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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4章 簡明澤番外:反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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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明澤成了同學皆知的小偷,校霸。

但奇怪的是,他真得做了小偷、到處打架,變成了一個壞孩子,那些同學反而不像以往那樣排斥他了,甚至有人跟著他混,叫他老大。

還有女同學給他遞情書,跟他告白。

權明澤沒理會那些人,他變得愈發沉默、陰鬱,除了跟人打架,就是在教室內安安靜靜坐著。

沒人敢再說他的不是,老師還專程把他叫到辦公室,誇獎他,說他最近聽課很認真,跟同學們關係處得也很好,值得表揚。

權明澤在辦公室內低著頭聽完老師的誇獎,還從她這裡領了三百的獎金。

她說,「明澤啊,你以後想吃什麼東西,就用這些錢去買,不要再……留到年後結帳了,好嗎?」

權明澤知道,她是想讓他別再偷東西了。他看著手裡的錢,沖她點了點頭,只是出辦公室後,隨手就把錢扔了。

有路過的老師說,「同學,你的錢掉了。」

「不是我的。」

權明澤回到教室,有人在討論他,說他肯定又因為偷東西,被老師叫到辦公室批評了。說他也就敢欺負同學,在老師跟前連個屁都不敢放。

很多人都認為孩子的世界是純真的,卻很少有人去承認,十歲的孩子們,已經有了成人社會的逢高踩低。

只是跟成人相比,他們說的話做的事比較幼稚而已。

「還是你?」

權明澤走過去,拽住了那個對他冷嘲熱諷的同學。他已經不再是以前那個怯怯的孩子了,遇到這種事只會揍人,而不是解釋。

很快,連背後敢偷偷說他的人也沒了。

漸漸地,有人說,權明澤脾氣越來越大,開始欺負高年級的人,還有同年級的小霸王們,因為他想當所有人的老大。

權明澤打那些人不是想做老大,只是他見到這些人欺負那些弱小的同學,就像是看到了不久前的自己。

他聽到無數人在傳這個謠言,可是沒解釋。

也沒什麼好解釋的,就像他偷東西一樣,沒人關心真相是什麼,他們只願意相信自己所願意相信的真相。

權明澤就這樣跟權母相處了一年半,兩人間的關係沒太大變化,老師跟同學們對他的態度也沒太大的變化。

唯有他自己知道,他從一個好孩子,變成了一個徹頭徹尾壞孩子……他已經沒臉再去見院長奶奶了。

改變發生在權明澤十一歲下半年的一天。

語文課上,老師要求學生們自帶一本名著,課堂上閱讀分享,並挨個說說自己喜歡的理由。權明澤帶了一本西遊記,只是在他拿出書後,才發現封皮是原本的封皮,裡面的書卻被替換了。

他翻開,只是看了眼書上的兩行字,臉上就瞬間爆紅,他嚇得下意識站了起來。

「明澤?」老師聽到動靜看過來,「你是想先分享自己喜歡的書嗎?」

「不是。」他乾巴巴地說了一句,坐下。

老師卻走了過來,看著他紅彤彤的臉問道:「是不是你想跟大家分享,又不好意思啊?沒事的,來吧。」

她順手要去拿桌上的書,可她剛抓住封面,權明澤就拽住了另一半,「不分享。」

他用力拽回書,卻因為太緊張,書掉落在地上,散開了。

語文老師還有離他比較近的幾個同學,都看到了書上的內容,老師的臉色當時就變了。她趕緊用腳踩住書,「都看什麼?趕緊坐好!」

她說話的同時,已經彎腰把書撿了起來。

語文老師讓所有人先看下自己帶來的課外書,而她則拽著權明澤去了班主任辦公室。

「怎麼了?」班主任許久沒叫權明澤來辦公室,乍見到他進來,還有些驚訝。

語文老師的臉都氣紅了,「他在課堂上居然看黃書!!!」

她把書甩到了班主任跟前。

當天上午,權母被叫到了學校。聽到這話,她蹙著眉頭柔聲道:「明澤,我都已經說過,你這個年紀不能看這種書,你怎麼不聽呢?那些書我都已經給你扔掉了,這本哪來的?」

她拿起書,翻了一眼,憂愁道:「都被翻成這樣了,你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看得?」

