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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七章 麻煩(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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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有什麼問題嗎?我真的急著回家,」既然警察不說是什麼事,馮一平主動問。

「你知道你有什麼問題嗎?」走回來的白人警察反問道。

「我沒有任何問題!」馮一平肯定的說,這哥們好像是在詐?

但馮一平清楚自己沒有任何問題,沒超速,沒闖紅燈,沒開車打電話,雅俊的狀態也很好,沒有轉向燈不亮之類的毛病……。

「我懷疑你非法持有違禁品,現在,請你下車,雙手抱在頭上,我要搜查你的汽車,」

果然是有事!

馮一平非常惱火,這是誰在設計自己?

「不,我拒絕任何搜查,我也不會再回答你任何問題。」馮一平握著方向盤不動。

雖然知道這在美國,可能是常見的事,但是,在大年三十的這天,被警察喝令雙手抱頭,他無論如何也接受不了。

那幾位在跟他講和警察打交道的注意事項時,同樣也跟他說了自己的權利。

就是不說,他也知道,因為即使在國內,警察也不能無故、沒有搜查令就搜查你的車,那一向自詡民主********的美國,更不應該有這樣的事。

而且,這一點他還真知道,自己有權拒絕眼前這個警察的要求。

因為他看過著名的辛普森殺妻案。

那個案子裡,因為事先沒有拿到搜查令,所以警察翻牆到辛普森家裡,翻出來的那些重要的證據,被法院依據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判作無效。

這個第四修正案全文,他不清楚,他只知道,沒有搜查令,他有拒絕警察搜查的權利。

而且只要說了這句話,警察即使後來強行搜查,哪怕查出了毒品,也都屬於非法搜查,這些證據在法庭上,會大打折扣,甚至是無效。

「先生,我警告你,如果你肯配合,我保證將來法官會從輕處理,如果你拒不合作,小事也會成為大事,」

這話,馮一平聽了嗤之以鼻,三歲的小孩子也許會信,他是不信的。

在美國,憲法賦予了警察撒謊的權利,這可以說是訊問策略,或者是警察欺騙,總之,他現在說的這些話,和本山大叔一樣,都是忽悠你。

目的只有一個,誘導你同意他的搜查。

馮一平依然一言不發。

「我可以呼叫k-9(海關安檢、緝毒、搜暴、救援等)的警犬前來檢查,你確定要我這麼做嗎?」

我車上會有毒品嗎?警察的這話,透露了一些信息。

這是威脅。

同時,這種方法,也是警察可以合理合法的搜查的一個辦法。

比如,他認為你車上有毒品,或其他違禁品的時候,你不配合,他會呼叫警犬支援,如果警犬聞到了味道,不管你允不允許,他都可以搜查你的車。

馮一平依然呆在車裡,一言不發,這樣的狀況下,同意搜車,天知道會搜出什麼東西來。

黑警察,那個國家都有,司法腐敗,也不是少數國家獨有的現象。

「喬治,」那個黑人警察拿著馮一平的證件走過來,拉了一下自己的搭檔,這個留學生,不但看上去身家不菲,而且就沖目前他的應對來看,不是好糊弄的,「就這樣吧!」

叫喬治的白人警察完全不聽,甚至聽搭檔這麼一說,他跟來勁。

他看著這個坐在豪華跑車裡,衣著考究的亞洲年輕人,伸手打開車門,去拉馮一平,「你,出來,蹲到地上,雙手抱頭!」

「嘿,你們幹什麼?」那邊,已經打完電話,乖乖的站在原地的歐文,見到這一幕,馬上朝這邊走。

「先生,請你留在原地,」黑人警察又去阻止他。

…………

酒店宴會廳的落地窗前,李家倫拿著一杯酒,好像突然發現了什麼「你們看,那被警察攔住的,是馮一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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