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八章 不要臉(1/2)
聽證會現場馬上「哄」的一聲,那是議論聲四起。
康明斯驚訝看著台上的巴尼弗蘭克,側身和律師商量,怎麼可以這樣?
怎麼不讓我們先介紹?
在場的記者們,此時也很詫異,這就開始了?
而那些此時通過C-SPAN電視台收看現場直播的美國人,只要不是第一次看聽證會的,也都愕然,怎麼這樣?這也太不體面了吧!
就連台上的那些議員們,此時也都有些不解,這就直接開干?
別看美國是一個無賴透頂的國家,但在這樣的場合,還是會比較講究,按慣例,至少應該給證人5分鐘的時間用來介紹,或者陳述。
像馮一平這樣特意趕來的外籍人士,還會酌情給更長的時間,巴尼弗蘭克這麼幹,真有些於理不合!
或者說,不要臉。
美國國會的每個委員會,全都按照兩黨在國會席位的比例來分配,因此在眾院金融委員會裡,民主黨和共和黨成員的比例,也接近3:2。
此時,共和黨的有些人,差點就要出聲反對,你不要臉,我們還要臉的。
在五里坳,這場聽證會,也是所有的夜宵攤點,以及很多夫妻夜話的重點最熱門話題。
這個時候,連鎮裡的那些小學生,都明白了一個事實,那就是,美國的聽證會,它並不是法庭!
因此,出席聽證會,並不意味著在這件事上,他們的馮一平有任何做的不對的地方,他只是尊重美國的立法機關而已。
在這會,那些用上了智慧型手機的人,看著網上的文字直播,總覺得哪裡不對,因為,他們都知道了這樣的一套流程,聽證會例行的歡迎之後,證人應該要有至少5分鐘的發言機會。
他們反覆檢查了一下時間軸,不是直播出了問題,是馮一平根本沒得到那個發言的機會,我去!好些人罵出聲來,這特麼不是欺負人嗎?
馮一平鄉親們的情緒,巴尼弗蘭克感受不到,但他不是沒有感受到現場的氣氛,尤其是台上同行們的反對和鄙薄。
但他依然堅持自己的做法,好像就真的忘了有那麼一個慣例一樣。
我也是被逼無奈啊兄弟伙,他心說。
他非常清楚馮一平的本事,如果先給至少5分鐘,讓馮一平自我陳述,那麼陳述結束,可能聽證會也得結束,因為,已經沒有了聽證的必要。
他在賭,馮一平一方,主要是馮一平,應該不會太在意這個。
康明斯還在和律師緊張的商量,因為這個問題,不在他們的準備當中。
但這個問題,又非常刁鑽,經過前提的宣傳和普遍,大家都知道,馮一平接受麥道夫的那50億美元,是為了保全一些人的財產,但如果他只是為了報復?
那對他的形象,可是大大的不利。
所以,雖然他們早就定好了章程,有些問題,他們可以保持沉默,不予回答——這實際上是可以的。
以前就有出席聽證會的人,全程沉默是金,那個氣壞了的委員會,援引美國憲法中言論和辯論條款,給那傢伙判了個「藐視」罪,並把他送進監獄,但他們很快被美國最高法院哐哐打臉:國會無權作「藐視」的判決。
你一立法機關,不要搶我們的活兒。
因此,回答,或者不回答問題,那是證人的權利,這同時也導致這些聽證會,沒有法院那麼嚴謹,就比如巴尼弗蘭克現在說的這些完全根據臆測而來的話,要是在法庭上,根本用不著煩惱,因為他的提問,馬上就會被抗議回去。
但現在,作為聽證會主席的巴尼弗蘭克,已經這麼不要臉的用類似偷襲的方式提出了這個問題,那又真不好不回答。
他們才剛商量出結果,前面馮一平已經快速做了回答,簡潔而乾脆,「沒有!」
這個時候,他才不會看後面徵詢意見,不然,還不如讓律師和自己並排坐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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