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 是在向我示威嗎?(2/2)
於是華天成就對這門衛大叔說道:「大叔,麻煩你幫我照看著金毛,我吃完飯馬上就回來。」
「去吧,去吧,有我在你的金毛犬丟不了。」說完門衛大叔向華天成揮揮手,華天成便一頭鑽進了紅色跑車裡,綁好了安全帶。金珠的車裡總是有一股十分好聞的香水味,車內一塵不染。
金珠剛一點音樂,裡面就傳來了西北年輕歌手,王二妮唱得那首《走西口》,優美的旋律,讓華天成仿佛又回到了神龍山的小二樓,丁香送他時的情景頓時在腦海里飄蕩。
金珠一看華天成一聽這歌搖頭晃腦的樣子,就馬上將音樂關掉了,說道:「華天成,你給我記住了。去吃飯的時候,不許隨便脫鞋子。一切看我眼色行事,我點頭,就表示我同意,我搖頭就表示反對。你記住了嗎?」
華天成壞壞地一笑說:「記住了,不就是點頭yes,要頭no嗎。三歲小孩都會,快走吧,我都餓死了。」
當金珠帶著華天成來到西京市最好的大酒店,豪都大酒店的三樓時,華天成猛然拉住了金珠的手,金珠一驚,怒聲問道:「你這可是找死的節奏,你拉我的手幹嘛?我同意了嗎?」說完她就想將華天成的手給甩掉。
自己華天成一笑問道:「我現在扮演的是你的男朋友,男朋友拉著女朋友的手,你認為很奇怪嗎?在這種情況下,我還需要請示你的同意,這還是男女朋友的關係嗎?我們作假就要做的像,不然就會前功盡棄。
如果你想事情敗露,我還是走了的好,我也有我的事情要辦。如今你是我的女朋友,我是你的男朋友,你就要對我親密一點,我對你做什麼,你別一驚一乍的,否則那個追你的刁德,一眼就會看穿你的小伎倆。
還有,你別這樣冷冰冰的對我,好像我欠了你幾百萬一樣。你沒有談過戀愛,你總見過別人談吧?要親密微笑。」
「你讓我對你親密微笑,下輩子吧,快進去,你想牽著我的手,你就牽著吧。如果你敢得寸進尺,看我回去後怎麼收拾你。」金珠咬著銀牙說道。
金珠長這麼大,還是第一次讓你陌生的年輕男人這樣牽著手走,心裡覺得很彆扭。不過華天成如今這身新衣服加上皮鞋,看起來風度翩翩,只要他不隨便脫鞋子,誰也不會看出來他是個小農民。
他一米七八的身高,穿涼皮鞋看起來有一米八的樣子。自從華天成喝了蟒蛇的血之後,他的身體也開始有些胖了。消瘦的臉上也有了肉,他本來長得就不醜,這多少給了金珠心裡一些安慰。
就在華天成牽著金珠的手,很瀟灑地走進寫有天長地久的貴賓間時,刁德一下怒火中燒,他追求了金珠半年多時間,她都沒有讓他拉過她的手,如今卻讓一個大耳朵年輕男人拉著手,這太讓他生氣了。
「金珠,你這是幹什麼,是在向我示威嗎?」刁德有些情緒失控地大聲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