鄉里,找鄉領導解除承包經營合同。
當時的鄉黨委書記和鄉長等鄉領導,可能不太好意思面對他,也可能擔心他是去要債的,於是躲著不見,找不著人,承包經營合同自然無法解除。
回來之後的三年間,老廠長同女婿一起去過四趟,既打算多少要回點貨款,彌補一下損失,也打算順便把承包合同解除掉。結果對方始終避而不見,合同無法解除,貨款就更不用說了。」
「現在他們拿合同說事?」石副局長問。
「差不多。」
韓博低頭看看筆錄,接著道:「大前年4月,臨山鄉發生一起貪污腐敗窩案,當時把磚瓦廠承包給莫善學同志的鄉黨委書記、鄉長和一個副鄉長,因為經濟問題被紀委立案調查,鄉領導大換血。去年11月份,鄉黨委班子又進行過一次調整。
本來就是貧困鄉,黨委班子又頻頻調整,能夠想像到鄉財政有多麼緊張。新上任的黨委書記狠抓清欠,發現已雜草叢生幾乎成為一片廢墟的磚瓦廠,居然有承包合同,決定按合同辦。
6年就是60萬,把這筆承包款要回去能頂大事。據鄉里司機交代,鄉里一位老幹部曾為老廠長仗義執言,說是鄉里欠人家的,不是人家欠鄉里的。黨委書記比較強勢,不承認前任留下的所有債務,尤其腐敗的前任留下的。」
「混蛋!」
老盧火了,啪一聲猛拍下桌子:「這哪是清欠,這是搶錢,他想錢想瘋了,這麼一個法盲竟然能擔任鄉黨委書記,他們縣委組織部怎麼考察的!」
法盲罵別人法盲,大哥罵二哥!
想起老盧幹過的那些事,再看看他義正言辭的樣子,袁政委差點爆笑出來,急忙捂著嘴。
韓博見怪不怪,乾咳兩聲,繼續說道:「鄉黨委書記找派出所長,要求派出所把這60萬追回去,承諾給10%提成,也就是6萬。在他們心目中可能我們江省人比較有錢,認為只要把老廠長抓回走,家屬自然會送錢去贖人。
派出所不大,總共三個民警,所長、指導員和樓下的這個喬愛軍。指導員生病住院,所長要留在所里坐鎮,於是把任務交給了喬愛軍。從我們掌握的情況看,喬愛軍這個人比較『謹慎』,知道公安插手經濟糾紛屬於嚴令禁止的非警務活動,所以計劃得很周密。
他們三天前就到了思崗,從思崗來的良莊,根據承包合同上老廠長的家庭住址,秘密找到老廠長家,確認要抓的目標,然後研究地圖,熟悉地形,根據我良莊位於南港和安樂兩市交界的特殊地理位置,制定抓捕方案及撤離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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