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二章 「衣錦還鄉」(四)(2/2)
第三槍響起,一個打算往人群里鑽的民工嚇出一身冷汗,立馬扔掉鋼管蹲在地上。
「警察」一個沒跑,估計也知道公安只要管他們想跑是跑不掉的,就算現在能跑掉,過兩天一樣能查到家找上門。
北邊的民工跑掉幾個,離北邊看熱鬧的人群近,往人堆里一擠就不見蹤影。其他人沒敢跑,全老老實實蹲在地上。
連開三槍,南-港人誰見過警察開槍?
所有人全愣住了,這時候後面傳來一陣急促的警笛聲,市委9號車沒裝警燈但裝有警報器,關鍵時刻起到一定震懾作用。
韓博收起證件,掏出和槍一起隨身攜帶的手銬,先將一個民工和一個頭部受傷的「警察」銬在一起,萬一其他人一鬨而散全跑掉,有這兩個「代表」在會好查一點。
場面暫時控住了,接下來要做的是穩住。
韓博深吸了一口氣,一手摁住一嫌犯的脖子,一手舉著槍吼道:「圍觀的各位市民,我是市局刑警支隊副支隊長韓博,維護社會治安需要全社會參與,需要警民合作。我以南-港市公安局名義請大家幫幫忙,圍成一圈,協助我監視這些尋釁滋事、當街鬥毆的違法人員。」
「真是警察!」
「廢話,不是警察能有槍。」
……
看熱鬧的群眾交頭接耳議論起來,剛才只敢看熱鬧不敢上前,現在有帶槍並且敢開槍的公安坐鎮,不約而同圍成一圈,將馬路上的三十幾個人團團圍住。
左邊一樣是「戰場」,留出一大空檔,不過南北兩側堵得嚴嚴實實,物流中心的人一樣在「包圍圈」內。
坐在門口的兩個傷者在幾個女攙扶下往人群方向溜,韓博喝斥道:「你們幾個別走,想去哪兒,想處理傷口救護車馬上到!」
「公安同志,不關我們事,他們衝進來看見人就打,看見東西就砸,莫名其妙,我是受害者。」
滿臉橫肉,脖子裡的金項鍊老粗,手腕上有紋身,一看就知道不是什麼好人,韓博拉下臉:「他們為什麼不打我,為什麼不打其他人,偏偏要打你?一個巴掌拍不響,別狡辯了,給我老實點!」
「警察同志,是他們先動手的,不給工錢,還把我們的人打傷了。」
「誰對誰錯回頭再說,蹲在原地別動。」
剛警告完,陳局在曲處長和張昊等人護衛下走進人群,飛快環顧四周,低聲問:「小韓,開槍了?」
「鳴槍警告,槍口沒對著人。」
開槍是一件大事,不管打的是好人還是壞人。
鳴槍示警,沒傷到人,成功控制住局面,一個人震懾住三十幾個當街械鬥的不法之徒,陳局滿意的點點頭,抬起胳膊看手錶,計算110抵達現場需要多長時間。
開槍的警察身邊多了五六個人,誰知道他們是不是刑警,天知道他們是不是一樣有槍。
蹲在地上的人更不敢動了,現場氣氛突然變得有些詭異。
110遲遲不到,陳局臉色越來越難看,就在張昊準備再打電話催催之時,一個民警和兩個治安員擠進人群,灰頭土臉的跑過來,忐忑不安匯報導:「南州分局青園派出所民警方亞傑,請韓支隊指示。」
「你認識我?」
「認識。」
二級英雄模範,看過你照片,學習過你的事跡。就算沒看過照片,沒學習過事跡,剛才也聽到你的槍聲,聽圍觀群眾議論過市局刑警支隊副支隊長。
今天真夠倒霉的,方亞傑越想越鬱悶,不敢直視,更不敢看他身邊的人。
韓博一樣沒時間看他,緊盯著蹲在最遠處的幾個嫌犯,低聲問:「青園派出所離這不算遠,怎麼來這麼晚?」
「報告韓支隊,所里輪休,今天就三個值班民警。接到分局轉來的報警,我第一時間帶人趕到現場,這幫人不分青紅皂白,看見我就追打……」
是個人都穿著藏藍色制服,他一身99式公安棉服,肩膀上沒佩戴警銜,一幫保安比他看上去更像警察,過來打砸物流中心的民工顯然以為他們是一夥的,而他又沒槍,結果可想而知。
警服的事等會兒一定要向陳局匯報,搞得太不像樣,不僅影響公安民警形象,而且影響到公安民警的威懾力。
事有輕重緩急,韓博指指最遠處幾個嫌犯:「有沒有帶手銬,有手銬把那幾個先拷上,沒手銬用他們的褲腰帶。」
王八蛋,敢追打警察。
剛才被追打得如喪家之犬,方亞傑本來就一肚子氣,毫不猶豫保證道:「是!」
韓博舉著槍要發揮威懾作用,站在路中央不能輕易動,張昊好歹幹過一段時間民警,現在仍享受警銜津貼,主動過去幫忙。
先銬住兩個,其他人用抽出來的褲腰帶反綁,綁好的集中到前面來,正忙得焦頭爛額,警笛聲大作,警車和救護車從南北兩個方向一輛接一輛抵達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