兩個老師看權明澤的目光都變了。

他緊緊攥著手,只是抬頭看了權母一眼,便咬牙低下頭。

考慮到孩子以後的前途影響,校方只是責令權母好好教育他,並未在檔案上留下任何痕跡。唯一留下來的勉強可以稱為證據的東西,就是這本黃書,還有權明澤寫的檢討書。

權明澤被勒令休學一周,好好反思。

回家的時候,他問權母,「是媽媽調換的吧?」

他已經不會像以前一樣,問媽媽為什麼不喜歡我,還要領養我……這種幼稚的問題。他只是看著她,眉眼間染著陰鬱。

「我們明澤好聰明呢,竟然一下就猜中了。」權母笑眯眯地摸著他的腦袋,「所以我們明澤看了嗎?那可是好東西啊。」

她看著他,目光痴迷。

不過一年半時間,他長開不少,比以前更好看了。

權明澤沒跟她爭辯,只是報警、聯繫兒童保護會的人,嘗試離開這裡。可是這麼做,不過讓他的惡名傳得更遠而已。

院長奶奶打電話問他怎麼回事,「明澤呀,是不是有人在故意栽贓你啊?你跟奶奶說,奶奶給你主持公道!」

聽到熟悉的聲音,權明澤沒敢出聲,紅著眼掛了。

他要怎麼跟院長奶奶說,他做了小偷,還總是打架?

權母得知這件事,找到他,輕聲細語道:「我還在給你們福利院捐款呢,如果我把那些錢要回來,你的那些弟弟妹妹們,大概就要吃不上飯了吧。」

這是權明澤第一次知道,原來人跟人差距這麼大。

有人可以仗著自己的身份,光明正大做一些傷害別人的事情。

他跟她保證,不會再和福利院聯繫了,之後幾次發現她再次調換他的書時,他也未曾鬧過。甚至在她拿著那些書,要求一字一句念給他聽時,他也乖乖答應了。

權明澤看起來比以往乖了不少,這讓權母很高興。

她破例不在家裡飯菜中再放杏仁兒,要求他跟她一起吃飯。

可權明澤也只是看起來乖了些而已,他開始搜關於領養兒童的犯罪事項,認真閱讀關於兒童的保護法律,還有關於養父母傷害兒童的刑罰——

即便那些法律條文對他來說十分晦澀,他有時候都不明白其中的名詞是什麼意思。

這一學就是半年多。

知道權母有賠償小超市老闆後,權明澤想辦法從超市偷現金,一點點攢起來。等錢差不多的時候,就偷偷買了手機和相機。

所有他認為能稱為虐待兒童證據的東西,都被他以拍照、錄製視頻音頻的方式保存下來,留作以後使用。

權明澤一個人做這些很難,但他之前跟隔壁學校學生打架的時候,認識了一個好朋友叫安浩。

如果說他活在這個世界上還有一點慰藉和念想,那也就是院長奶奶和安浩了。

權明澤十二歲時,跟他告白過好幾次的同學許薇,趁著體育課上跟他獨處的時候,故意扯爛了她自己的衣服,說他想要對她做不好的事。

他被叫到校長辦公室,除了許薇跟學校校長主任以及他的班主任外,許薇父母也在。

這對夫妻指著他,唾沫星子幾乎噴濺在他臉上——

「我們也不是不講理的人,可他差點毀了我女兒的清白,你們想道個歉就揭過,這也太欺負人了吧?」

「要我說,你們就該直接把這種人開除了。聽人說他偷東西,打架鬥毆還在課堂上看黃書……這種人再留在學校,是要禍害誰?」

許薇站在一旁,哭得幾乎喘不過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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