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平安良莊」(三)(2/2)
「韓鄉長,說句實在話,你擔心我們更擔心,傷亡事故不能出更出不起。今年春天東海出過一起,其實算不上安全事故,工人身體有問題,蹲在地上扎鋼筋的,一站就倒下了,腦溢血,沒救過來,賠二十多萬。東海那邊還罰款,站里被搞得焦頭爛額。」
「一個大活人死在工地,親屬肯定要給一個交代,所以我們要吸取教訓,要有危機意識。衛生院就在前面,體檢花不了幾個錢,來上工的人全去查查。再去問問保險公司,有沒有這方面的險種,如果投保不貴,站里出一部分,個人出部分,把保險上上。」
「田工,小心駛得萬年船,這方面應該聽韓特派的。」不出事最好,一出事學校都會跟著倒霉,桑副校長深以為然。
「行,我跟汪經理說說。」
不是什麼高層建築,能出什麼問題,田工多少感覺他有些小題大做。
分管安全不等於大事小事能說了算,該提醒的提醒過,重不重視是你們的事,就算將來鬧出事故也問心無愧。
韓博從包里翻出讓高亞麗列印的「安全生產責任書」,從口袋裡拔出鋼筆,讓二人及安全員簽字,搞得很嚴肅很正式。田工見過大世面,豈能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麼,突然感覺有那麼點壓力。
一式四份,收回準備交到鄉里存檔的一份,
桑副校長突然一臉遺憾地說:「韓特派,其實我想幫你們送送人,出去見見世面。這邊要蓋教學樓,實在走不開,只能眼睜睜看著杜主任和鍾老師他們去。這次沒機會,下次再有機會千萬別忘了我。」
農村教師,長期呆在農村。
思崗和新庵是他們平時去得最遠的地方,再遠就是學校一年組織的一次春遊,去經濟較發達的江南轉一圈,天不亮出發,大半夜裡回來,走馬觀花,根本玩不到多大會兒。
以打拐志願者身份送被拐賣過來的婦女回大西南,坐幾天幾夜火車,當地公安部門和婦聯已經聯繫過,人家那邊會熱情接待,既能做善事又能領略大西南省份的風土人情,想想就讓人激動。
不是沒人送,是搶著送。
大部分被拐賣過來的婦女有了孩子,習慣這邊生活,捨不得走。一刻不想久留,想回到老家親人身邊的只有九個,其中六人還是一起的,算來算去只需要十個人送。
「公費旅遊」名額太少,周正發不好分配,只能讓想出遠門的人抓鬮。
韓博感覺很是好笑,一口答應道:「沒問題,以後有機會先緊你。」
桑副校長點點頭,又問道:「韓特派,聽說遣返經費警務室出,我就不明白了,為什麼不讓那些買她們的、強姦她們的人出。毀人姑娘一生,他們應該賠償。」
田工懂點法,抬頭說:「不是有那個什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嗎,幫她們請個律師,去法院起訴,讓他們賠償經濟損失。」
韓博收起紙筆,苦笑道:「按現有法律法規和司法實踐,這種情況一般是賠償實際損失,比如打胎的醫療費和營養費。如果被告想減輕或從輕量刑,會想辦法取得受害人諒解,在賠償時可能會滿足一下受害人的賠償要求,但多不哪兒去。
請律師要花多少錢,打官司需要多長時間,最終又能獲得多少賠償?
維權成本太高,付出與回報不成正比,所以打拐一般以解救為主,尤其拐出地公安機關,他們到拐入地救出人就回去,別說幫受害人爭取賠償,由於經費關係,連追究買媳婦的人刑事責任都顧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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