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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二十年前(一)(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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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女人被拖走,包裹上傷口,這窮人命賤,沒幾天就恢復的差不多了,便被逼迫著開始接客。

女人本已經心灰意冷,另一個ji-nv的話提醒了她,那人說:「你和我們不一樣,我們是光身子一個,你還有閨女呢。你那閨女被親爹送到那種地方,還那么小,總不能和咱們一個命啊。」

這話讓女人驚醒。是啊,自己命苦,攤上這樣的男人,現在進了火坑,落個乾淨身子是不可能了,自己一死了之女兒怎麼辦?女兒只有六歲,難道也要像自己一樣進這種地方?

想通這點,她就忍辱活了下來,用身子拼命接客,只想多留幾個錢,好去贖女兒。足足攢了一年的錢,這女人(以後就叫她桃媽)表現很好,被允許可以出門逛街了,就帶著錢興匆匆地去贖女兒。她想當初賣了一塊錢,自己用二十塊錢總能把女兒救出來了吧?

這種養女孩子的人哪裡是那麼好相與的,見女孩親媽上門,眼睛一翻說一百塊大洋。

桃媽愣住,當初賣的時候只賣了一塊大洋,怎麼贖人就要一百塊大洋?這才一年啊,六歲孩子吃喝能花幾個錢,再說這種地方飯都吃不飽,怎麼算出來一百大洋的?

「這一年不得吃喝不得跟著師傅學戲啊,我付出多少心思。你們家爺們當初可說賣了閨女要救命錢,本來你們家這丫頭長得就不怎麼出挑,我不過是看著可憐才收下,怎麼,這就想把人帶走?沒門。」那女人用細細的簪子剔著牙,胖手一揮,「沒錢?沒錢就給我滾。」

說著幾個打手就上前將桃媽拽了出去,還有人趁亂在她胸口摸了幾下。

桃媽趴在這家門口嚎啕大哭,邊哭邊哐哐哐哐地磕頭。

「你啊,就是把頭磕下來都沒用,我勸你還是省省力氣吧。」一個涼涼的聲音在她身後響起,女人擦著眼淚站起身來看到身後沾著一個絕美的女子。那女子臉白的像是透明一般,顯得嘴特別鮮紅,整個人站在那,滿條街都像是失去了顏色,讓人眼睛裡只有她。

「我的女兒,我的女兒啊。」女人哀哀地哭著,「我這身子髒了,活下來就為了她,可我真沒用。」

「等你攢一百大洋,他們就會要你一千大洋,沒用的,你女兒是贖不出來了。」葉限說。

「小姐,你怎麼知道這件事?」女人大驚。

「這種事我看得多了。」葉限低聲問,「用你的靈魂換你女兒二十年平安幸運,你願意嗎?」

女人一愣:「拿命換?真能二十年平安?換啊,我換啊。」

「我要你命做什麼?只要你的靈魂,你死後就一切都屬於我,不過沒經我允許你可不許自己去尋死,若是這樣,就會加倍報復在你女兒身上。」

桃媽心想,自己已經成了這樣,正如這位小姐所說,今天要一百塊,等自己湊足了一百塊一定會要更多的錢,人家就是不給女兒。這小姐說的二十年平安不知道真假,不過自己還有什麼怕的呢?命都可以不要,更何況人家要的是死去的靈魂,天曉得人死了會不會有那東西。

就這樣,桃媽跟著葉限來到未寒時,簽訂了一份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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