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六十五章 不同(2/2)
她對兒子如今只剩下憎惡,就像憎惡她的丈夫一樣憎惡著他。
是的,她還沒有離婚,明明兩人的日子早就過不下去了,也早早分居,一年見不著幾次,但還是掛著夫妻名義沒有離婚。
現在的她是長福縣委辦副主任,是劉好好的秘書,在長福縣的地界,哪怕她還是如過去一樣不可親近,人緣也依舊不好,但無論走到哪兒,人們都要客客氣氣地稱呼她一聲「陳主任」,她那強勢又勢利的婆婆再也不敢挑她的刺,反倒想要緊緊攀著她這棵大樹不放。
之前有一段時間,丈夫公婆想要沾她的光,讓她幫著村裡的人辦這辦那,她一拒絕,就在她面前大吵大鬧,甚至利用她的兒子來對付她。
她對這些人早就沒了感情,就算是親生兒子也無法讓她動容,半點臉面不給他們留,拋下一句「離婚」,直接住到了機關宿舍,她非但不覺得難受,反倒覺得解脫了。
她的決絕倒是把丈夫一家人給嚇住了,她今非昔比,如果她要離婚,他們家別說沾不到一點好處,在村裡的地位也會一落千丈,哪像現在能被村幹部小心翼翼地供著,被村裡的人家仰望著,為了他們家在村裡的地位,不成為別人的笑柄,這婚是堅決不能離。
於是她的婆家慫了,丈夫又可憐兮兮地上門哀求,賭咒發誓痛改前非,只為了求她回心轉意,不要離婚。
其實她離婚的決心本來也並不堅決,身為一個女幹部和丈夫關係不好沒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但如果離了婚,那是要被人議論的,現在風氣保守,甚至一個不好,就可能牽扯到生活作風的問題上。
她不想自己的前途因為婚姻受到影響,何況忍了這麼多年,也不差自己的後半輩子了,反正她對什麼愛情婚姻徹底絕望,就算離了也不會再結,倒不如就這麼掛個名在那兒。
所以她開出了條件,不離婚可以,他們的婚姻也就是名義上的而已,別指望她會盡什麼義務,更別指望她會幫他們家辦這事辦那事,能接受就不離,不能接受就離。
只要不離婚一切都好說,反正她的丈夫是個媽寶,有媽在就行了,媳婦有沒有無所謂的,傳宗接代的任務,陳彤之前也已經給他們完成了,名義夫妻就名義夫妻。
於是兩人的婚姻又這麼莫名其妙地延續下去了,現在她的婆家也很識趣不再來打擾陳彤的工作和生活。
但是她清靜了沒多久,孩子那兒出事了,她可以無視丈夫,但孩子是她生的,總不能置之不理,她的兒子不過是個四年級的小學生,竟然勒索學校低年級的孩子。
知道消息的時候,她氣得幾乎暈厥過去了,她每個月都按時寄生活費回去給孩子,他再怎麼也不至於不夠用,為什麼要去勒索其他孩子?她不想相信,可是那孩子被逮了個正著,人證物證俱在,他自己也承認了,絕對不可能是被人冤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